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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與信仰

時間:2019-06-16 19:25:25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什麼是選擇職業的首要條件?當賺錢與信仰或個人愛好發生沖突時,如何進行取舍?
范衛平:應該把工作與生活分開考慮,賺錢與個人愛好也是這樣。工作以賺錢為取舍,生活以個人愛好來取舍。
方應看:選擇事業的首要條件是可以終生不斷地學習探索。如果需要取舍,我還是堅持個人信仰和愛好,總有辦法可以很好地將賺錢和愛好結合起來。
王一蘅:自己喜歡或能夠勝任的事,是選擇職業首要條件。當賺錢與信仰發生沖突時,賺完錢再去信仰或愛好吧。總之事情得一件件做,別都攪和在一起。
樂倫:如果賺錢與信仰發生沖突,那就不賺這個錢;如果與個人愛好沖突,那就改改個人愛好。
夏蓮:自已的愛好雖然重要,但要是發生沖突,一時無法從事自已愛好的職業,還是老老實實的工作吧。
明靜:選擇職業的原則是個人愛好與社會需要結合。我對金錢的欲望不是很強烈,以不影響自由和尊嚴為度。當賺錢與愛好沖突時,也許可以暫時放棄愛好;但如果賺錢與信仰沖突,就別無選擇瞭。
震邦:從一般擇業的原則來說,應該在發揮自己特長,滿足自己愛好的前提下,爭取最好收入的職業。但賺錢應該在法律和道德的允許內,在不違背信仰的前提下進行。如果為賺錢就能違背的信仰,那就不叫做信仰。因為信仰就是堅信和仰止。
若莓:我會選擇有希望、有發展的職業,能夠促使自己奮發向上,而不是憑個人喜好。職業是用於保障自己和傢人的生活,和個人愛好發生沖突時,我不會輕易放棄職業,因為放棄意味著對自己和傢人不負責。但信仰是心中永久的長青樹,如果沖突就重新選擇賺錢方式。
菡萏:擇業最重要的是令自己心安,如果心安不下來,幹什麼事都幹不好。當然,能讓自己快樂的職業就更好瞭,但一般人很少有這樣的福氣。當賺錢與信仰和個人愛好發生沖突時,先分析一下發生沖突的原因。然後權衡一下,什麼對你更重要,再作出相應的取舍。
凈印:在選擇職業時,首先要愛一行,幹一行,因為喜歡才選擇;其次要看看自身條件,是否適合幹這一行;第三要考慮市場需求,看這個行業是否有發展前景。信仰是人多世的追求,當與賺錢發生沖突時,服從信仰也許會暫時失去一些利益。但從長遠來看,唯有信仰可使人到達光明的彼岸。
蒙衛芝:應按照佛的戒律來選擇職業,如果一時沒有條件,可暫時維持原來的生計,同時想方設法改換更理想的職業。
徐冉:首要條件是這職業不能危害眾生利益。最上者能為大眾服務,如政府、公益機構等。其次是能為眾生提供各種資源(工農業)或搭建橋梁(商業),也無不可。賺錢隻要不危害眾生利益,不會與信仰沖突。至於個人愛好,後學認為,上則依教奉行,下則恒順眾生,其餘的個人愛好越少越好。
李亞琴:擇業的首要條件是正業,能利益眾生就是最好的職業。當賺錢和信仰發生沖突時,當然堅持信仰,因為信仰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失去;當賺錢和愛好發生沖突時,可視比重而定。我的體會是,有瞭堅定的信念,一切愛好就淡化為可要可不要的東西瞭。我曾經把畫畫視為生命,信佛後就從畫夢中醒來,畫畫能讓我解脫生死嗎?上師曾在給我的信中說:“可畫可不畫。”我想這是對世間一切事物的超然態度。這個態度是對事物總體的把握,但從局部來看,要做好當下的每件事,隻要是正業,應該幹一行愛一行。社會的許多負面現象都是由不愛本職工作的人造成的,如果每個人都要工作來適應自己,而不是自己去適應工作,社會將是什麼樣子?所以,我說的比重也是指個人和社會的比重,每個人、每份工作都是社會大機器上的一個螺絲釘,我們要用自己的熱忱來擰緊它。
劉騰亮:人生不如意者十有八九,沖突是無法避免的。有正確的人生觀,自然知道如何取舍。至於個人愛好,在本質上也是一種業力,必要時必須扭轉,不能感情用事。我自己的志向是當個科學傢,結果成瞭一個商人。年輕時總覺得自己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人到中年往往會發現,你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會強加給你。但是,不要總想到是沖突,要用智慧去轉,煩惱轉過來就是菩提。學佛不是逃避現實,而是挑戰並改變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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