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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切記不能由於信佛而破壞傢庭和樂!

時間:2019-05-26 13:22:23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居士是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圖片來源:鳳凰網佛教)

一個居士,雖然皈依瞭三寶,但他仍是在傢的俗人,既是俗人,就該照著俗人的生活軌范去生活,而且要比沒有信佛的俗人生活得更積極、更和諧、更美滿、更有朝氣、更有活力。

唯有如此,才能使得自己愉快,使得他人敬仰,並使他人樂意來接受自己的影響。

俗人生活的第一要務,便是建設和樂的傢庭。對父母要盡孝,對子女要慈愛,敬與養,教與育,做到自己最大的可能,才算盡瞭父母與子女的責任。

夫婦是傢庭的重心,彼此之間,一定要堅守貞操,要敬愛對方,要體貼對方,夫婦間的感情融洽瞭,縱然是菜根佈衣的生活,仍是一個可愛的傢庭。

傢庭和樂,主要是建立在夫婦之間的感情上;傢庭的幸福,主要是賴於經濟收支的平衡。

居士應當從事各種正當的職業,來謀求生活的所需,除瞭屠業(包括漁業及葷菜館等)、盜業(包括賭業及走私等)、淫業(包括酒傢、舞場、妓院等),其他的或農、或工、或經商、或公教,都是可以選擇的。

有瞭收入,必須量入為出,在《善生經》中,佛為居士的收入,分作五份來處理:一份為做功德(包括贍養父母慈善佈施);一份為飲食(傢計的生活);一份為田業(營業的資本);一份為貯藏(傢中的儲蓄);一份為給予耕作商人而生利息(放款的利潤)。以這樣的經濟計劃,來計劃傢庭的經濟,實在是最安全也是最科學的分配。

但是,經濟的作用是在促成生活的幸福,是在達成道德的目的。所以,佛陀責斥收入超過支出的守財奴,把他們喻為餓死狗;更責斥支出超出收入的人,把他們喻為沒有種子的優曇缽果。

先把傢庭經濟的基礎鞏固瞭以後,除瞭傢庭正常生活的所需,如果仍有餘力的話,就該用於傢庭以外的福德──供養三寶及公益慈善等的事業中去瞭。

所以《雜阿含經》中也說,居士的財產,應該分作三種用途:一是供養父母;二是養育妻子兒女乃至周濟親屬、朋友、仆從等;三是供養沙門、婆羅門(三寶即在其中)。

一個居士,應該時常親近三寶,但如不顧傢庭的事務,放棄瞭對於父母子女及夫婦的責任,專來親近三寶,那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已經盡瞭對於傢庭的責任。

一個居士,應該無條件地供養三寶,但如克扣瞭父母的所需,減少瞭子女的營養,節省瞭丈夫或妻子的生活費,降低瞭仆人的工資等等,拿來供養三寶,那也不是佛所希望的事。除非得到瞭對方的心許,或者是出自各人的自動。

因為,一個居士,不能由於信佛而破壞瞭傢庭的和樂,應該由於信瞭佛的緣故,而使傢庭更加和樂起來。

否則的話,你的傢人,因為不滿你的不顧傢庭而隻顧三寶,他們不但對你起反感,也連帶著對佛教起反感。這樣一來,你本為瞭恭敬三寶,卻使你的親人變成瞭三寶的反對者,這是非常不幸的事。

我在前面說過,居士是理想的菩薩道實行者,菩薩是以救度眾生為要務。如今,你把自己的親人,拒之於三寶的千裡以外,還談什麼救度眾生呢?

[責任編輯:程麗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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