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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定】_佛教禪定_什麼是禪定_如何禪定

時間:2019-05-19 23:36:08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禪定】什麼是禪定?佛教禪定如何修?

禪定(佛教解釋)

禪,為梵語dhya^na之音譯;定,為梵語sama^dhi 之意譯。禪與定皆為令心專註於某一對象,而達於不散亂之狀態,或謂禪為dhya^na 之音譯,定為其意譯,梵漢並稱作禪定。又色界之四禪與無色界之四定,合稱四禪八定。法華經 提婆達多品與坐禪 同義。五傢參詳要路門附錄(大八一·六一五上):‘夫修禪定者,先須厚敷蒲團,結跏趺坐。’

禪定是佛教譯語中特別的譯法,「禪」,這是印度梵語禪那的簡稱,其義為「定」、「思維修」、「功德叢林」等,故「禪定」是華、梵兼稱,這是從其名稱上來解說的。

若從其意義上來說,一個修行人,能攝受散亂心專註一境,即是所謂「定」;攝心系念一種法門,能出生種種三昧,即是「思維修」;依於禪定能出生種種功德,即所謂「功德叢林」。總括起來說,禪定是修菩薩道者的一種調心方法,它的目的是凈化心理、鍛煉智慧,以進入諸法真相的境界。由此看來,禪定是修菩薩行所必經過程的手段;禪味不可著,死水不藏龍,正是糾正認手段為目的的錯誤。

因禪定未必就是禪宗,所以世界各宗教,凡是有神秘效驗的,無非是從禪定的工夫而來,不論他們是用持咒也好、祈禱也好、禮拜也好、誦經也好,所得的結果,多是禪定的作用。

佛教禪定方法

禪定的意思是心無二念,開始練習時必有方法,方法的作用是使得我們的心念由散亂狀態而至集中狀態,再由集中狀態而至統一狀態。到瞭統一的狀態,便稱為定,但是統一狀態也有不同的層次:由身心的統一,至內心與外境的統一,再進一步,便是前念與後念的統一。要想達到前念與後念的統一,必須經過前念與後念的連續如項鏈,一念扣一念,念念同一念一樣的念頭,然後才能把前後念的間隔消化,僅剩下一念的存在,此時即是止於一念,名之為定。到瞭連此一念也不存之時,便是即定即慧。

初修禪定之時,可有許多方法,舉凡禮拜、誦經、念佛、持咒、梵唄、經行等,都為達到安心、靜心和凈心的目的,主要由於修行而使身心平衡,都是定的功效。如果沒有高明專長的老師,以上所舉各項,都是佛經中處處可以見到的修定方法,安全可靠而不會產生副作用及後遺癥。不過這些均屬於散心修定。

如果遇到對禪定已有經驗,並對佛法有正知正見的老師,就向他們學習專心修定的方法。那是指的禪觀法,或被稱為止觀方法,禪宗則稱為參禪的方法。

禪觀的方法,一定不離三個原則,那就是:調身的姿勢,調息的呼吸,調心的專註。以放松身體的肌肉,也放松頭腦的神經為基本的要求。正確的姿勢,包括行、坐、立、臥四種,以輕松端正為原則。正確的呼吸,以自然的速度為原則。正確的專註,則以隻顧方法不問得失為原則。如果企圖心強,急功好利的心旺盛,便會為你帶來魔境的困擾。必須要有佛來佛斬、魔來魔斬的心理準備,才會安全。所謂斬佛斬魔的意思是說,不論可喜或是可怖的任何景象及感受出現,都把它當作幻景及幻覺處理。否則若遇惡境易生退心,甚至毀謗三寶,指為修行不得好報。若遇善境易生慢心,甚至宣稱得大神通,證瞭聖果成瞭佛,那就太可憐瞭!(聖嚴法師)

禪定的釋義

禪定,又名「三昧」,所謂「念佛三昧,三昧之王。」「禪」「定」亦即「止」「觀」,止是放下,觀是看破。禪定是指「心一境性」,讓混亂的思緒平靜下來,外禪內定,專註一境。禪定必須先由「入靜」開始,而到「至靜」,才能達到「寂靜」,此時已經是忘我的境界,從「身空」、「心空」而進入到虛空法界。然而坐禪要進入禪定的境界,也必須要具備「超越的精神」,才能突破一切生理、心理及潛意識的障礙。

