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被“莫須有”的罪名殺死之後 他身邊的人怎麼樣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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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飛被以“莫須有”之名冤殺於風波亭之後,風波並未停止。風波亭之後那些事,似乎更值得一說。

手下要說的是,妻女的遭遇:嶽飛被害後,迫於輿論壓力,朝廷暫停殺戮。但秦檜並沒有縮回罪惡之手,放過嶽飛傢人。據南宋王明清《玉照新志》記載:嶽飛長子,時年23歲的嶽雲隨父死於冤案;17歲的次子嶽雷和年僅12歲的嶽霖、7歲的嶽震被流放惠州。奉上意地方官將他們安置在寺廟一個“僅能容身”的小茅屋中,並限制人身自由。這使嶽雷身心備受打擊,後未等到父親平反便含恨而死;之後,嶽雲的妻子鞏氏與小叔嶽雷的妻女一同結伴,遷往潭州聚族而居。
嶽飛妻子,時年41歲的李娃則帶著3歲的嶽靄被流放於嶺南。嶽飛的兩個女兒也很慘。大女兒嶽安娘史書沒有過多記載。據《說嶽全傳》記載:次女嶽銀瓶為給父兄伸冤,逐級上訪、輾轉奔走,卻遭到官軍的阻撓和打壓,一怒之下,13歲的她“抱銀瓶墜井而死”,因此民間稱她為艮瓶娘子。作為“罪臣”傢屬,他們的日子過得舉步維艱。不僅要忍受一些人的故意刁難,生活上更是捉襟見肘。這些孤兒寡母唯一的生活來源就是朝廷配給的那點微薄米糧。僅僅這點待遇也惹得那些奉迎上意的馬屁精不爽。漳州知州上書朝廷,強烈建議取消對嶽飛傢屬的米糧供應,意在斬草除根。

朝中大臣王明清在《玉照新志》中氣得大罵:“士大夫為官爵所釣,用心至是,可謂狗彘不食其餘矣!這個正直的讀書人隱去瞭這位知州的名字,說怕他玷污瞭縉紳的清名身邊人的反應
人心從來都是趨利避害的。在嶽飛蒙冤之時,周圍人反應各異,將世情百態表現得淋漓盡致。
老友、老部下個個義填膺,有的仗義執言,出手相助;有的沉默不語,小心翼翼地觀望;有些人卻在這場曠古冤案中,將麻木冷漠、殘忍無情無限發揮,扮演瞭極不光彩的角色。南宋之初,西安落入瞭金人之手,有個叫姚嶽的年輕人不堪殘暴統治,遂逃到四川。後歷經苦讀,於1132年考中進士。姚嶽四處求職無果。當時嶽飛任知潭州兼權荊湖東路安撫使、都總管,偶然看到姚嶽這個名字時,心裡既吃驚又興奮:自己姓嶽,母親姓姚,他居然叫姚嶽,這也太巧瞭。他覺得這是上天送來的奇遇,於是立即招姚嶽為幕僚,從此將他引為親信。姚嶽就這樣被嶽飛賞識,開啟瞭他的仕途之旅。誰能想到這麼深重的知遇之恩,卻能在恩人遭遇變故時被抹得幹幹凈凈。

嶽飛蒙冤後,姚嶽做瞭兩個大動作:是否認自己曾經是嶽飛部下。二是向宋高宗上書:“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說嶽州百姓不幸與逆臣同姓,應該改地名,免得百姓對嶽飛盲目懷念。宋高宗立刻同意。 公元1155年,以言者追譖嶽飛,改嶽州為純州,嶽陽軍為華容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