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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件損財消福的事,過年一定不要做!

時間:2019-05-28 12:08:56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求福求財之人,有六種事不當做:

一是種種戲,就是賭博;

二是非時行,就是不顧時節因緣去強求;

三是飲酒放逸;

四是親近惡知識,就是跟惡友在一起;

五是常喜妓樂,就是喜歡唱歌跳舞娛樂;

六是懶惰。

賭博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不顧時節因緣去強求財物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飲酒放逸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親近惡知識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喜歡唱歌跳舞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懶惰的人,不能正當地經營自己的事業,想建功立業是不可能的,而且未得的財物得不到。因為沒有正當的手段去謀生、去求利,正當的、本有的財物也會慢慢消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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