禪的意義就是在定中產生無上的智慧,以無上的智慧來印證,證明一切事物的真如實相的智慧,這叫作禪。

《六祖壇經講話·坐禪品》:「禪定者,外在無住無染的活用是禪,心內清楚明瞭的安住是定,所謂外禪內定,就是禪定一如。對外,面對五欲六塵、世間生死諸相能不動心,就是禪;對內,心裡面瞭無貪愛染著,就是定。參究禪定,那就如暗室放光瞭!」

《心經》:「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所謂「行深」,即是禪定、深定。觀自在菩薩在禪定中發現,當五蘊皆空——也就是「無我」的時候,一切的煩惱與痛苦就解脫瞭,觀自在菩薩就是在定中得到這個清凈的大智慧而證得大自在成就。

一般來說,禪定不一定能悟道解脫,但要悟道解脫卻離不開禪定。在“戒、定、慧”的三個階段中,“定”從“戒”至“慧”的橋梁。

對上根利智者而言,禪定並無一定之形式。所謂:「行亦禪,坐亦禪,語默動靜體安然。」「十字街頭好參禪。」「如來於二六時中常起觀照。」隻要念念覺照,當下「一念清凈一念佛,念念清凈念念佛。」,「不怕念起隻怕覺遲」,時時刻刻保任,修無修修,行無行行,修一切善而不執著所修之善,斷一切惡且故不為一切惡所縛,當下這念心便是歸於中道。

禪定的種類

禪定的種類很多,《瑜伽》卷十一《三摩多地》中歸納為四類,即靜慮、解脫、等持、等至。

靜慮

靜慮,為梵語“禪那”之漢譯,即於一所緣境系念寂靜、正審思慮之意。靜慮有四種,通常所說的四禪。

(一)初禪,離生喜樂。即離欲界諸惡不善法(身惡、語惡),有尋有伺,於尋伺未見過患,及有對治欲界諸惡之善尋伺。喜樂者,已獲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禪定境,內心喜悅,於喜樂未見過失,一切粗重(身心不自在性)皆得遠離,得廣大輕安,身心調暢,有堪能性。此初禪具足五支:尋、伺(為取所緣)、喜(為受境界)、樂(為除粗重)、定(心一境性,為禪所依。)。《瑜伽》卷十一中說,由斷除五法、修滿五法而證此定。所斷五法者:(1)欲所引喜,於妙五欲,或見或聞,或曾領受,憶念歡喜。(2)欲所引憂,即於妙五欲若求不遂,或得已便失,多生憂惱。(3)不善所引憂,即由憂苦的心情而行殺業,乃至起邪見。(4)不善所引喜,即由喜樂的心情而行殺業,或生邪見等。(5)不善所引舍,如任由部屬造殺業等,或放任自己,思惟作惡方便,或於諸惡放任不斷;又不善現前,隨順而行。所修五法者:(1)歡,因清凈持戒,生起無悔,心意適悅。(2)喜,由正修方便,心生欣悅。(3)安,謂離粗重,身心調適。(4)樂,由離身心粗重故,於諸(欲界)煩惱而得解脫。(5)定,即於所緣,審正觀察,心專一境。

(二)二禪,定生喜樂。有四支:內等凈(為取所緣)、喜、樂、定。即於初禪有尋有伺三摩地相心能棄舍,於無尋無伺三摩地相系念安住;對快速變化的所緣境界能正遠離,於較為穩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內心一味寂靜,乃至極寂靜。這種舍念正知,離尋伺亂,就是內等凈。定者,超過初禪尋伺有間缺位,能正獲得無間缺位。喜樂者,由超越尋伺,離初禪地諸煩惱品所有粗重,有廣大輕安,身心調柔,有堪能樂,於彼喜相未見過患。

(三)三禪,離喜妙樂。有五支:舍、正知、念(三者均為取所緣)、樂、定。舍者,於前喜相深見過患,於喜離欲,由離尋、伺、喜故,名之為舍。由有舍故,安住所有正念。正知者,若由失念,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現行,立即以慧覺知,方便棄舍。樂者,由離令心踴躍之喜,內心寂靜,便唯有樂受及輕安樂。

(四)四禪,舍念清凈。有四支:舍清凈、念清凈(二者為取所緣)、舍受、定。入此第四禪者,進一步舍斷第三禪中之樂。至此,一切尋、伺、喜、樂、入息、出息都斷盡無餘;心住無動,一切動亂皆悉遠離,故說舍念清凈。

解脫

“解脫”類定,包括瞭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三種,略說如次:

