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官員貪污60兩相當於現在多少錢 為什麼說他們死的不冤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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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到最討厭貪官污吏的皇帝,明太祖朱元璋肯定可以算一個,在眾多的封建王朝中,明朝算是官員待遇最差的一個瞭。
明朝官員待遇差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官員的俸祿非常低,以至於很多官員,如果不從別的地方撈油水的話,很可能連自己的一傢人都養不起。

第二,官員隨時有生命危險。朱元璋是一個十分暴戾的皇帝,對待官員極其嚴格,動輒在朝堂之上廷杖官員,有些官員當場就被活活打死瞭。
洪武年間,官員隨便犯一點錯誤,就會受到比普通百姓嚴重得多的刑罰,朱元璋還重新啟用瞭很多唐朝時就廢棄的殘酷刑罰,又自創瞭如刷洗等新的刑罰,將刑罰的殘忍發揮到瞭極致。

朱元璋的本意,自然是高壓反腐,但是這種高壓反腐究竟有沒有起到效果還是一個值得商榷的問題。
首先,從表面上來看,這種反腐肯定是取得瞭一定效果的,明朝洪武年間,官員貪污的現象的確大為好轉,但這隻是暫時的。
因為,從本質上來講,這完全是用人治代替瞭法治,即使他朱元璋能管一輩子,但他死後的事情,一樣不由他控制,那個時候貪官污吏照樣層出不窮。
朱元璋沒想明白的是,如果把公權力關進籠子,建立合理的制度和法律,按照制度和法律來進行管理,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式。

不過,在朱元璋的反腐中有一個十分有趣的地方,那就是朱元璋規定,官員貪污達到60兩白銀的就直接斬首,或許很多人會覺得這個條件過於苛刻,但是你知道明朝的60兩在今天相當於多少錢嗎?
史料記載,明朝初年,二兩銀子,一傢三口,可以過一年,照這個社會經濟狀況來看的話,明朝的二兩銀子大概相當於今天的2萬,這還是保守估計。
在今天這個社會,很多地方的一傢三口,一年花費根本不止兩萬,五萬六萬才能生存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由此看來,明朝貪污六十兩,在今天也就是貪污瞭60萬。
朱元璋本來就是一個痛恨官員貪污的人,制定的制度也很嚴苛,那麼貪污六十萬才被斬首,實在是死的不冤枉。

朱元璋起兵之時,連年征戰,即使是在建立明朝之後,初期也是非常艱難的,整個國傢窮的可怕,因為打仗把民生全給破壞瞭,社會財產十不存一,貪污這麼多難道還不應該斬首嗎?

所以說由此看來,朱元璋規定官員貪污六十兩就被斬首,其實也並不是一件壞事,而且還是有一定分寸的,沒有想象中那麼不可理喻。
不過,這倒是為明朝埋下瞭一個大禍根。朱元璋認為,如果一個人想要掙錢,想要過舒服的生活,那他盡可以去選擇更多的職業,如果選擇瞭當官,就必須摒棄所有個人欲望,一心一意為人民做事兒。

想法雖然很前衛,但在古代社會,大部分官員都還是存有私心的,而朝廷給官員的待遇實在太低,大傢為瞭生存,不得不違背朱元璋的意願,想盡辦法從別處撈油水。

久而久之,這也就形成瞭一種傳統和固定模式,而真正想要為民做事,完全拋棄個人欲望的官員,反而在明朝無法生存瞭,海瑞的悲劇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