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天天帶刀出門就不犯法嗎 真相並不是這樣的
古人帶刀出門不犯法嗎,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瞭解,給大傢一個參考。

事實上,古代人一般不允許攜帶武器。但是佩劍的人的身份級別好像都還較高。必須要有“功名”或“許可證”,才可以光明正大地“佩劍”或“帶刀”。當時佩劍之人,一是在官場,二是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三是有一定志向的。至於“(硬)弓”和“弩”(遠程攻擊武器),朝廷一直嚴厲禁止私人擁有。獵戶也隻能用“軟弓”。
但是,兩千餘年的皇權時代裡,多數時期是冷兵器時代,官府所擁有的武器,其技術含量並不很高,容易被民間獲得,因此對武器的控制,實際效果並不理想。
周朝時代對兵器的管制還是比較松的,有史書記載民眾可以販賣弓箭,因為當時的農業還不算很發達,許多野人(區別於國都裡的國人和國都附近的鄙人)依靠狩獵和采集生活,所以弓箭是他們的生存工具。
春秋戰國這段特別的時期,沒有看到有限制武器裝備的說法。隻是當時金屬非常昂貴,平常百姓根本消費不起,隻有貴族階層才有財力配劍。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爭雄,官府對民間持有武器的限制反而十分寬松,我們看《史記》中孟嘗君的門客馮驩彈其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一個落魄的人,身配長劍浪跡天涯,在當時是個常態。。

秦王朝統一天下以後,開始收繳天下兵器。毀天下兵器,築成十二銅人。若此,則秦朝之時,隨便提刀帶劍在街上行走,應該很快會被當做亂黨抓起來。秦朝加強瞭對民間武器的管制,但陳勝、吳廣等一幫子戍卒,照樣能在大澤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傾覆瞭秦朝。像韓信這種沒落貴族,窮得叮當響瞭還天天挎把劍在屁股後面的,應該當屬特例。
漢承秦制,對武器的控制依然比較嚴格。漢代將軍絳侯周勃入獄後,嘗盡瞭獄卒對他的凌辱,感慨道:“吾嘗將百萬軍,安知獄吏之貴也!”這周大將軍被人構陷入獄的罪名是什麼呢?是“私藏陰兵”。
到瞭三國之時,中央政權被嚴重削弱,蒼天已死,黃天當立,張角起兵後,漢政府根本無力控制局勢,隻得任由地方勢力自己招募鄉勇,當時,平民出生的劉備,關羽,張飛,都可以隨意在鐵匠鋪裡,打自己稱心如意的武器,雙股劍,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當然,這時是相對的亂世,武器泛濫也是情有可原的。
唐代是我國歷史上經濟、軍事、文化都很輝煌的朝代,其兵器制造技術也有瞭長足的發展。似乎佩劍,舞劍的風氣很甚,像李白,杜甫這樣的文人也時常劍不離身,喝瞭酒後,還得舞兩下。

一舞劍器動四方
杜甫還專門寫瞭《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並序》,“一舞劍器動四方”,寫的何等雄渾豪邁!唐朝為何能躋身世界第一強國,我以為,尚武的風氣也有一定的關系。連文人墨客都以舞劍為時尚,市井小民豈能不跟風?其實,唐皇朝對武器的控制依然十分嚴格,《唐律》就規定“甲弩、矛矟”不許私傢擁有。
但到五代十國後,宋朝似乎沒有瞭尚武之風,對武器控制較為寬松的宋代,也禁止民間擁有兵器。宋朝是比較奇怪的朝代,寧可花錢買安定,也不想打戰,最終南北兩宋,皆被相對野蠻民族所滅,可見,尚武精神是一定要有的。在開寶五年公佈禁令:“京都士庶之傢,不得私蓄兵器。”這一禁令在後來多次被朝廷重申。但有一種除外,《宋會要輯稿》中提到一種“著褲刀”,即掛在褲子上的刀,也叫樸刀,因為人們日常需要使用而不能禁止,於是樸刀得以成為唯一的合法民間武器。
因此,在《水滸傳》中,有關各路英雄使用樸刀的描寫隨處可見。就其起源而論,與其說是把大刀的柄縮短,以適應近戰的需要,莫如說是為瞭應付民間不許保存長兵器,而把大刀改為短把的樸刀更符合歷史實際。這種樸刀多在民間使用。
不過從水滸裡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帶把樸刀出門,是個蠻普通的事情,官爺似乎也不管。楊志賣刀居然可以插根草就在大街上站,當時的他並未落草,可見做的還是良善人士的事情。當時恐怕賣把刀是政策允許的事情吧。

