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轟動一時的宋代第一離婚大案是怎樣的?
很多人都不瞭解李清照,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欣賞。
要說宋代最著名的離婚案,當屬“千古才女”李清照的離婚案瞭。其實離婚在宋代並非罕見現象,也時有發生,但這一起離婚因為涉及“四大女詞人”李清照而轟動全國。
簡單說吧:從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以後,女性的地位就越來越低,“一夫多妻”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到瞭唐代,文化開始變得開放和包容,女性的地位有瞭很大的提升。
宋初沿襲瞭這一特點,但從宋朝中後期開始,隨著封建禮教的興起,貞節牌坊給婦女們加上瞭一道強大的精神枷鎖。到瞭明、清之際,女權更是跌落到瞭谷底。
還是現代的女性好,男女平等,有些地方甚至女性占據壓倒性優勢。
說遠瞭,來看看李清照吧。李清照本來有一段不錯的婚姻,但是丈夫不幸中道病死瞭,李清照成瞭寡婦。

此時正值靖康之恥、建炎南渡前後,金宋戰爭打得如火如荼,朝廷風雨飄搖、百姓流離失所。李清照從北方流落到江南,為瞭能尋找一個棲身之所,她嫁給瞭當地的一個官員(張汝舟)。
可是婚後不久,李清照發現這個張汝舟是個渣男,他娶自己並不是愛慕自己的才華和人品,而是覬覦自己多年的傢產和收藏。
李清照本是大戶人傢,傢裡積累瞭很多珍貴文物和古董,但在顛沛流離中,這些寶貝早已遺失殆盡瞭,剩下的都是李清照視為比自己生命還重要的東西,她怎麼可能輕易給張汝舟呢?
張汝舟見沒撈到什麼東西,又駕馭不瞭李清照的文采,久而久之,就露出瞭本來的面目,對李清照惱羞成怒、大打出手。
渣男張汝舟

才女豈會為渣男折腰?婚後不足百天的李清照毅然選擇瞭和張汝舟離婚。問題來瞭,這個婚怎麼離呢?
在宋代,夫妻雙方是可以通過協商離婚的,但張汝舟會同意嗎?很顯然不會,於是李清照隻有想別的辦法。
按《宋刑統》律:女方要單方主張離婚的,有2種最好的方法。
1、男方失蹤3年以上的,女方可以自動解除婚約。
2、男方因犯事編管(重編戶籍,即遷到流放處)的,女方可以主張離婚。
第一條不現實,因為張汝舟不可能憑空消失。
第二條也不現實,張汝舟沒有犯罪呀!但這隻是表面現象,張汝舟雖沒有事發,但並不代表他沒有幹貪贓枉法的事情。李清照嫁過去後,就發現瞭張汝舟在官場上的斑斑劣跡,於是,她決定告發張汝舟。
《宋刑統》雖支持女性可以申請離婚,但不支持女性可以告夫。相反,婦告夫被視為不忠,即使丈夫罪名成立,其妻也要坐2年的牢。
宋刑統
李清照為瞭擺脫渣男,也顧不瞭這麼多瞭,她堅決把張汝舟告瞭。張汝舟後來被發配到柳州,李清照終於恢復瞭自由之身,但接下來的,就是牢獄之災。
好在李清照人脈廣,她隻坐瞭9天牢,就被另一位大文人綦崇禮給救瞭。有人說:這不是徇私枉法麼?呵呵,別忘瞭,在宋代,有一項權利比法律還高一等,那就是皇帝發佈的《編敕》,皇帝要救人,那是法律也管不瞭的。
後來,李清照因為離婚的事情,遭到瞭很多人的非議。我覺得:他們更多的應該是惋惜李清照沒有識人之明,草率地嫁給瞭張汝舟這個渣男,而不是李清照再嫁這個問題。
事實上,李清照也因為這次打擊,心力交瘁,在淒涼中獨自過完瞭最後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