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發頭條歡迎您
發發頭條>佛教>無我_無我是什麼意思_無我境界是怎樣的

無我_無我是什麼意思_無我境界是怎樣的

時間:2019-05-19 23:19:20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無我是什麼意思?無我境界是怎樣的?無我的解釋

無我是什麼意思?佛教無我的意思

無我,梵語(Anātman),即世界上沒有一個恒常不變的獨立個體,所謂的“我”隻不過是一個相續不斷的五蘊聚集體。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住、獨立、自在、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

一般人都認為有一個真實的“我”存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瞭這個“我”。其實,無論人的身體還是精神,每一刻都是在不斷變化的,就如同一條不斷流逝的河流。一條河流,每時每刻所流的河水都在變化,那麼這一秒和上一秒的河流是“同一條河流”嗎?若說是,卻每一秒都不同;若說不是,卻又一直在相續。人的生命也是如此,非“常”非“斷”,相似相續,究竟而言是找不到一個“我”的,這就是佛法所說的“無我”。

譬如現在的你和幼時的你,是同樣的,還是不同的呢?從外相來說,已經完全不同瞭,現代科學的理論說,人的細胞七年內會全部換一遍;從內心來說,自己的許多想法、認識也變化瞭。所以,“我”是內心創造的一個概念,其實隻是一個五蘊的集合體。佛法說無我,人牢牢執著的這個“我”,不過是無數細胞與流變不息的心識組成的一個暫時存在體。每個人的心識中都有善有惡、有染有凈,修行就是要凈除這些惡、雜染與執著,要“失去”這個部分,才能“得到”解脫與光明。

原始佛教在《相應部經典》中著重論述瞭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他們認為房子是磚瓦木石的結合體,人是由五蘊(色、受、想、行、識)組成的,在這樣的集合體中,沒有常住不變的“我”,故謂無我。

無我分為兩類:1、人無我(人空)。認為人是由五蘊假和合而成,沒有常恒自在的主體──我(靈魂);2、法無我(法空)。認為一切法都由種種因緣和合而生,不斷變遷,沒有常恒的主宰者。小乘佛教一般主張人無我,大乘佛教則認為一切皆空,法的自性也是空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如幻如化。因此不僅主張人無我,而且主張法無我。因為一切事物和現象,按其本性來說都是空的,它們表現出來的,隻不過是一些假象,即所謂“性空幻有”。

無我境界是怎樣的?

“無我”是一種智慧的境界,就是內心證得諸法空性,無有顛倒、無有掛礙、無有恐怖。經過有序的修行,依師、聞思、戒定,最終就能證得這種智慧。

無我,不是說“沒有我”,不等於不存在,而是去除瞭內心對“我”的執著,把“我”這個妄想破除瞭。隻有通達無我,才能成佛;無我是佛菩薩的境界,不能作為自己行事的前提,而應該作為修行的目標。正因為眾生沒有證得“無我”,所以才需要修行。

佛法講的「無我」是自我消融,完全沒有考慮到自己的問題,也沒有考慮到外在環境是不是對我有什麼樣的贊嘆、榮譽、肯定,完全不考慮「我」的立場,就隻是無怨無悔地無條件付出,這種做事時認真投入,事後卻如船過水無痕般的態度,才是無我的境界。以下是眾法師對“無我”的解釋。

什麼是無我?(大安法師)

“我”的解釋是主宰意、是常意。我們一般的人都會以為有一個我,自我的概念,自我實現,等等這些,但是真實的事情是沒有一個我,找不到主宰意。你說你的我在那裡?你分析我們的身心,我們的身體是四大構成的:地、水、火、風。地、水、火、風裡面能找到一個我嗎?找不到,然後我們的心理狀態、我們的感受、我們的思維、我們的行蘊,也沒有一個主宰意。這個我在裡面找不到,在外面找不到,在內外都找不到,包括一個微塵,你分析到最後它都是空。所以佛教根本的意義是告訴我們無我,人我空,證到無我空就是阿羅漢。

“無我”不是什麼事情都無所謂,“無我”是擺脫我執、我見、我愛、我慢這些與生俱有的煩惱習氣,不要受它控制。“無我”的狀態,要從空性中去領悟。實際上,凡夫眾生做不到真正的“無我”,真正能夠“無我”到傢的,那都是斷見思惑,證到人我空的人,是聖者瞭。

什麼是無我?(濟群法師)

