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發頭條歡迎您
印光大師:五戒,無論受與不受,一切人皆須嚴持
時間:2019-06-10 14:51:57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五戒,無論受與不受,皆當嚴持。以前之殺、盜、淫、妄四條,名為性戒,即不聞戒名之人,犯之亦有罪過。而受戒者犯之,則成兩重,於本罪外,又加一犯戒罪過,故曰:“一切人皆須嚴持。”飲酒,名遮戒,未受戒,飲無罪。受戒後飲,隻一犯戒罪耳。
節選自印光大師:“復張純一居士書”
閱讀全文
上壹篇:釋迦佛頭痛三天的前因後果
下壹篇:返回列表
熱點文章更多>>
最新文章
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