中國對武器管制最為變態的朝代,大傢應該知道,那便是元朝。漢人、南人隻能十戶共有一把菜刀,這是流傳甚久的說法,多數人深信不疑。然而,據一些學者考證,此說法是後世人為瞭渲染元蒙統治者殘暴而編出來的故事。雖然這一說法現在沒有確鑿的書面史料來佐證,但元朝統治者對武器的控制超過前朝卻是不爭的事實。
元朝律法規定:“諸郡縣達魯花赤及諸投下,擅造軍器者,禁之。諸神廟儀仗,止以土木彩紙代之,用真兵器者禁。諸都城小民,造彈弓及執者,杖七十七,沒其傢財之半,在外郡縣不在禁限。諸打捕及捕盜巡馬弓手、巡鹽弓手,許執弓箭,餘悉禁之。諸漢人持兵器者,禁之;漢人為軍者不禁。諸賣軍器者,賣與應執把之人者不禁。諸民間有藏鐵尺、鐵骨朵,及含刀鐵拄杖者,禁之。
元代對民間武器的管制最為嚴格,既有歷代統治者防范百姓造反的共同緣由,也有蒙古人要防范人口占大多數的漢人這一特殊原因。明、清兩代對民間武器的管制政策,基本上承襲前朝,無非程度寬嚴有所差別而已。
清朝防范漢人也是苛刻,大興文字獄,平常人等想如唐朝那樣酒後舞劍情形不大可能出現。
唯有明朝似乎對提刀佩劍沒有很嚴格的禁止,但當時的社會風氣對吟詩把酒舞劍不太感興趣。對吟詩把酒抱女人更感興趣。秦淮八艷,擁香臥玉。公子哥兒佩玉倒是蔚為時尚,佩劍就免瞭吧!

中國自秦朝以後,至民國建立,基本上可算“傢天下”,整個國傢是屬於一傢一姓之私產,因此,這種產權屬性,必然導致如黃宗羲所言:“既以產業視之,人之欲得產業,誰不如我?攝緘縢,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遠者數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崩潰在其子孫矣。”那麼,面對眾多對其江山覬覦的匹夫,皇傢是怎樣“攝緘縢,固扃鐍”,即將自傢房屋的門鎖做得更牢固的?一個重要的方式就是嚴格對武器的管制,禁私兵。
以上,從歷史發展來看,有的朝代是限制民間提刀帶劍的,大部分朝代似乎也沒有嚴格限制的,但是,有事沒事整天腰上弄把劍,手上提把刀,也是怪累的。

像武俠小說裡的江湖人士,一到某傢酒店。“把劍在桌上一放,然後叫道‘小二,切三斤牛肉,來半斤好酒。’”,這種劇情在影視劇裡演演倒是可以,現實中發生的概率還是比較小的。
盡管歷代王朝的統治者為瞭保護被看成自傢私產的花花江山,對民間武器采取較為嚴格的管制措施,但若以今天的眼光來分析,其嚴格程度不但不能和槍支彈藥這種古代沒有的現代武器的管制相提並論,甚至比不上對熱兵器時代殺傷力大為遜色的管制刀具的管理措施。以唐代為例,所管制的主要是當時屬於重武器的弓弩、矛矟,而宋代,主要禁止首都的民戶擁有武器。確保首都之安寧,這個理由很充分。
事實上,由於中國歷代王朝疆域廣闊,又加之交通、通信不便,官府對整個社會的控制,往往力不從心。武器管制的種種律令,多數時候是大打折扣的,官府頂多能在城鎮裡執行這類禁令。
武俠小說裡那些大俠扛著大刀走在通衢大街之上,多半不可信。但在帝國有效控制的城池之外,民間尚有相當大的持有武器自由,至少官府並不能及時有效地限制民間人士擁有甚至鑄造武器,否則的話,洪秀全、楊秀清等人也不可能在廣西紫荊山中半公開地鍛造武器。我們今天看《水滸傳》等古典小說,常能看到好漢們佩帶刀劍行走江湖,而魯智深這個出傢人可以隨隨便便花錢請鐵匠鋪給他打造禪杖和佩刀。這類狀況在歷史上應當是可信的。

現在如果有人提著西瓜刀光天化日在街上行走,估計很快就有110警察來到身旁。西瓜刀已能傷人,那鋒利的刀和劍,殺傷力顯然更大。人有七情六欲,總有心情不好的時候,在公眾場合,一旦情緒失控,抽出刀劍,必然會傷及很多無辜之人。
因此,從這一點上看,提劍帶刀在古代的法制法規上,應該是有所限制的。
有人會說,美國私人持有槍支合法化,都不見天天大街小巷,槍炮聲不斷,刀劍雖然鋒利,殺傷力還是要小於槍支很多,縱然是提刀帶劍,行走於公眾場合,能造成的殺傷,還是很有限的,因此,如古裝武俠劇中,江湖人士每天仗著刀劍,四處遊走,未必沒有合理性。
那麼,我們再來看很多香港黑幫片,雙方要械鬥的時候,隨身帶著的管制刀具,至少也要用報紙包一下,再藏在懷裡,然後在街上走動。這樣的場面,我覺得才是合理的。

像內個八大門派,搖著大旗,公然持著利器,去和明教火並,從現在社會的常識來解釋,這些門派其實也無所謂什麼正派,邪教,說白瞭,就是黑社會之間爭奪地盤的械鬥,任哪一個朝代的官府,我看都是要禁止的。
因此,得出結論如下:
一、古代老百姓沒有提刀帶劍的習慣,佩劍的一般都是一些上層階級,用來顯擺裝逼用的,而非防身。像韓信這樣,窮困潦倒還掛著一把劍在屁股後面,在街頭巷陌遊走的人,應該是特例中的特例。
二、就算古代的老百姓想提刀帶劍,從政府維護治安方面考慮,也不會無限制任由百姓想帶就帶,雖然不會如現在的社會,管制刀具是不能隨便販賣和攜帶的,但也會加以囿制。
三、像古裝片中,整座酒樓裡坐滿瞭提刀帶劍的江湖人士的場面,幾乎是不可能出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