(一)八解脫:(1)有色觀諸色解脫——已離欲界得色界定者,為於欲界色(如死屍等相)得觀想自在,而於欲界諸色以光明相專註思惟,而成就觀想。(2)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已離色界欲,無色界定不在前,又不思維彼想光明相(屬於色界),於外色(屬欲界)而作觀想。(3)凈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於第四靜慮解脫諸障,令得根本圓滿。凈,即第四禪中離諸障而舍念圓滿清凈;解脫者,能解脫凈不凈變化生起煩惱障;身即意身(體);作證,由於智斷而證;具足住,第四靜慮根本圓滿,為聖所住。(4)空無邊處解脫——於彼空處已得離欲,即於虛空思維觀想。(空無邊處定者,即心除遣諸色、想之後,起無邊虛空觀想而安住之。)(5)識無邊處解脫——於彼識處已得離欲,即於此識思維觀想。(識無邊處定,這是先舍前虛空無邊處想,即於能觀之識起無邊行相。)(6)無所有處解脫——於無所有處已得離欲,而於識無邊思維觀想。(無所有處定者,從識無邊處求上進時,離其識外,更求餘境,都無所得,由此令心安住。)(7)非想非非想處解脫——於非想非非想處已得離欲,即遍於想可生處,應作觀想。(非想非非想處定,它是從無所有處求上進時,超過無所有處之想,及識處以下有所有想,名非有想;非無想者,謂非如無想及滅盡定,一切諸想皆悉滅盡,得自在故。)(8)想受滅(即滅盡定)解脫——修習暫背棄受想,令離定障。

(二)八勝處:(1)內有色相觀外色少——以色界定觀於欲界有情諸不凈相,及少分資具之好、惡、勝、劣,於彼諸相能隨意隱蔽、自在回轉(改變),得如實相。(2)內有色相觀外色多——以色界定觀欲界廣大之外色(如宮殿、房舍等),令得清凈。(3)內無色相觀外色多——無色相,即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定。(4)內無色相觀外色少。(5至8)內無色相觀外色青、黃、赤、白。此八勝處,體即是前三解脫。初二勝處,由初解脫出;次二勝處,由第二解脫所出;後四勝處,由第三解脫所出。由三解脫故,得勝定自在。此以解脫為因,勝處為果。又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此即以勝處為因,解脫為果。要之,前解脫中得觀想自在,今於勝處得制伏自在。

(三)十遍處:即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空無邊、識無邊十種遍處。於所觀想之事,能成就普遍廣大之境,故名遍處。初八遍處,唯從第三解脫流出,後二遍處,即是空無邊、識無邊二種解脫。對前八色遍處修習純熟,能引賢聖觀想神通,乃於諸事轉變神通,其所變事,堪有所用。由識遍處修習純熟,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由空遍處修習熟練,於一切物隨其所欲,皆能轉空。

修觀行者,由解脫—→勝處—→遍處,次第而進。因先於所緣得思維觀想自在,次能制伏,後即於此遍一切處,則能如其所欲而作觀想。遍處、勝處是諸解脫能清凈道,是故此三,如是次第。

等持

梵語三摩地,漢譯等持,平等持心之意。此通攝一切有心位中“心一境性”,亦通散位定,如欲界定。有關三摩地(等持),《瑜伽》卷十二中說有十種,略解如下:

(一)三三摩地:即空、無相、無願三種等持。解有二種:

1.行境別相。空三摩地——於遠離有情、命者及養育者、數取趣等,即空離蘊“我”,而心住一緣。空性略有四種:一觀察空,謂觀察諸法空、無常、無我、無我所;二彼果空,謂不動心解脫,空無貪等一切煩惱;三內空,謂於自身空,無計我我所及我慢等一切僻執;四外空,謂於五欲空無欲愛。初觀察空是有學聖者所修,後三空是無學聖人所行。無願三摩地——於五取蘊思維無常、苦,無所願欲,心住一緣。無相三摩地——於五蘊滅思維寂靜,心住一緣。2.行別境同相,即依一真如觀,而具三義:空性三摩地——即於此處無有彼物,由此道理,觀之為空。無願三摩地——即所觀空,無所希願。無相三摩地——觀此遠離一切行相。

(二)有尋有伺等三摩地:1.有尋有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相應者,如初禪。2.無尋唯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唯伺相應者,如中間禪(初禪以上,二禪之近分定)。3.無尋無伺三摩地,即三摩地尋伺二種俱不相應,於尋伺心生棄舍,唯由一味於內所緣而作觀想,又唯一味平等顯現。此如二禪至有頂(非想非非想處定),唯除無漏諸三摩地。

