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人如何保證木建築不起火?古代防火工具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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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防范火災,古人可沒少花心思。歷代先賢們不僅還想出瞭許多防范火災的方法,還出版瞭應對火災的法律文獻。
荀悅·《申鑒·雜言》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為上,救次之,戒為下。
荀悅在這裡提到的,就是當時的人們應對火險的一種方法。
在古代,火是古人照明和熱量的重要來源,也是古代生活裡不可或缺的必需品。然而,由於古代的建築物多為木質結構,極易過火,因此古人對於火災的防范也絲毫不敢掉以輕心。

一,源起殷商
古人關於處置火災的法令可以追溯到距今3600年前的殷商時期。
《殷王法》中規定,“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不能把沒有燃盡的灰燼隨意棄置在道路上,若是有人違反瞭就要被砍掉手。
現代科學理論已經證明,燃燒物如果未經充分燃燒,就會有復燃的可能。殷商時代的古人,在制定這條法規時早已考慮到這類隱患,因此有瞭這項防范於未然的規定。
無獨有偶,春秋戰國時期,古人對於火災的法令也是十分嚴格。
秦國法律規定:“棄灰於道臉刺字”,就是如果把燃燒後的灰燼扔在道路上,便會受到在臉上刺記號並且塗黑的處罰。

僅僅是道路遺灰就要上刑,由此可見古人對於防火的重視程度瞭。
除瞭法令規定,古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十分註意防火。據《周禮·天官》記載,每年的春秋兩季,負責用火安全的官員都要搖木鐸來提醒大傢防火。
這種人工提醒防火的方式十分好用,以至於後來民間的打更人經常念叨著“天幹物燥,小心火燭”,以此來提醒百姓安全用火。
春秋戰國時代,狼煙四起,烽火連天。火攻成為瞭戰場上的常用手段,這時候,防止火勢蔓延或許就有著扭轉戰局的意義瞭。

墨子就是防火方面的專傢,他發現如果在建築物上面加一個不可燃燒的保護層,就可以有效防止建築物過火,從而防止火勢蔓延。
於是,墨子發明瞭在城門上塗濕潤泥土防火,以及用麻佈做水鬥、皮革做水盤、城門樓上設儲水器等一系列的防火措施,極大的推動瞭防火技術的發展。
二,宋代發展
時光的腳步來去匆匆,防火的方法傳承千年,轉眼已是宋代。
南宋時期,有個叫衰甫的人幼年時傢中曾發生瞭幾次大火,火災過後傾傢蕩產,損失慘重。
或許是火災的童年陰影給衰甫留下瞭深刻的印象,後來衰甫去歇縣做知府時,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防范火災。
為此,衰甫專門成立瞭專職防火的“防虞員”和救火的“潛火軍卒”,還給他們配備瞭滅火工具,這便是消防隊最初的雛形。

不過,衰甫個人的力量對於消防事業的推動是遠遠不夠的。
公元1201年,臨安城禦史臺吏楊浩傢發生瞭一場大火,由於臨安並沒有專職滅火的消防隊,導致這場大火接連燒瞭四天,一口氣燒瞭禦史臺、軍器監、儲物庫等等官舍。
官舍燒毀固然可惜,但民間的損失卻更為嚴重。據史料記載,受此影響,臨安受災居民達五萬餘傢,共十八萬多人,死而可知者五十九人。
火勢控制住以後,宋寧宗又是心疼又是生氣,於是尋找防火減災的方法成瞭擺在宋寧宗君臣面前的頭道大事。

公元1208年,一個對付火災的好方法終於問世瞭。
臨安知事趙與憊在這一年創建瞭第一支政府組織的消防隊,其中防隅軍兵二十隊、潛火軍兵七隊,總人數達五萬三千一百一十六人,專職負責消防救火。
雖然這支消防隊的實力在當時數一數二,但主要側重於服務士族和官員階層。民間百姓則索性自發成立瞭“水鋪”、“義社”等民間消防隊。
三,清代金龍
歷史的風雲瞬息萬變,古人消防和防火的技術也在不斷進步。
清代時期,紫禁城為防火災,專門準備瞭三百口大缸裝水,取名“太平缸”,作為火災發生時的救急水源。

不過,雖然清代防火依然十分嚴格,但偶爾也有火災發生。
公元1791年,乾清宮大火,搞得十分愛面子的乾隆皇帝也不得不下罪己詔,氣急敗壞地說這場大火“皆朕之過”。
晚清時,滅火工具有瞭進一步的發展,出現瞭小型的消防滅火車“水龍”,這種滅火工具剛開始隻有木頭制作的“水龍”,俗稱“土龍”。後來清朝又陸續出現瞭“鐵龍”和“金龍”。

再後來,工部局從寶順洋行買瞭一輛蒸汽救火車,消防工具至此總算跨入瞭機械時代。
古人防火工具的日益精進,與其說是技術的發展,不如說是古人和自然不斷磨合的過程。那一隻隻水龍,一口口太平缸,都是消防發展史的最好見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