“我”有二義:一、不依賴條件而能獨自存在,二、主宰義。在現實中,沒有一樣東西不依賴條件,也沒有一樣東西我們能完全自主,所以佛教講無我。無我,並不是說你不存在,而是幫助我們否定對自己的錯誤認定,還原生命的本來面目。懂得「無我」,能夠放下小我,融入大我,方能擁有更多;體悟「無我」,懂得佈施喜捨,分享眾生,就能處處有我。

什麼是無我?(學誠法師)

無我,是指沒有一個恒常不變的獨立個體。譬如現在的你和幼時的你,是同樣的,還是不同的呢?從外相來說,已經完全不同瞭,現代科學的理論說,人的細胞七年內會全部換一遍;從內心來說,自己的許多想法、認識也變化瞭。所以,“我”是內心創造的一個概念,其實隻是一個五蘊的集合體。

“生命為他人而活”有幾種狀態,一種是被他人的評價與眼光左右,為贊美、肯定而活,整天患得患失,自我的價值依附於外在給予的虛榮;一種是不能自主自己的行為,受到更強勢人的影響,內心掙紮叛逆,身心分裂;還有一種是佛菩薩無我的利益他人,內心不牽掛自己的苦樂,卻成就瞭最圓滿的自我。

為自己活,有兩種不同的狀態:一是自私自利、損人利己,或冷漠封閉,不顧他人;二是正念分明,事事反觀自心,把握自己的行為業力,提升自己的生命品質。為他人活,也有兩種狀態:一是把希望寄托於他人,把苦樂依附於他人,活在別人的眼光中;二是舍己為人、無我利他的菩薩行。

眾生正是因為有“我”這樣一個牢不可破的概念,所以才把自己困在輪回的迷夢之中。無我,不是說“沒有我”,而是去除瞭內心對“我”的執著。受到批評後感到埋怨與委屈,下意識地把問題推給外境,是我們無始以來自我保護習氣的表現。普通人都是“聞過怒,聞譽樂”,因為我們執著、愛惜自己;要能夠“聞譽恐,聞過欣”,我們才能在挫折中進步,在問題中成長。心力交瘁,都是因為太愛自己。無私無畏,無我無憂。

無常、無我是世間的真相,從我們的色身上非常容易感受到這一點。一個人從嬰兒變成老人,生命沒有一刻不在流動,身心時時都在變化,想要尋求一個不變的“我”是不可能的。我們不應貪愛、執著這個身體,但應借助這個人身去修行、覺悟,讓有限的生命發揮無限的意義。

我們太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瞭,許多人的人生是為瞭別人眼中的自己而活,幸福要秀給別人看才是幸福,接受不瞭別人的誤解與批評,看別人的臉色而喜怒哀樂……這都是沒有體會到無我,沒有體會到生命的真意。看好自己的心,努力把握自己的心。

別人怎麼說,我們是控制不瞭的,隻有調伏自己的妄念。想要去幫助別人,就要勇敢承擔其中的一切艱辛,要學著把“我”放下。內心這個“我”越大,我們能去利益別人的力量就越小;佛菩薩之所以能有無盡的力量和永恒的慈悲面對眾生,就是因為他們領悟到瞭“無我”。

我們隻能在自己身心上努力,而無法要求別人的想法、做法都符合自己的心意,因為一切法都是“無我”的。要去體會無我、無常,才能夠減輕自己內心種種煩惱分別。

向佛菩薩求子求福、祈求保佑等,是最低層次的祈求,若不懂得業果之理,就成為迷信;進一步的祈求是以佛菩薩為榜樣,祈求自己能像佛菩薩一樣慈悲智慧、堅強勇敢;最高層次的祈求是無我無求。對我們當下來說,第二個層次的祈求非常重要,應學會時時祈求,心常緣念三寶。

仁者無敵,一個內心無我、慈悲的人是沒有敵人的,因為真正的敵人就是“我”。如何去體會無我、打開心門呢?要從體會無常、學會感恩開始。認識無常、接受無常,我們就容易原諒他人、原諒自己,懂得把握自己當下的心念;學會感恩,忘記怨仇,我們的心就會越來越柔軟、快樂。

什麼是無我?(聖嚴法師)

佛法中說的“無我”,是把個人一己的私利,分享給一切眾生,化個人的利益為大眾的利益;也就是說,凡事均先想到大眾,無私地奉獻給大眾。而在大眾得到自己的幫助和利益之後,既不邀功,也不會希望求得回報,心中更不會牽牽掛掛,計較自己幫瞭多少人的忙、救瞭多少眾生、做過多少好事,這也就是“菩薩道”的精神。