(三)大、小、無量三摩地:小三摩地者,或由觀少色故小,或由思維的范圍狹小,如小信、小欲、觀想的區域狹小,此屬於欲界定。大三摩地者,由觀多色名大,但所觀色又非無邊無際;或由上信、上欲及想諸天光明而令顯現等,此屬色界定。無量三摩地者,由於無量無邊無際觀諸色等而名無量定;或由無量無邊信、欲等名無量定,如四無量心。

(四)四無量三摩地:即以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為所緣之定。四無量心,解釋分二:

建立所依及行相:有情有三種,即不苦不樂者、有苦者、有樂者。於不苦不樂者思維與樂——慈,於有苦者思維拔苦——悲,於有樂者思維其樂不相離而生隨喜——喜,又即於前三欲與樂等,思維令不堅執、不染污(離貪或嗔)——舍。又於一切眾生無怨(離惡念頭)即慈,無敵(離現乖爭)即悲,無惱即喜,不害(離不饒益)即舍。

無量之義:指慈相應等心,即欲利益、安樂之饒益相,一切無量之所顯示:所緣廣大,利益安樂思維最殊勝,極為純熟,且能得無量果。要之,以強盛之心力,於所觀慈等相令圓滿、普遍、清白,而且專註,即四無量心。又聖者修四無量心達至極境相應之定:修慈者,極於遍凈(第三禪);憶念空無邊處,修習悲心最為第一;修喜定者,以識無邊處為最勝;修舍定者,以無所有處為最勝(因無所有處是無漏心地最為後邊故)。

(五)喜、樂、舍俱三摩地:喜俱者,它是初、二禪;樂俱者,是第三禪;舍俱者,是第四禪以上諸定。

(六)四種修定:(1)為得四現法樂住(即四根本禪)修定。即為得四根本定故,修近分定(近於根本定之定),或為令根本定清凈圓滿之所修習。(2)為得智見(天眼)修定。以四根本定修天眼,故修四根本定及前加行、無間道(即將證根本定之無間斷惑之道)所有修定皆屬之。修者應先於光明相殷勤懇切審諦而取。修成後於諸色境能照能觀,即見;能知天等諸趣名字、種類等,名智。(3)生分別慧修定。見道前諸心或四無礙解(於法、義、辭、樂說四種無礙智),名分別慧。即為得見道修諸加行道或為得無礙解修四禪,皆屬於此。(4)為盡諸漏修定,即是為證阿羅漢所修金剛喻定及加行道。

(七)五聖智三摩地

1.自體智:即法智,在見道前斷除煩惱,令定清凈,這是聖(善、無漏)、無染、無執。

2.補特伽羅智:即類智,是見道入無相位所得聖定。

3.清凈智:即盡智是一來、不還聖者所得之定,能損減貪等煩惱,斷盡欲界諸惑。此非世間道(欣上厭下)、寂靜(煩惱寂靜)、微妙(於自地煩惱不生愛味)。

4.果智:即是無生智,通不還及阿羅漢所得之定。此得安隱道(所得之道無退轉),證心一趣(已得無尋無伺地),現安樂(能得現法樂住),後樂異熟(能引無餘涅盤)。

5.入出定相智:即道智,唯在無學位,常處無相心。這是正念而入(善取能入定相無忘失),正念而出(善取能出定相無忘失)。 此五種定,其體是一,而行相分五,故說五行相智。又唯善、無漏,名五聖智。

(八)聖五支三摩地:即四根本禪中所有聖賢心一境性及安立審諦觀察,名聖三摩地。四根本定立為四支,依審諦觀察法並為斷除餘結縛,立第五支。

鳩摩羅什譯《成實論》中所立聖五支三摩地又與上不同:初、二禪之喜樂合為一,第三禪離喜之樂別為一,第四禪中清凈心為第三,依前三支能生明相、觀相為二。後觀相、明相為因能壞裂五陰。觀五陰空,名為觀相。能證涅盤,說名為聖。

(九)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指八正道中,前七道支能與聖正三摩地為因、為具。

定因者,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與正三摩地為前導次第。次第義者,這是說先瞭知世間實有阿羅漢聖者,便於出離深生希求,獲得正見;次當思維如何出離居傢迫迮等;從出傢後,受學屍羅(正語、正業),修治凈命(正命)。

