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與心地,河灣人傢舊事
一
在“吾意東來”的帖子裡,講起他老傢村裡一則關於風水的事例。他們村裡有一條小河自西向東穿村而過,至村中折而南行,復又蜿蜒東去。八十年代末,當地經濟逐步發展起來瞭,村裡統一規劃,河灣反弓處被劃為中心街,原來沒人看得上眼的地方,轉眼成瞭搶手的宅基地。最後被一名外號叫蛤蟆的村民走關系,用兩瓶二鍋頭、一條玉蘭煙爭到瞭手。
蛤蟆原本不是本地人,他是村裡高老太三十年代初撿來的流浪兒。高老太無兒無女,原指望收養蛤蟆,晚年好有個依靠。哪知這娃兒長大後,娶瞭媳婦忘瞭娘。尤其是七十年代初,高老太下肢癱瘓、喪失勞動能力後,更是被蛤蟆嫌棄。可憐那白發蒼蒼的高老太太,屁股下面綁個蒲團在街上蹭著走,要飯度日。蛤蟆剛開始裝作沒看見,後來聽一些不懂事的孩子常跟在老娘身後,唱些不知哪個好事者編的兒歌:“絕戶高,絕戶命,撿瞭個兒子沒有用,走路還用屁股蹭。”這才覺得老娘上街要飯,明擺是跟自己過不去,丟瞭自己的人。所以他知道有人給老娘吃的,就把她背到人傢炕頭上——你不是有本事麼?那你養!可憐這老娘要個飯都不容易,在這個荒涼人世間掙紮著,一直到生命的盡頭。
蛤蟆有一個兒子,名昌。昌有一女一子,女孩叫玲,兒子叫博。蛤蟆買下這塊河灣處的宅基地,是給孫子博娶媳婦用的。房子是1993年蓋上的,那時的錢花瞭近5萬元,造得很氣派。昌的閨女玲也於當年訂瞭親,並定瞭臘月二十一的婚期,可謂雙喜臨門。
房子落成後,按當地風俗,要老人先到新房住段時間消災。於是蛤蟆先搬瞭進去,而昌及其子女仍住舊宅。臘月二十晚上,要嫁孫女的蛤蟆很高興,在舊宅喝瞭個盡興後,回瞭新居。說好的時辰過瞭,蛤蟆還沒到,昌急瞭,讓兒子博到新宅去叫爺爺。還沒走到,博就聞到一股燒雞毛的味道,越往新房走,氣味越濃。等博捂著鼻子進入蛤蟆住的房間,被眼前的情形驚呆瞭——蛤蟆的頭栽在爐火中,被燒得殘缺不全瞭。估計是他烤火時,酒後突發腦溢血,倒進火爐瞭。當天結婚雙方的客人都請好瞭,不可能更改瞭,所以蛤蟆的葬禮與孫女的婚禮同天舉行。
1994年春天,昌通過關系把兒子博安排到瞭縣水泥廠,當瞭個合同制電工。參加工作後,博就搬入瞭新房。這年六月,麥子還未熟,博在廠裡值夜班,一根裸線漏電,奪去瞭恰巧經過的博年輕的生命。
二
一連串的打擊,讓昌傷心欲絕。他用兒子博的撫恤金在縣城買瞭處小樓,要搬離這個傷心地。他急於離開,因而五萬蓋好的房子,他放出話來,三萬就出售。雖說房子裡出過事,但這個價格實在太誘人瞭,村裡很多人都動瞭心。舊鄰老嘎最先得到瞭訊息,迅速的付瞭兩萬元現金。老嘎有兩個兒子,這在農村就意味著要蓋兩處房。正常的話,老嘎把骨頭折騰得散瞭架也蓋不起,恰好有這麼個天上掉下來的餡餅,老嘎就樂顛樂顛地接著瞭。
付瞭兩萬後,老嘎就“忘瞭”還有一萬欠款的事。昌上門提醒瞭幾十回,老嘎也愣是“想不起來”,想來是拿捏著昌的心理,乘人之危,故而一拖二賴三裝傻。喪父又喪子的昌最後疲憊不堪瞭,這房子他來一回傷心一回。他終於在與老嘎的心理較量中敗下陣來,最後剩下的一萬也不要瞭,兩萬元就賤賣瞭自己沒住過一天的新房,離開瞭這個使他肝腸寸斷的村落。
1995年,老嘎的大兒子結婚。老嘎把房子裝飾一新後,讓那對小夫妻歡天喜地的搬進瞭這賤價買來的房子裡。1996年初,就得瞭一個大胖小子,一傢子的小日子過得歡樂祥和,其樂融融。
1996年底,村裡在募捐,是給老嘎傢——老嘎的兒子、兒媳和七個月的孫子,在臘月中旬煤氣中毒,正在醫院搶救。其實兒子孫子被發現時,已經就沒有瞭生命體征,兒媳在中醫院吸瞭一個多月高壓氧,仍未蘇醒。
三
這接連的兩件橫事,才讓人猛然想起幾十年前,當地一位風水先生的告誡,大傢順理成章地就把原因歸結到風水上去瞭。從風水角度而言,河水或道路反弓之處確實不吉。但為什麼偏偏是他們、而不是別人碰上瞭呢?一個對收養自己的養母忘恩負義,一個對近鄰乘人之危,從這些事上,其平時的為人就可以想象得出來。一出瞭事,就想著從外境上找原因,為什麼就不看看自己做瞭什麼事,該感召來什麼樣的風水、該感召什麼樣的命呢?
門前的桃花開瞭,就知道是春天到瞭。但桃花隻是季節的一個表征,冬天人工催花,並不能讓春天提前到來。所以想通過改風水來改命,如同以催花讓春天早點到來一樣不靠譜。我給人看過一些風水,一些不吉之事,總是能從風水上找到表象。但細究起來,多半能找到更深層次的因果上的原因。積善之傢,隨便買下的房子,都是風水寶地;積不善之傢,費再多心思,也會陰錯陽差住進兇宅,這就是人算不如天算。境由心生,風水隻是命運的表象,也是心地的表征。什麼樣的人,住什麼樣的地方,都是自己感召來的。還是那句話:真正的風水,不在大地山河之間,而在人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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