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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妃”文繡和溥儀離婚拿瞭五萬五千塊錢,文繡最後怎麼樣瞭?

時間:2019-07-24 15:05:09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曆史

“刀妃”文繡和溥儀離婚拿瞭五萬五千塊錢,文繡最後怎麼樣瞭?下面小編就為大傢帶來詳細解答。

對於文繡突然要和自己離婚的原因,溥儀後來這麼說:“文繡的思想裡,有一個比封建的身份和禮教更被看重的東西,這就是要求自由,要求一個普通人的傢庭生活的思想。”

對於婉容沒有像文繡一樣和自己離婚,他則說:“婉容的思想裡,她更看重瞭皇後的身份,她寧願做個掛名的妻子,也不肯丟掉皇後的身份。”

不過,溥儀除瞭認為文繡毅然和自己離婚,除瞭是因為文繡“要求自由”之外,實則還有婉容對她的排擠。

在溥儀看來,婉容和文繡這一後一妃自從入宮之後,便一直在在他面前爭寵,所以婉容對文繡的排擠在所難免。

他偏偏沒有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或許他是真不認為文繡和自己離婚有自己的原因,又或許是不願意將責任攬到自己的身上。

實際上,文繡在妹妹文珊和好友玉芬的勸導下,早已有瞭和溥儀離婚,脫離溥儀桎梏的想法,所以文珊和玉芬便為她制定瞭一個先離開靜園、再向溥儀提出離婚的計劃。

1931年8月25日,文繡在中堂準備吃飯時,伺候的太監卻對她有所怠慢,文繡趁機發難,對著太監直罵:“討厭!討厭!”

此時溥儀也恰好路過中堂門口,看見文繡在發脾氣,又作潑婦狀罵人,看似尊貴實則自卑到瞭骨子裡的溥儀因此認為文繡在指桑罵槐,心中頓時一怒,然後專門讓太監去給文繡發瞭一個所謂的“上諭”:“欺君之罪該死,朕將賜你死罪!”

文繡一聽,心中是又痛苦又氣憤,最後拿起瞭剪刀刺向瞭自己的喉嚨,被“眼疾手快”的太監及時攔住瞭。

但是,文繡此後經常哭鬧,溥儀為此也頭疼不已,最後終於熬不住瞭便讓文珊來勸勸文繡,文珊趁機以外出散心為由帶著文繡逃出瞭靜園。

溥儀做夢也沒想到,文繡這一逃,便再也不會回去瞭。

文繡逃到國民飯店之後,文珊對一起來到國民飯店卻不知情的太監趙長慶開門見山地說:“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這兒啦!她還要向法庭控告皇上,決定同他離婚吶!”

文繡在起訴離婚的律師函寫到: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枕獨抱,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別居,溥應於每月定若幹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唯有相見於法庭。

文繡的律師函寫得很露骨,可謂是全然不顧溥儀的臉面。

溥儀聞此消息後嚇得臉色一白,丟人,丟人丟到傢瞭!

於是,他急忙召開“禦前會議”商討此事,眾人雖一致認為不能妥協,可是溥儀連文繡的面也見不著,最後也隻能選擇妥協——文繡故意將消息泄露給報社進行報道,制造社會輿論,然後又向法院遞交起訴書,如果再不和解的話,他真的要顏面掃地瞭。

對於和解,文繡單方面提出瞭不少條件,除瞭最重要的脫離夫妻關系之外,最有分量的一個便是溥儀需要給文繡一筆高達50萬元的贍養費。

不過,既然是和解,自然便有“討價還價”的餘地,溥儀一開始還堅持“不許離異”,但是溥儀的“皇傢顏面”讓他經不住文繡的步步緊逼,最終隻能點頭答應和文繡離婚。

對於贍養費,文繡也作出瞭讓步,從50萬元一步一步談成瞭五萬五千元。

所以,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說文繡拿到瞭五萬元的贍養費,實則為五萬五千元。

溥儀答應離婚,也答應給贍養費五萬五千元,當然也有他自己的條件,文繡一則隻能獨身住在娘傢,即不能再嫁,二則損害溥儀這個“皇帝”的名譽。

文繡在和溥儀離婚後,又從他手上拿到瞭五萬五千元的贍養費,那麼,她後來究竟過著怎樣的生活呢?

她雖然拿到瞭五萬五千元的贍養費,可是實際上,她在處理完離婚後的所有事情之後,這筆錢已經所剩不多瞭。

她給瞭妹妹文珊、好友玉芬和寄住之所的女主人各5000元,給瞭所請三位律師各1000元,

又給瞭三位中間人各1000元,然後還債用瞭5000元,給下人和用於日常開銷的錢3000元,如此一算,這筆贍養費便隻剩下26000元瞭。

然而,文繡最終剩下的卻遠遠低於26000元,因為她的傢人又打著各種各樣的旗號從她手裡敲走瞭不少。

所以,溥儀後來也忍不住感嘆真正到文繡手裡的錢“也剩不瞭好多”瞭。

文繡還沒和溥儀離婚的時候,她的吃、住、行,統統是靜園所出,所以她需要花錢購買的多數是衣服首飾化妝品,對於這部分支出,溥儀一開始每個月800元,後來因為財政困難減到瞭200元。

這200元在過慣瞭奢侈生活的文繡和溥儀看來,或許不是什麼大數字,可是,當文繡和溥儀離婚後,這個數字卻不小瞭。

她的衣、食、住、行統統要從她最後剩下的不多的贍養費中出來,又能夠維持多久呢?

文繡和溥儀是在1931年10月22日正式簽字離婚,可是,到瞭1932年入秋之時,她便去瞭北平私立四存中小學應聘當瞭一個國文和圖畫教師。

她去學校任教雖說也是為瞭奔向新生活,可實際上也與她手頭逐漸變得拮據,她不得不開始為自己將來的生活早做準備有關。

隻不過,她想要平靜地生活,她曾經的身份卻不允許,她的身份很快被人獲知,以致於她難以繼續在學校待下去,最終被迫於1933年向校方辭職。

文繡辭職後給自己買瞭一個房子,她所得的贍養費至此也幾乎花完瞭,後來的生活依靠的則是變賣金銀珠寶和首飾。

1937年北平淪陷之後,文繡被迫以低價賣掉瞭房子,租起瞭房子,為瞭活下去,她當起瞭賣苦力的工人。

1945年以後,文繡經人介紹去瞭報社上班,生活總算有所改善。

後來,文繡在報社社長張明煒的介紹下認識瞭國民黨軍官劉振東,幾番相處下來,雙方對彼此頗為滿意,遂於1947年在北平結婚。

1953年9月,文繡在北京病逝,一代“刀妃”,至此香消玉殞。

文繡死後,溥儀曾經頗為感慨地寫到:“現在想起來,幸虧她早日和我離瞭婚,到後來才沒有成為婉容第二。我認為這不但是她的一個勝利,也是她平生幸福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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