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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弘法師:不邪淫得「妻莫能侵」果報

時間:2019-07-02 09:01:59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佛教

我這裡舉一個例子,講「妻莫能侵」(不邪淫的四種果報之一),我們能不邪淫,自己的妻子就不會被人侵害。

在《不可不可錄》裡頭,講到明朝末年福建有個人叫張文啟,跟一個周某人,有一次為瞭逃避強盜躲到山上。結果他倆在山洞裡面遇到一個少女,挺有姿色,少女見到這兩個男人進來瞭,倉惶逃跑。張文啟就跟她講,妳不要害怕,我們不是惡人,外面盜匪很多,妳出去恐怕會遭災難,我們不會侵犯妳的。這女子聽瞭之後,心才稍稍安穩一些,結果這兩個男人跟這個少女就在晚上就在這個山洞裡過夜,逃避盜匪。結果到瞭半夜,那個周某人按捺不住,就要非禮那個少女。張文啟立刻就拉住他,摁住他,不讓他造惡,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張文啟也不能睡瞭,就看著這個周某。到第二天,張文啟覺得周某在這,對這女子也是個危險,就拉著他出去。出去外面走瞭一圈,看到盜匪已經退走瞭,就回來找這個女子一同陪著她找回自己傢,把這個女子安全送回本傢,這是真的做瞭個大陰德事。

後來張文啟娶親瞭,古時候娶親,男女雙方不見面,一般是送來八字配一配,父母同意就行瞭,入瞭洞房之後,把頭巾揭瞭才知道那對方是誰。他是娶瞭一個姓黃的傢的女子,迎親,洞房裡頭把頭巾一揭,一看,這個女子不是別人,就是那時候在山洞裡的那個少女。這張文啟嚇瞭一身冷汗,說如果當時他沒有把那個周某制止住,那自己的妻子就被侵害瞭,沒想到這是自己的未婚妻,幸好當時做瞭這個陰德。你看不邪行自然就有好報,後來這夫妻倆生瞭兩個兒子,都考上瞭進士,善有善報。

恭錄自『凈宗根本戒』定弘法師主講(第十七集)2012/6/10香港佛陀教育協會檔名:57-068-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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