定具者,正見、正精進、正念能為正三摩地作資具。依正見等五,配合聞、思、修,如實瞭知正見、邪見,乃至正命、邪命。為欲斷除邪見等,及為圓滿正見等,發勤精進。若由精進,能斷所治,集能治法(正見等)令其圓滿,即是正念。此正念也即是正三摩地部分。

此三摩地因為是善、無漏,故名聖。舍邪見等令得不生,修正見等令得圓滿,因此名正。

(十)金剛喻定:斷除有頂(非想非非想處)惑,最後加行道生,最細惑之觀行、種子已滅。最後無間道生,最細隨眠(煩惱種子)已滅,總此二名金剛喻定。此定是定中之尊,因為能斷惑集善,成辦無學之果,於有學聖者之修道行中是最尊最勝;又極堅牢,上無煩惱能摧伏之,而能摧伏一切煩惱,猶如金剛,能摧壞一切,而不為其所摧壞,由此得金剛之名。

等至

梵語三摩缽底,譯為等至,是等引(指勝定地,離昏沉、掉舉等,平等能引諸功德)之果,故名等至。此通指一切有心、無心諸定位中所有定體,包括瞭五現見等至、八勝處、十遍處、四無色定(此三已如前說)、二無心定(無想定和滅盡定)等。這裡側重說明五現見等至和二無心定。

(一)五現見等至:是見道以上的聖者修習五種觀行,能親所見、明瞭見,故名現見等至。聖者於修道所斷煩惱,制伏對治有二:初不凈觀,為令貪欲不生現行,以四念住(身、受、心、法四種念住)為依止,觀察內身種種不凈,即內身中毛、發、爪、齒,乃至淚、汗、屎、尿等,屬內身污穢不凈,此即是初現見等至。第二不凈觀,也以四念住為依止,觀察外身(即死後)青瘀、膿爛等,是外身污穢不凈。或觀彩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骨人之相),令諸貪欲不起現行,這便是第二現見等至。

聖者又於煩惱修斷滅對治,也分二:或觀生身展轉相續,謂粗觀察行緣識等(即十二緣起),這是第三現見等至。或觀剎那心識生滅不斷、展轉相續,謂細觀察有貪心、離貪心等種種心識異生、異滅,迅速流變。即是第四現見等至。

若觀察聖者由斷煩惱之深淺所得住於世間的情況,即是第五現見等至。觀察初二果人,兼住此世、他世(欲界人、天);不還果人,唯住他世(上界色、無色處);阿羅漢都無所住。

(二)無想等至:即無想定,指已離遍凈(第三禪)欲,未離上欲(第四禪),永出離想思惟為先,諸心心法滅。修者觀“想”如病、如癰、如箭,入第四靜慮,修背想思維,於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離諸所緣,心便寂滅。於此生中,可入可出;若生無想天者,唯入不出,“想”若生起,即從無想天中死沒。

(三)滅盡等至:即滅盡定,謂離無所有處欲,暫安住想思維為先,諸心心法滅。

若諸聖者,已離無所有處欲,或依非想非非想處相而入於定:先於下地粗想及與無想深生厭舍,爾時唯微細想緣,無相境轉,依於彼處思維為先,心求上進,求上所緣,竟無所得;因無所得,滅而不轉,心便寂滅。或依滅盡相而入於定:即依無相定(於一切相不作思維),依此為依進趣所緣,因皆滅盡,心便寂滅。

入滅定時,次第滅三種行:即身行(出入息)、語行(尋、伺)、意行(受、想)。於初禪時,有尋有伺,至第二禪,無尋伺,名滅語行;第四禪無出入息,名滅身行;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心求上進,竟無所得,因無受想,名滅意行。

出滅定時,觸三種觸。觸為受因,出滅定時,受想當生,故說觸三種觸。此三種觸,由三境生:由有所緣以為境界,名由有境;於此境中無有我慢擾動其心,故說觸不動觸。由唯有事以為所緣,名由境境;於此境中無貪所有、無嗔所有、無癡所有,因此說為觸無所有觸。由無相界以為所緣,名由滅境;於此境中不思惟一切相,故說觸無相觸。

以上四大類型的禪定,其中四靜慮是最基本的,它遍通於有漏無漏、大乘小乘,又是其它三類禪定的基礎,其它禪定有些是建立在它的基礎之上(如八解脫等),或依於它則容易成功(如三三摩地、四無量三摩地等),故習禪者應先以四禪為初課而次第修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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