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燈法師:懺悔能消盡惡業,也遵循因果規律
我們也許會有疑問:不善業產生這麼多苦果,有沒有道理上的依據?不善業產生痛苦的果報,並不是佛陀制定的法律條例,更不是人為安排的,而是“因緣和合”之下產生的。就像《解義慧劍》中所說:“因緣齊全故,起生果作用。”隻要因緣聚合,果法就一定會產生。比如現在春天來瞭,氣溫逐漸上升,大傢就把棉襖脫下來,路邊各種各樣的花都開瞭,這就是當“春天”的因緣具足時,相應的果法就會自然而然產生。又如在電磁爐上燒開水,一旦溫度達到沸點,水就開始沸騰,這也是當因緣齊全時,開水就自然產生。再比如農民在春天播種,到秋天因緣成熟時,果法就自然現前。
我們造作惡業也遵循這樣的因果規律,這規律並不是由誰創造的,而是因緣齊全時自然而然就會顯現惡果。或許有人會問:“因緣和合就一定會生果,造瞭惡業就一定會產生痛苦的果報,這是因果規律。可是,如果我們真誠地向佛菩薩祈禱,依靠他們所教的方法去懺悔,就可以減輕苦果甚至讓苦果不成熟,那不就等於破壞因果規律瞭嗎?”其實不然。
比如,春天時我們在花盆裡種下花種,每天按時澆水,給它曬太陽,倘若不出意外,因緣具足時就會發芽。但如果傢裡的孩子澆瞭一瓢開水上去,種子燒壞瞭,自然就不會發芽瞭。是誰讓種子不發芽的呢?是添加瞭不可抗的外力--開水,開水具有燒壞種子的能力。並不是有個具體的“破壞者”來“破壞”瞭種子發芽,而是“因緣”,以“添加開水”為因緣,種子就發不瞭芽瞭。這並不是由某個“個人主觀意識”做主宰、去控制,而是開水自然就有這個力量。
在這個比喻中,花種就是我們所說的“業”,水和土等就是我們所說的“緣”;如果業、煩惱、時間等因緣具足,那麼惡業的果報在因果規律的作用下,自然會成熟於自相續中。而“開水”就相當於“懺悔法門”,由於另外的因緣介入,使惡業種子原本的力量受到影響,根據懺悔力度的不同,有時惡業會減輕,有時惡業種子會被完全燒壞,再也無法發芽。這也並不是有個“攪壞者”去攪壞瞭惡業,而是在原來的因緣中加入瞭其他因素,從而使惡業力受到影響,故可使惡業的果報減輕或消盡。
開水直接毀壞瞭種子,因為它具有這個力量;同樣,懺悔法門具有直接對治惡業的力量。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用涼水去澆種子,那它對種子非但沒有毀壞性,還會使其發芽。也就是說,如果使用的方法不是“懺悔法門”,而是隨波逐流地串習惡業,那就有可能會加速惡業成熟,或使它更加嚴重。所以,懺悔並不是由某個“操控者”來給我們滅罪,其同樣遵循因果的規律,懺悔能消盡惡業,就是因果規律。
由此可知:業因果時時刻刻都在跟隨著我們,從未離開;我們的相續或多或少都有十種不善業,如果我們現在不及時懺悔,將來一定會依此而感受不同程度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