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之後到底建立瞭什麼制度 為何之後的秦軍戰鬥力如何強悍呢
今天小編給大傢準備瞭:商鞅變法的文章,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快來看看吧!
戰國初期,秦國還是一個比較落後的國傢,秦孝公時委派商鞅,實行變革,經濟迅速加快,軍隊戰鬥力也跟著增強,秦國很快成為國力強盛的國傢,最終,經歷瞭幾代人的努力,完成瞭一統中華的大業。
商鞅在其變法中,建立瞭“軍功爵位制”,它是新興的地主階級為提高軍隊戰鬥力而采取一項措施,同時也是調整當時社會關系的途徑之一。

共分為二十個等級,最低的等級是“公士”,隻要斬殺敵軍一個“甲士”的首級,就可以獲得“公士”爵位,分得一頃田,一處宅,一個仆人。如果,一個士兵在戰場上斬獲兩個敵人“甲士”首級,那麼,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釋放,妻子若是奴隸,也可以轉為平民。
這樣看來,好像殺個人頭,得個爵位是很輕而易舉的事, 又可以賞田,賞宅,賞仆人,過上瞭悠哉愜意的生活挺不錯。那麼,秦國的士兵當時有幾十萬,得個軍功爵位又這麼容易,這得有多少田地才能夠封賞呢?

其實不然,我們來看一下當時的狀況。
首先, 在秦國建立軍功獲得爵位並不簡單。秦國的軍功爵位雖然有二十個等級,但是,建立軍功並不是想象的那麼容易,就比方拿最低的等級“公士”爵位來說:
第一,殺死的必須是“甲士”,戰國時期軍隊裡的“甲士”其實並不多;
第二,作為身披戰甲,沖鋒在最前面的精銳“甲士”,砍下他的頭顱談何容易;
第三,砍殺下來的頭顱必須帶在身上,因為,戰後要把敵人的頭帶回軍營做證據。血戰沙場,刀光劍影,生死盡在一瞬間,哪有時間割下頭顱帶在身上,試想,這帶在身上還能方便打仗嗎?再說,這頭顱上又沒寫著“甲士”二字,怎麼證明你殺的就是“甲士”,難不成還得砍下些甲片帶回去?
得到一個最低的軍功爵位還這麼麻煩,所以說,這軍功是聽起來心癢癢,真正建功受賞的人並不多。縱觀歷史記載,從商鞅變法到秦朝建立, 在戰場上建立軍功,封爵受賞,綿延子孫,傢業顯赫的人又有幾何?可見,軍功爵位真是可遇不可求。

其次, 秦國的軍功獲得不容易,但是,失去卻很容易,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商鞅變法中實施的還有嚴酷的法律。秦國的法律名目繁多,刑罰殘酷使得人人自危,如履薄冰,其中就有“告奸”和“連坐”。強制鄰裡之間要互相監督,互相告密,如若不然,十傢連坐,所以,你一不小心就會無辜牽連。
正因為如此,秦國的犯罪人數是非常之多。
具體處罰有:
鞭打,最輕的處罰,數量不一。肉刑,傷害人的肢體,使人殘廢。刖刑,把罪犯的腳砍下來。嚜刑,在罪犯臉上刻字。劓刑,把罪犯的鼻子割下來。宮刑,把罪犯去勢,也就是當太監。
這裡,我們來看一些例子, 秦孝公時太子的老師犯瞭罪,受到割鼻的刑罰,作為尊貴的太子都不敢保他。還有,秦孝公死後,商鞅受到貴族的排斥,最後,逃跑到邊境的時候,沒有任何人敢收留他,因為怕牽連砍頭。從這些例子得知,秦國刑罰的嚴酷,足以讓人不寒而栗。
再比如,秦朝統一中國後,為瞭抵禦匈奴入侵,修築萬裡長城,據說,參加修建的大部分都是犯罪人員,可見,秦國的犯罪數量是多的驚人。縱上我們可以看出,秦國犯罪幾率之高,人數之多,即使你建功立業,也可能爵位不保,很快就會失去一切。

再者,秦國的軍功爵位制實施的比較完善,其實,並不缺乏官爵和土地。我們之前論述說秦國士兵建立軍功不簡單,失去卻很迅速。但當時秦國軍隊的戰鬥力之強無與倫比,說明瞭這個制度還是被嚴格的實施瞭,士兵們為瞭軍功爵位奮力廝殺,大大加強瞭軍隊的實戰力。
秦國實施軍功封賞,其實,也是有著一定的基礎的。商鞅在變法中廢除井田制,廢除土地公有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如此一來,土地就歸個人所有,對於秦國來說,則很快由奴隸社會過度到瞭封建社會,平民獨傢獨戶獨立生產。
這樣的變化,在這封建社會逐步形成的基礎上,大量的奴隸則通過軍功轉變成自耕自足的農民,是完全可以的。還有一個就是,從秦孝公委派商鞅變法到秦始皇統一中國,秦國的疆域非常遼闊,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這得增加多少土地和財富。
所以,假如秦軍的軍功爵位容易獲得,假如秦國的法律不夠苛刻嚴酷,就單單按照商鞅的制度來進行封賞的話,這一點在秦國也是完全可能實現的。就算按照軍功爵位制,秦國完全有可能實現土地封賞,但是,這期間,更值得憂慮的問題是怎樣分封,怎樣控制權貴做大。

秦朝建立瞭統一的封建王朝後,隨著社會發展,不會再有更多的土地,而隨著土地私有化的日益加劇,權貴利用手中的權利實行土地兼並愈演愈烈,等級分化越來越明顯,這樣的問題之嚴重,有待於後世深思。
統一六國後,更是由於秦王的暴政,秦王朝在歷史的長河中隻是曇花一現,秦朝憂慮的這個問題當然也隨著秦王朝的滅亡不存在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