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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寶山案件最詳細紀實檔案 白寶山是怎麼被發現的
時間:2020-02-22 16:35:06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劇情
殺人犯白寶山作案手法十分高明,憑借著冷酷的一面殺害不少受害者,導致民不聊生。而現如今白寶山雖然已經被槍斃處決,但網友對他的作案手法卻十分感興趣,當年白寶山為何走上不歸路,而白寶山的案件中到底都發生瞭什麼,被捕之後,白寶山又是怎麼被發現的,現在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白寶山在監獄中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瞭,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白寶山每次作案,都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準備頑抗到底,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社會反人類反人性的殺人狂徒。白寶山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具有極高的心理素質和射擊技術。作案計劃周密,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
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與這個殺人惡魔進行瞭幾番較量,終於將其緝捕歸案。

白寶山事跡:
1,在監獄服刑期間,殺兩人(當著兩個人的面挖深坑,說是農活,然後晚上殺死埋瞭)
2,刑滿釋放後1996年3月31日,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粗鐵棍打傷哨兵,搶奪56半自動一隻
3,4月7日,裝甲兵司令部留守處,兩槍打傷哨兵一人
4,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巡邏車,槍傷三名巡警

5,4月22日,北京市豐臺區八一射擊場,射殺哨兵一人,奪走哨兵身上攜帶的手搶槍套連同空彈夾
6,1996年7月27日凌晨1時10分,襲擊駐河北徐水某團彈藥庫,打死打傷哨兵各一人,搶奪“81―l”自動步槍一隻
7,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點2O分,北京德勝門香煙二級批發市場,槍殺煙攤的女夥計許桂花,槍傷其他三人,劫得煙款6萬餘元
8,1997年6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奎屯部隊軍事培訓中心槍支,未果,槍擊門外遇到得民警,未命中
9,7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141團“軍械庫”,兩條護院犬被槍殺,打死看到其槍支得路人一名
10,1997年7月29日,新疆槍殺路人一名,奪得作案用摩托車一輛
11,8月7日晚,新疆槍殺警員及治安員一名,奪得54手槍一隻
12,8月19日,新疆邊疆賓館,打死7人,打傷5人,共搶劫人民幣約140萬元
13,8月26日,新疆天池,槍殺同夥一人

白寶山語錄: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
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
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
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
第四,我主要是於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盡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巨款被搶走。
關於同夥:“我勸過吳子明,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瞭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瞭,為瞭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關於女人:
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宗芬出瞭事,把他供瞭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傢。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宗芬,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宗芬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瞭,說亂瞭我怕害瞭她。”
關於母親:
“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可是,我母親進來瞭,我就不能打瞭。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他們”指去他傢帶他走的警察)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連續發生襲擊解放軍哨兵、襲擊人民警察的惡性案件,震驚瞭北京市公安局,震驚瞭國傢公安部,引起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高度重視。事態仍在進一步發展中……

白寶山在監獄中說: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瞭,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白寶山每次作案,都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準備頑抗到底,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反社會反人類反人性的殺人狂徒。白寶山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具有極高的心理素質和射擊技術。作案計劃周密,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
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與這個殺人惡魔進行瞭幾番較量,終於將其緝捕歸案。

白寶山事跡:
1,在監獄服刑期間,殺兩人(當著兩個人的面挖深坑,說是農活,然後晚上殺死埋瞭)
2,刑滿釋放後1996年3月31日,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粗鐵棍打傷哨兵,搶奪56半自動一隻
3,4月7日,裝甲兵司令部留守處,兩槍打傷哨兵一人
4,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巡邏車,槍傷三名巡警

5,4月22日,北京市豐臺區八一射擊場,射殺哨兵一人,奪走哨兵身上攜帶的手搶槍套連同空彈夾
6,1996年7月27日凌晨1時10分,襲擊駐河北徐水某團彈藥庫,打死打傷哨兵各一人,搶奪“81―l”自動步槍一隻
7,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點2O分,北京德勝門香煙二級批發市場,槍殺煙攤的女夥計許桂花,槍傷其他三人,劫得煙款6萬餘元
8,1997年6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奎屯部隊軍事培訓中心槍支,未果,槍擊門外遇到得民警,未命中
9,7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141團“軍械庫”,兩條護院犬被槍殺,打死看到其槍支得路人一名
10,1997年7月29日,新疆槍殺路人一名,奪得作案用摩托車一輛
11,8月7日晚,新疆槍殺警員及治安員一名,奪得54手槍一隻
12,8月19日,新疆邊疆賓館,打死7人,打傷5人,共搶劫人民幣約140萬元
13,8月26日,新疆天池,槍殺同夥一人

白寶山語錄: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
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
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
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
第四,我主要是於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盡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巨款被搶走。
關於同夥:“我勸過吳子明,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瞭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瞭,為瞭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關於女人:
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宗芬出瞭事,把他供瞭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傢。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宗芬,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宗芬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瞭,說亂瞭我怕害瞭她。”
關於母親:
“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可是,我母親進來瞭,我就不能打瞭。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他們”指去他傢帶他走的警察)
1996年3月31日至4月22日,北京市連續發生襲擊解放軍哨兵、襲擊人民警察的惡性案件,震驚瞭北京市公安局,震驚瞭國傢公安部,引起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高度重視。事態仍在進一步發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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