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懷瑾:失去瞭就是兇,得到瞭就是吉嗎?
“吉兇者,言乎其失得也。”什麼叫兇?什麼叫吉?失去瞭就叫做兇,得到瞭就叫做吉。為什麼得到瞭、占有瞭就叫做吉?失去瞭、沒有瞭就叫做兇?這就是我們人文文化的觀念。其實失去與得到都沒有什麼瞭不起。我們中國春秋時候,有個有名的楚人失弓的故事,也代表瞭中國文化的另一方面。
在楚莊王的時候,莊王有一張寶弓,不見瞭。當時的宰相、大臣們驚慌得不得瞭,甚至全國人都非常震驚。國君丟瞭這張寶弓,那還得瞭!為瞭找這張弓,弄得全國雞犬不寧。這事被楚莊王知道瞭,便告訴部下說:不要找瞭,我丟瞭一張弓,他得到瞭一張弓,不是不得不失嗎?我用跟他們用有什麼不同呢?“楚人失弓,楚人得之”,都是我們自己人呀,這沒有什麼不好呀!部下聽到瞭很高興,都以為楚莊王度量大,是一位非常偉大的國君。
我昨天丟瞭錢,被人撿起來拿去用瞭,那也很好,錢反正是要用的,我用他用都一樣!從我們中華文化這一種哲學思想看來,便沒有什麼得失之分,當然也無所謂吉兇瞭。但這隻是少數的聖人們才會有這種開闊的思想,大多數人是做不到的。所以說”吉兇者,言乎其失得也“。得到瞭以為吉,失去瞭以為兇,便成瞭社會一般人的常則。
《易經系傳別講》
“言無動者,謂無常想,或復苦想。”想做到“無動”,不動心,先作無常的觀想,或世間一切皆苦的觀想。一切萬事無常,就像賺瞭錢,但又被人傢騙瞭,雖然也很氣,但應作“無常想”,一切無常,天下錢嘛,給人傢用也是一樣。就像楚莊王失弓的典故,楚莊王說,“楚人失弓,楚人得之”,他是楚國的皇帝,掉瞭弓,充其量楚人拿到,一樣用,所以楚王瞭不起。
但是孔子聽瞭說,還差一點,應該說天下人失弓,天下人得之,何必陷於楚國!萬事本來無常,世間沒有一件我們能永遠把握住的事,感情也好、夫妻也好、兄弟父母也好、財產也好、生命也好,連我們身體都不屬於自己,隻是暫時歸我們使用,並不是歸我們所有,所以一切應該作“無常想”。
人世間的“有”就是苦,沒有固然也苦,但是比較起來,在我的經驗,沒有的苦比有的苦輕松。有的苦真是苦,你們在座的人大概不瞭解,如果給你一億財產的話,你就曉得那才真是苦,非常苦;不要認為有錢就快樂,非也,那才苦呢!那時候求其窮而不可得,而且習氣也大瞭,所以要對世間一切作“苦想”。
由這樣開始思維,看一切世間無常,一切皆苦,慢慢對外境界,名也好,利也好,不大動心瞭。這是講理啦!如果講實際,到殯儀館工作,或者醫院太平間接一個小工作,包你就看空瞭,再漂亮的,再富貴的,抬進來都是一樣。所以無常想、苦想,是要真作意思維的。能這樣思維,就慢慢不會動心瞭。
整理自《瑜伽師地論-聲聞地講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