很多人聽到“無我”二字時,先是不敢想象,繼而感到可怕。然而,要先讓大傢從佛法的觀點清楚明白“自我”是什麼,然後便可瞭解“無我”乃是事實。而佛法的目的,也就是希望人人都能從自我的困擾,達到“無我”的自在。

“自我”有兩個層次:1.是個人自私的小我;2.是仁愛、博愛的大我,也就是宗教或哲學上的“神我”。

“無我”也可以分成兩種方向:1.是憑各人自己的經驗,感覺到心中與心外都是無我的;2.是依佛法的立場做標準,通過佛法的觀念及修證的實踐,達到即有即空,即空即有,有不異空,空不異有的“無我”。其實,隻要把這個“自我”做詳細觀察,便會發現“自我”並不存在,卻又非常真實有用。

一、“我”是由物質與精神結合成的

從佛法的立場來看:“我”是由於“物質”的身體和“精神”的心靈相加所構成。如果隻有身體而沒有精神,身體就如同死屍;如果脫離瞭物質的身體而僅有精神,精神就如同幽靈。

以個人的“自我”來看,由於肉體及精神的結合,才有“我” 的生命的事實。一旦肉體的生命死亡,這個“自我”便在現實的世界失去依靠。

因此,隻有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靈的人,才能作惡,才能修善。人的生命體是一種工具,若向壞的一面看,它是滋生煩惱的淵藪,所以五種邪見中的身見最難去除;若向好的一面看,法身要借色身修,所以身體也叫作“道器”,修行佛道,亦得靠我們生命所依的身體,否則,沒有身體的運作,修行也就無從著力。

很多人在生命過程中,遭遇到很多的不愉快、不如意,卻沒有辦法改變時,便感到生命是一項極大的無奈而提出疑問:“為什麼個人在天地、宇宙間是如斯的渺小,沒有能力幫助自己,也沒有權利支配自己?又為什麼世界上許多事情的發生都是風雲莫測,非人力所能掌控?”於是,我們這個“自我”,便渴望借著接觸宗教,來尋找答案。

西方人接觸佛教的原因較為單純,往往是為追求健康、安定,和開啟智能。憑借接觸佛法去尋求修行的方法和理論,這當然也是出自“自我”的需求。

許多中國人卻由於對某件事或某些事不能做出決定時,便會利用燒香、許願和求靈簽等宗教行為,希望獲得指示。曾在臺灣有位經商的居士,一直依賴求靈簽的方法來做出生意上的重大抉擇。皈依三寶以後,便前來請教師父,問我:“今後做生意,由誰代他做決定?”事實上,應用佛法的基本原則,加上正確的信息研判、做生意的經驗和膽識,一定能夠成功,用不著盲目地去求神問卜。

二、因有自我中心而“業感緣起”

當然,生意做得順利與否,除瞭信息、經驗、膽識,也與運氣有極大的關系。運氣就是福報,是環境及時機等的因緣際會,是從過去世帶來的福緣及業報,福緣成熟,則事事順利;業報現前,則處處橫逆。那是我們的“自我中心”,從無始以來逐漸積聚的,因此,也就稱為“業感緣起”。

“業力”,是一生又一生所造種種行為的累積,有惡業,也有善業,因而在生命過程中有阻力也有助力。“業力”也隻有我們自己才能改變它,即所謂:“自作自受”,“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過去生中的惡業善業,都可由於現在生的勤惰好壞,而做若幹程度的改變。多種善因,就有好運出現,如果沒有種,永遠得不到。但是,就算種瞭,如果內外因緣不具足,也不一定能得到,這便是佛法講的因果觀及因緣觀。

如果播撒瞭種子,不施肥、不松土、不耘草,當然不會有收成。許多運氣不好的人,雖然做瞭播種、施肥、松土、耘草的工作,卻遇到瞭水澇、天旱、暴風、蟲禍等的自然災害,也沒有收成。有些人自己並未努力,卻妄想豐收,失望之餘,便推卸未種好因的責任,總是希冀未播好的種子也有好的收成,播瞭壞的種子千萬不要結果。

其實,好與壞是相對的。例如:做瞭輕微的壞事,又馬上做好事,那個壞事的種子即會因而變質,所以,它的結果也不致太壞。相反地,如果隻做一點小好事,卻做瞭許多大壞事,那點小好事的種子亦會受到影響而變質。因此未種好因而不得善果,固然有其道理,種瞭善因也不得善果,必定有其原因。這種“因果”關系,就把過去、現在及未來的“自我”貫穿起來。

