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時期究竟發生瞭什麼事情 為何貪污案屢發不決出現呢
還不知道:乾隆時期為何貪污難絕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傢帶來詳細介紹,接著往下看吧~
在清朝歷史上,順治與雍正帝都以懲治貪官而聞名。順治帝更是“贓銀滿十兩籍沒傢產”。可到瞭乾隆中後期,卻出現瞭貪污橫行的局面。即使嚴刑峻法也不能阻止貪風的繼續蔓延滋長。之所以出現這樣的現象,乾隆皇帝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翻閱乾隆朝的檔案,可以發現,乾隆中後期的貪污大案基本都和進貢制度有關。乾隆生性喜歡聚斂財富,各省督撫為瞭取悅乾隆,競相尋機進貢,向乾隆呈送金玉奇珍異畫等物。

但是,督撫的收入畢竟有限,他們的薪俸遠遠不能滿足進貢的需求,於是開始以進貢的名義勒索下屬,經常要求下屬“幫一幫”。當然,在為乾隆辦理貢品的同時,他們自己也撈到瞭更多的好處,貪污受賄也便成瞭傢常便飯。
由此可見,這些貪官走上貪污之路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迎合乾隆的聚斂心理。
為瞭聚斂更多的財物,乾隆還大興抄傢。通過抄傢運動,將官員數年來積聚的珍寶奇玩全部收納內務府,裝進瞭自己的私囊。
此外,乾隆還巧立名目向犯錯官員索取財物,如罰扣養廉銀、罰“議罪銀”、賠補官項等,這也迫使一些官員不得不走上貪污的歧途。江蘇巡撫閔鄂元的經歷即為一例。

閔鄂元本是一位廉潔正直的官員,因其弟閔鵷元曾貪污賑銀19000兩,乾隆借此罰銀,竟要求閔鄂元交出19萬兩替其弟贖罪,數目是閔鵷元貪污數額的十倍!閔鵷元後來又被查出虧空庫銀8000兩,乾隆也令閔鄂元予以賠補。
這還不算,乾隆又怪罪閔鄂元對其弟的貪污行徑不予舉報,將他降為三品,停發廉俸銀,並讓他給自己議罪。閔鄂元隻好給自己請求罰“議罪銀”4萬兩。
閔鄂元哪有那麼多的錢,被逼無奈,隻好不顧以前廉潔自持的清名,混進瞭貪污的隊伍,搜刮江蘇民脂民膏。籌集瞭近30萬兩銀子交到瞭乾隆的私人金庫內務府。
當然除瞭乾隆本人的斂財喜好造成貪污腐敗外,還有另外的原因。

清代皇權空前強化,一個地方的總督、巡撫就是一個地方的土皇帝。知府、知縣也是他們所轄地區的土皇帝。一些大地主,大商人為瞭取得權力的庇護,舍得花錢賄賂官員。不少官員在白花花的銀子面前抵制不住誘惑,起瞭貪心。而當他們貪贓枉法的時候,卻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給予約束。
這種政治體制上的弊病成瞭貪污的一把保護傘,使查處貪污難上加難。另外,乾隆中後期官官相護的習氣日益嚴重,也為貪污提供瞭便利。
因而,乾隆中後期的貪污案屢發不決也就不足為怪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