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數可挽
清·紀昀著 演蓮法師譯 來源:紀文達公筆記摘要
辛彤甫先生官宜陽知縣時,有老叟投牒曰:“昨宿東城門外,見縊鬼五六,自門隙而入,恐是求代。乞示諭百姓,仆妾勿凌虐,債負勿逼索,諸事互讓勿爭鬥,庶鬼無所施其技。”先生震怒,笞而逐之。老叟亦不怨悔,至階下拊膝曰:“惜哉!此五六命不可救矣。”越數日,城內報縊死者四。先生大駭,急呼老叟問之。老叟曰:“連日昏昏,都不記憶,今乃知曾投此牒。豈得罪鬼神,使我受笞耶?”
是時此事喧傳,傢傢為備,縊者獲解者果二。一婦為姑所虐,姑痛自悔艾。一迫於通欠,債主立為焚券,皆得不死。乃知數雖前定,茍能盡人力,亦必有一二之挽回。又知人命至重,鬼神雖前知其當死,茍一線可救,亦必轉借人力以救之。蓋氣運所至,如嚴冬風雪,天地亦不得不然,至披裘禦雪,墐戶避風,則聽諸人事,不禁其自為。
【譯文】
辛彤甫先生任宜陽知縣的時候,有位老者向他遞上一份呈文說:“昨天晚上我住在城東門外,看見有五六個吊死鬼從城門縫裡鉆進城裡來瞭。恐怕是來找替身的。請你趕緊諭示百姓,對童仆姬妾不要凌辱虐待,欠債的不要追索得太緊迫,凡事要互相謙讓別爭鬥,使那些吊死鬼沒有機會施展他的伎倆。”
辛先生看罷呈文大怒,以妖言惑眾的罪名把老者打瞭一頓板子,並命人將老者轟瞭出去。老者並不怨恨,走到臺階下,便坐在那裡撫著膝蓋說:“可惜呀!這五六條命算是沒救瞭!”
過瞭幾天,有人向辛先生報告說,城裡最近有四人上吊而死。先生大驚,這才感到事態嚴重。急忙命人將那送呈文的老者傳來問話。老者說:“這幾天來,我總是昏昏沉沉的,什麼都不記得瞭,今天我才知道曾遞送過一份呈文。
當時這件事便傳揚開來,於是傢傢有瞭戒備。後來,果然有兩個上吊的人都被及時救活瞭。一個是媳婦因為被婆婆虐待而上吊的,那婆婆非常痛悔。另一起是因為欠債被債主逼迫太緊而上吊,債主當即焚毀瞭借據。因此兩個人都得救瞭。
由此可知,雖說命數皆由天定,但如能盡人力,也必然還能挽回其中的一兩個。又當知人的生命特別寶貴,鬼神雖然預先知道他該死,茍有一線可以挽救他的希望,也必然轉借於人力來救他。一個人的氣數命運,正像嚴冬的季節下起風雪,天地也不得不然。至於穿上皮襖來禦寒,或者關閉門戶以避風,那就任憑各人去想辦法瞭,老天是不會加以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