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羋月傳編劇署名案怎麼回事 梳理案件詳情爆其中細節原來如此
時間:2019-05-15 17:13:03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劇情
2015年播出的《羋月傳》大火,相關話題不斷,但同時也陷入糾紛,而這主要講的是羋月傳編劇署名案,如今歷時多年,這案子也終是落幕瞭,劇組勝訴瞭!至於此案子的詳情以及其中細節也被揭曉,在接下來簡單的梳理以及回顧下,一起去瞭解下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羋月傳編劇署名案
據悉,羋月傳編劇署名案歷時5年,在經歷瞭一審蔣勝男敗訴、二審蔣勝男上訴被駁回、再審請求被駁回之後,本案終於落下瞭帷幕。《羋月傳》官微表示,“公平和正義永遠不會缺席”。
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15年4月,蔣勝男將電視劇《羋月傳》片頭署名為“總編劇”的王小平和《羋月傳》制作方花兒影視以侵害編劇署名權為由訴至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並索賠1元。蔣勝男認為,被告方在《羋月傳》官方海報、片花上未載明“根據蔣勝男《羋月傳》同名小說改編”字樣,屬於蓄意不署名蔣勝男編劇身份。
羋月傳劇照
在《羋月傳》視頻等處署名“總編劇:王小平”的行為侵害瞭自己的著作權,要求被告方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經過審理後,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於2016年10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王小平和花兒影視不存在侵權行為,判決駁回蔣勝男全部訴訟請求。但之後,蔣勝男有再次申請上訴,如今《羋月傳》編劇署名糾紛案終於塵埃落定。
據悉,供改編的《羋月傳》小說原著原本隻有7000多字,隻能算是大綱。劇本初稿幾經修改,仍不盡如人意,於是制片方才聘請他人進行大刀闊斧的修改。在尊重所有合作者的前提下,為修改者署名總編劇也合情合理。而原告在享有“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原創編劇”頭銜的前提下,仍以如此“莫須有”的理由訴諸公堂。
法院認為,將總修改者王小平署名總編劇合情合理,而蔣勝男也享有“本劇根據蔣勝男同名小說改編”、“原創編劇”頭銜,並不存在侵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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