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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古時候的八百裡加急一般用於什麼情況?

時間:2019-12-19 15:26:01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曆史

古時候的驛站就是供傳遞軍事文件的“快遞小哥”中途休息、食宿,換馬換人的中轉站,一般是相隔二三十裡地就設置一處驛站。

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當需要傳遞的公文上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就必須按規定以每天至少 300 裡的速度傳遞。如果是特別緊急,速度還要增加,可以達到每天 400 裡、500裡、600 裡,甚至是800 裡。

從周朝起,周幽王曾經為瞭博取美人褒姒一笑,而烽火戲諸侯。那時候的就設置瞭烽火臺,還有郵驛來傳遞軍事情報。

春秋戰國,秦漢時期,傳遞文件的方式有多種,一種叫“傳”:用車來傳遞;一種叫“驛”:用馬來傳遞;最後一種叫“郵”:步行,這三種方式統稱為“置”。而“置嗇夫”就是一個驛站的管理者的稱呼。

唐朝郵驛的設置是遍佈全國,分為陸驛、水驛及水陸兼辦三種,驛站設有驛舍:

唐朝全國共有1,639個驛站,人員共20,000人,中央由兵部駕部郎中管轄,節度使下設館驛巡官4人,各縣由縣令兼理驛事。

宋朝驛卒由兵卒擔任,規模比唐朝要小很多。沈括的《夢溪筆談》說:

“驛傳舊有步、馬、急遞三等,急遞最遽,日行四百裡,唯軍興用之。熙寧中又有金字牌,急腳遞如古羽檄也,以朱漆木牌鑲金字,日行五百裡”。

元朝強化瞭驛站制度,時稱“站赤”。《馬可波羅行記》記載,在各處要道上,每隔二三十裡必有一處驛站,即使是荒涼的地方,也必有驛站。統計所有驛站的馬匹大約有三十萬匹,房子有一萬多所,且都功能齊全,非常奢華。

明朝另外設立瞭遞運所,京師設置會同館及烏蠻驛,供予赴京公幹或者朝貢人員居住。但是萬歷以後,驛站制度開始出現瞭很多的弊端,官員們開始勒索驛站的馬匹和東西,公為私用,亂象叢生。

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陜西境內共設置驛站100處,崇禎八年(1635)則設驛站78處;遞運所,按《弘治會典》載,弘治十年(1497)設72處,按《萬歷會典》載,萬歷十五年(1587)設35處。

明朝時的江蘇省的盂城驛鼎盛時期,擁有廳房100多間,驛馬65匹,驛船18條,馬夫、水夫200多人。當然,還有其他的工作人員,比如打掃衛生的保潔員,做飯的廚師等等。

而到瞭崇禎年間,李自成因丟失瞭驛站的工作,後加入瞭起義軍,最後帶領農民軍攻破北京,成瞭明朝的掘墓人。可以說,明朝因李自成的“下崗”,裁剪驛員而造成瞭毀滅性的打擊。

清朝設驛站計共1,785處,京師設皇華驛。

“八百裡加急”有多快?

《大唐六典》:“八百裡加急!八百裡加急!”一卷黃塵滾滾,駿馬飛馳而至,但見人影一晃,跳將下馬。大喝:“八百裡加急!禦賜金牌,阻者死,逆者亡!”隨即便見煙塵滾滾,騎者已然離去!

詩人岑參在《初過隴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一詩中寫到“一驛過一驛,驛騎如流星。平明發咸陽,暮及隴山頭”。

在古代不是特別緊急的情況,不會用“六百裡加急”或者“八百裡加急”,因為那都是人和馬的極限,甚至出現意外情況。但是,在唐朝有兩種特別緊急的情況下用瞭類似今天的特快專遞的加急形式:

一次是安祿山造反,當時范陽離華清宮有三千裡地,范陽的安祿山造反五六天後,華清宮的唐玄宗就知道瞭。按照消息傳遞的速度,就是“六百裡加急”。

另一次,是杜牧的《過華清宮》描述的情況:“長安回望繡成堆,山頂千門次第開。一騎紅塵妃子笑,無人知是荔枝來。”為瞭保證荔枝的新鮮程度,就用瞭“六百裡加急”。此處的加急,是唐玄宗寵愛楊貴妃的表現,也是其昏庸的做法之一。

而在宋朝,宋高宗趙構急於求和,嶽飛一日之內在前線接到的十二道金牌,就是那種朱漆金字牌,他接到的是“五百裡加急”文件。

此時,“八百裡加急”是歷朝歷代的極限情況,一天飛馳八百裡,已經是快到瞭不能再快瞭的速度。

那麼,傳遞軍事文件的“快遞小哥”或者是驛長失職怎麼辦?

對驛站的驛長和驛丁都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唐朝規定,驛長需保證馬匹的質量和數量,管理好驛站裡的人員。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則“杖一百”。

驛丁到瞭驛站如果不換馬則杖八十;若耽誤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嚴重者被處以二年的牢獄。如若中途丟失文件,嚴重者會被絞刑伺候。

所謂的“八百裡加急”不是在邊關告急,大規模的造反等極其特殊的情況下一般不會使用。那樣的話,驛站和驛站之間,人和馬都一刻不停,甚至顧不得吃喝。完成任務後,往往會有人和馬的損失。可以說“八百裡加急”是拿命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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