實際上,身體不但經常在變,而且必定會死亡;念頭經常在變,而且必定會消滅。就因肉體和精神構成的生命現象,經常變動,都不永恒,所以也不算是真的有“我”。比如:身體上屬於“我”的頭發、指甲、牙齒等,一旦剪下、脫落之後,便不再屬於我,也不等於我;身體的每一部分都不是我。又如:心念剎那起滅;可見平常似是我的心念,念念也都不屬於我,不等於我。

三、觀四念處以經驗無我

修行的方法中,“四念處”是最基本的。就是:觀身不凈、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透過這基本的四種觀想法,就能進一步親自體驗到“無我”是什麼瞭。

(一)觀身不凈

身體的眼、耳、鼻、舌、身、意等的六根,緣色、聲、香、味、觸、法等的六塵,而引生貪、嗔、癡、慢、疑、邪見等的六根本煩惱,造作殺生、偷盜、邪淫、妄語等的四大惡業。五官、七孔乃至遍身毛孔,常流不凈,一旦身亡,臭穢難聞,所以不凈。

(二)觀受是苦

身體所受,苦多而樂少,雖能偶爾感受快樂,快樂乃是苦的結果,也是苦的原因;辛苦工作後的享樂,舉債享樂後的受苦。情形就如用手揉擦發癢的眼睛時,感到很舒服,擦過之後,馬上出現紅腫和疼痛的苦受。因此,佛陀指出,有受皆苦。

(三)觀心無常

心念是生滅無常的,前念與後念交替,一念接一念,過去又過去,川流不息,變遷不已。

(四)觀法無我

“色法”是肉身,以及肉身所處的環境;“心法”是念頭,以及心念產生的執著。“諸法”是指一切有形的物質現象,和無形的精神現象,均在不停地變動而非永恒,所以沒有真實的“自我”存在其間。

因此,“自我”隻是一種幻覺的妄見妄執。很多人卻舍不得放下這種“自我”的幻覺。個中情形,就如言情小說中的人物,明知男女的情愛,本身就是一杯淒楚的苦酒,當事人卻不以為苦,猶如飛蛾投火,前仆後繼,窮戀不舍,以苦為樂。所以佛陀稱之謂愚昧的可憐憫者。

同樣的道理,人們生活在世上,隻是一種虛幻境界,卻在這幻境當中,自己為自己不斷地編織苦惱的生死羅網而不自覺。如能修習以上的四種基本觀法,便會覺知一切煩惱都是庸人自擾,一切煩惱的羅網也不會將你網住。

無論從觀念上的疏導或修行方法的修習,均能協助你來體驗佛法所說的“無我”是什麼境界瞭。然而,如果僅靠認知上的理解,而不是修行上的實證,當貪愛嗔怒等重大煩惱出現時,光憑觀念上的四念處來幫助解決問題,力量便有所不足。必須務實的修行四念處觀的方法,至有所成就時,力量便強瞭。能在“自我”之中經常覺察到“無我”的自在,便能快樂地生活瞭。

什麼是無我?(趙樸初)

‘離有情義’、‘依他起義’和‘無動作義’,都是說明無我的道理的。‘有情’的巴厘語是‘薩埵’(satta),人和一切有情感的生物都叫做有情。婆羅門教和其他各派主張一切有情都有一個常住的(固定不變地存在的)、起主宰作用的自我(atta,意義與‘靈魂’相當)。緣起論則認為所謂‘有情’,無非是種種物質和精神的要素的聚合體。從身體的組織來說,有情是由於地、水、火、風、空、識六大(六種元素)所構成的,依借前五大而有身體的機關及其作用—地為骨肉,水為血液,火為暖氣,風為呼吸,空為種種的空隙;依借後一大(識)而表現種種的精神活動。再從心理的要素來說,有情的組織分為色、受、想、行、識五蘊。蘊(khandha)就是堆,把種種不同的現象分類,每類做為一堆,這就是蘊。

簡單地解釋,‘色’就是各種物質,眼、耳、鼻、舌、身五根(根就是人生的感覺器官)和色、聲、香、味、觸五境(境就是感覺物件)等都屬於色。受、想、行、識四蘊包括重要的精神要素:受是感覺(感覺苦、樂或不苦不樂等);想是印象(攝取事物的相貌,知道是青、黃、赤、白,是長、短、方、圓,是苦是樂等);行是思維(思維是推動身心活動的力量,所以叫做行);識是瞭別(對於所認識的物件,予以判斷和推理)。佛教根據以上兩方面的分析,說明有情不是固定的單一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的聚合體,而任何要素又是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著的,所以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有情’在支配著身心,也就是找不到‘我’的存在。這便是無我的簡單解釋。

閱讀全文
熱點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