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與毀邪淫之因果差別案例兩則
這是兩個發生在清朝,因為宣揚淫邪害人而遭到天譴的故事。
1、楊氏是蘇州人,以賣書為業,他傢中有《××梅》這一淫書的印版,賣出《××梅》雖然很多,但他卻終日被病所困,日夜離不開湯藥。他結婚娶妻多年,但仍沒有子嗣。他的一朋友勸誡他說:“你早已經結婚瞭,但仍沒有子嗣,而且每年的收入全部都用來治病買藥瞭。這可能是你印制《××梅》出售到各個書店,人受其害,而你卻以此謀利有關,這可能是上天懲罰你啊!為今之計,應趕緊毀掉這《××梅》的印版,或許還有機會可以改過自新。”
楊氏終於驚醒,他立即取來《××梅》印版,劈瞭後用火焚之。從此楊氏再沒有病患瞭,他的妻子沒多久就為他生瞭個兒子。他又開設瞭傢正當的文遠堂書坊,傢業逐漸開始豐裕起來。
揚州的一書商傢中也藏有《××梅》印版,他傢有些資財,開瞭三處書坊,整日以售賣淫書獲利。有人勸誡他很多次,他始終都舍不得毀掉書版。
有一天,他同兒子一起到蘇州,兒子因為有其它事先回來瞭,書商在寓所突然生病,已經起不瞭身瞭,同行的人準備把他送回傢,結果剛到碼頭上就死瞭。又趕緊通知他兒子,其兒子飛奔趕到,可書商的臉居然已開始腐爛,蒼蠅蚊子密集,血水湧溢。人們都說這都是他印制售賣淫書的惡報。
他死後,有位儒士拿錢將《××梅》的印版買來並立時銷毀,從此以後,蘇、揚兩城再沒有這種淫書流傳,人心變得清正起來。
淫邪之事本來就有違人倫,人神共憤,如果加以宣揚和傳播,必將壞人心志,導人向惡,這可是十惡不赦之罪,萬望警之、戒之。
2、第二個故事:毀淫邪之書 上天降福報
上洋有一童子,自小就刻苦讀書修身。道光丙申二月的一天,他閑步路過一書坊,停步問:“什麼書看瞭爽快舒適呢?”書商說:“隻有風流詞曲瞭。”童子說:“什麼是風流?”書商於是拿瞭一本濃情艷史給他,童子便租瞭下來拿回傢中。
童子把書看瞭一半,嘆息道:“世間隻要有這樣的書,我就必定要毀掉。”第二天便又來到這傢書坊,索要所有的風流書籍,店主拿出瞭數十種,說:“你想要看,可以慢慢來租看。”童子說:“我要將這些書全買瞭。”店主說:“我租這些書能得到很多利息,怎麼能讓你買去呢?”童子一直糾纏不休,店主說:”我今天有急用,你如果能拿三十兩銀子來,我就全部賣給你。“
童子跑回傢告訴母親,母親以為他需要用經史典籍,便賣掉釵簪臂鐲給瞭他錢。結果童子將那些書全部買瞭回來,又拿到書館中一把火燒瞭。傢人告訴瞭他母親,母親又吃驚又生氣。第二天收拾打掃紙灰時,童子居然從裡面撿出瞭兩個元寶送給母親,母親這才轉悲為喜。
沒過幾天,童子突然得瞭重病,群醫束手無策,隻有等死瞭,此時有神人借童子口說話道:“你本來命運平常,不會科舉登第,但因為你年紀輕輕能夠銷毀淫書,讓世人免受無邊惡報,天帝因此嘉賞你,賜你福相,他日將功名大顯。”
話音剛落,童子就醒瞭過來,他的形態容貌一時全變瞭,全身蛻瞭一層皮,疾病全無。這時空中響著嘹亮的音樂,有仙鶴聲在庭堂中回蕩,異香數日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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