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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禮旭:決定人生大事要用理智判斷
時間:2019-05-21 13:23:59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人要決定人生這些大事,都是要用理智判斷,不能因一時間的一種感覺,feeling。告訴大傢,最重視feeling的地方,就是離婚率最高的地方,情愈深,智就不見瞭,叫“欲令智迷,利令智昏”,“情生智隔”啊!情感一出來都是好惡,喜歡,討厭,都看不準。人一喜歡這個人,他有什麼缺點就看不到;人一討厭那個人,他有什麼好也看不到。看人都不準瞭。
所以人要學理智,還得從經典當中學,“人不學,不知道”,“不知義”。所以從這裡我們看到,經典裡談的都是根本,都是人性很自然的發展。因為他在傢裡對兄弟這麼恭敬,內化瞭,內化瞭就變自然瞭,他到學校,他到社會團體,看到兄長,年齡比他長的,他自然也是這個態度。所以假如我們在跟人相處,跟同事相處,會跟人吵架,想一想,小時候是不是都跟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吵架?先要把這個根,要能夠把它紮好。這個孝悌,不管我們現在年齡多大,隻要沒把孝悌的根紮穩,德行上不去,因為它是本。我們學再多的經教,都是沒根的花,花瓶裡的花。花瓶的花好不好看?好看,能看多久?看不瞭幾天就謝瞭,它沒有根,沒有生命力。
所以《孝經》這一段話,確實很有人生的判斷力。這一段是三句。“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他對父母孝順,移孝可以忠於國傢,忠於君王,忠於領導者。“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下一句是“居傢理,故治可移於官”。他在傢庭的成長,以前都是大傢庭,他就懂得怎麼去幫忙做這些傢務,管理傢裡的事情,甚至於是調劑一個大傢庭的這一些人情上的不愉快、沖突,他懂得體恤這些部分,怎麼去和合、化解一些紛爭、口角,這都是做人、做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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