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願法師:哪些行為算盜竊?
哪些行為算盜竊呢?比如說,在超市買東西多扯幾個塑料袋、用公司的打印機給孩子打印作業、用公司的電話打私人電話,這些算嗎?
照願法師:這個問題具有很強的普遍性,幾乎每個人在有意無意間都做過這樣的事,其實這些行為都算竊盜。一種行為是否屬於“盜”、有沒有犯“盜戒”,要同時具足幾個因緣。
首先要有能盜之物,其次能盜之物是屬於別人的,第三是你起瞭偷盜之心,最後你把不屬於自己的物品成功帶走瞭,在這幾個因素都具足的情況下,“盜的相”就形成瞭。雖然犯“盜”,但還不一定犯“盜戒”。如果你沒受戒,那隻是犯“盜”的過失;如果你受戒瞭,你就犯瞭兩個過失,既犯“盜”,又犯“盜戒”。
買東西的時候多扯幾個塑料袋,當然算“盜”瞭。因為這個塑料袋是超市的,超市雖然提供塑料袋給你使用,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便拿。你用塑料袋裝超市買的東西就沒有問題,你不裝東西,還多扯幾個帶走,很明顯不符合超市的本意,這種行為就屬於“盜”。註意,在盜的行為當下的心態中,一定有一分的貪心在其中,與貪心相應,哪怕是拿瞭很小的東西,都成瞭盜業。所以,持“盜戒”的重點是守護自己的心,讓自己不起貪心,這是持“盜戒”的目的。
你在超市多扯幾個塑料袋時,就已經是起瞭貪心為前提;乃至於用公司的打印機給孩子打印作業,即是用公傢的資源做私人的事;用公司的電話辦私人業務,也相當於讓公司替你買單。我們在公司上班,這類情況很普遍,這些行為都算“盜”。更有甚者,帶走公司的錢,或者帶走公司的物品、設備,那便是更大的“盜”。大盜、小盜,終究都是盜,你打一個電話幾毛錢,他拿走公傢幾萬塊,從量上看大小懸殊,其性質都是一樣的,兩者都犯瞭“盜”的貪心。透過這位居士的問題,我們可以感受到她美好的心靈,她能結合經文思考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即是真正修行善法。如經中所說,如法地去做,不是自己的東西,一分一毫都不要,方能體現一種高尚的品格。
還記得有一年在國外,一個上幼兒園大班的小朋友和外婆一起去超市,離開超市的時候,他往兜裡揣瞭兩個塑料袋,回傢後直接把塑料袋放在廚房,意思是這個可以當垃圾袋用。當時他外婆挺高興的,認為孩子長大瞭,知道往傢裡帶東西瞭。孩子爸爸看在眼裡,很震驚,但他很有智慧,沒有當即呵責孩子,而是巧妙地尋找一個機會,和孩子講道理:不是我們的東西不能拿。這個小男孩很聰明,他馬上想到他拿回傢的塑料袋,轉身跑到廚房把那兩個塑料袋找出來,他爸爸問:“那怎麼辦呢?要不然我們給它送回去吧”。
小孩子不好意思自己去,爸爸說:“那我陪你一起給人傢送回去”,爺倆手拉著手,一起把兩個塑料袋送回瞭超市,回來時爸爸又獎勵一個冰激凌給兒子。這就是一個有智慧的傢長,懂得教育方法。我們想想看,在這樣的教育背景下,孩子從小連塑料袋這類小東西都能做到“不是我的我不拿”,長養這樣的好習慣,長大以後,傢長就會放心,知道他不會輕易犯貪心之類的錯誤,所以,教育要從小抓起。我們學佛的人要懂得這樣的道理,尤其作為長輩,在座的都是長輩,通過今天講的這件事,回去就給自己的孩子(孩子估計沒這機會瞭,隻能給孫子或者外孫子)規定三項基本原則:第一不準偷東西;第二不準說謊;第三不準罵人。
前面兩項是佛教五戒當中的“不偷盜”、“不妄語”。第三項是“不罵人”,如果孩子平日沒有罵人的習慣,跟人傢都會好好說話,傢長也就不擔心他輕易和別人吵架,吵架都不會,也很難會跟別人打架。至於“不偷東西”,這是讓孩子從小養成“不盜”的品質,以後就不會見利忘義而起貪心。不說謊呢,會培養孩子誠信的習慣,一個有誠信的孩子,未來他的朋友一定很多。上述這些原則是讓我們在人格習慣的“因”上著手準備,從小培養孩子的良好品質,孩子長大以後就會有好的人生結果。
文章轉自微信公眾號:道山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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