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對人販子判決是什麼樣的 輕者殺頭重者凌遲,不管你年紀多大
古代的人販子的下場是什麼樣的,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瞭解,給大傢一個參考。
說到人販子,相信很多人都恨的咬牙切齒的,都想問候他們祖宗十八代,而這些人販子還屢禁不止,迫害瞭多少的傢庭,殘害瞭多少孩子。如今的社會,小孩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很多傢庭又都是獨生子女,對他們是註入瞭一生的心血來培養,突然間被拐跑,心裡一定會瞬間崩潰掉的。

退一萬步說,孩子被販賣到山區有吃有喝,身體健康的,還說的過去,就怕那些殘忍的人販子把孩子們弄殘,弄瞎然後讓他們到處去乞討,自己坐享漁翁之利,更甚者摘心,摘腎去賣,想想就讓人心驚膽顫,對於這些人販子,抓住不必留情,要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不然難以制止這樣的行為繼續發生,一個孩子關乎著一個傢庭。

反觀古代,對於人販子,對於故意弄殘兒童的人,在明清兩朝都是非常的嚴重,隻要抓住,不管你年紀多大,哪怕是70歲的高齡,輕者殺頭,重者是凌遲處死,而用的最多的是凌遲處死,這個凌遲,就是千刀萬剮的意思,一片一片的割下來,直到數量夠瞭,咽氣瞭,方可停止。

在明朝的時候,有一個叫“采生折割”的罪名,這個是什麼意思呢?通俗的說,就是故意致使兒童殘疾,這個罪在當時是非常嚴重的,一經發現犯罪人,抓拿,然後等待他的是凌遲,而且是不論主犯和從犯,均是同罪的。
清朝的時候,就發生瞭這麼一件案子,當時罪犯已經70多歲瞭,但是當時的皇帝嘉慶帝依舊不放過,下令凌遲處死,想想可知,這嘉慶是多麼的痛恨這些人渣。

這個罪犯叫張良璧,安徽人,50多歲的時候沉迷於一種巫術,認為吸食女嬰的骨髓能夠延年益壽,16年的時間裡,殘害瞭16名女嬰,但是一直沒受到當地官府的處罰。忍無可忍的老百姓一直告狀告到瞭禦史臺,嘉慶才知道竟然還有這麼惡劣的案件,而且還存在瞭16年,氣得他命安徽巡撫錢楷嚴查此案,親自督辦。

很快,事情就查的水落石出瞭,16年間,殘害瞭16名女童,其中11名女童斃命,5名殘疾,聽完報告後,嘉慶帝勃然大怒,氣得直接下令凌遲處死,一刻都不能等,而且為瞭防止因為層層程序拖沓時間造成張良璧知道後自殺逃過凌遲,嘉慶帝直接命人繞開各種程序,八百裡加急,趕赴安徽,將張良璧凌遲處死,以平眾怒,百姓們看後是大快人心,個個拍手稱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