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成與敗!為什麼法傢能成就大業卻不能守住大業?
今天小編給大傢帶來秦朝的成與敗!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看一看。
要說秦朝成也法傢,敗也法傢的原因,大抵在於“打天下”的法子雖好,但不能用在治天下上。
秦始皇以法傢思想實現富國強兵,以其強大的鐵騎雄兵征服天下,但是,打天下與治天下是兩回事,統治士兵與治理百姓,更是有大大的不同。秦始皇是一名“用軍巧匠”,能夠指揮千軍萬馬,在戰場上所向披靡,但是朝堂上利弊權衡利裡的刀光劍影,與戰場上的槍林箭雨一樣,也是招招致命。而法傢思想裡面,君與臣的關系如果說得直白些,趨於“利用”與“被利用”的關系,這樣的關系太“冰冷”,不適合在用來治理太平盛世,更不適合用來治理剛剛從戰亂中走出來的“國傢”。

1、秦朝之成也法傢:戰亂年代之適者生存需要法傢的嚴明紀律
秦始皇能夠成就統一天下的霸業,與李斯帶給他的法傢思想息息相關。法傢集大成者為韓非子,李斯將韓非子的思想帶到秦始皇身邊,並且成功讓秦始皇施行法傢之“嚴刑峻法”。
在以韓非子為代表的法傢思想裡面,君主應該利用人的“自為”心,也就是“利己”的心理去把控人心,繼而治理國傢。朝廷首先要制定律法,並且公佈天下,以此保證律法的公開性;並且君主還要運用“術”,讓自己看起來高深莫測,以此不讓臣下知道自己的喜好,繼而能夠“循名察實”,考察臣下是否“稱職”;同時,君主還需要以“重罰重賞”來鞏固自己的絕對權威,保證“律法”能夠順利實施,百姓能夠屈服於“峻法”之下,這樣天下就能運籌帷幄於“掌中”。

李斯帶到秦始皇身邊的這套以韓非子為代表的法傢思想,某種程度上說確實能夠在短時間內迅速提升國力、鞏固王權。這套理論體系適用於有些冷冰之“適者生存”的戰場,所以,秦朝以主嚴刑峻法之法傢成功,也並不是太讓人意料之外的事情。
但是,戰場法則用到太平時期,就不那麼受用瞭。

2、秦朝之敗也在法傢:和平年代不再是“競於力氣”的年代
法傢之“嚴刑峻法”可以讓秦始皇在短期內利用人之利己心為自己“打江山”,而法傢思想能夠在諸侯爭霸時期幫助秦始皇取得那麼大的優勢,主要也可能是人們當時面臨的難題是“生與死”的難題。這時,類似“適者生存”這般“叢林法則”被放大,人的“利己心”也在亂世中被放大,而法傢真實基於人之“利己心”而建立的一套思想體系,自然比較受用。
但是人真的如法傢之“韓非子”認為的那樣,屬完全利己的存在嗎?不盡然。人能夠創造人類文明,不就在於人可以壓制自己的利己天性嗎?這一點在和平年代會尤為突出。

而秦始皇統一天下以後,人們起碼不用再經歷諸侯爭霸那樣的大亂戰瞭,這個時候,人面臨的主要問題大抵不再是“生與死的問題”,而是“如何過得更好”的問題。
此時,秦始皇依舊用法傢之“嚴刑峻法”把控天下,依舊將人看成完全“從利而動”的存在,無疑偏激瞭些。和平年代的時代背景下,人很大程度不用再面臨“生與死”的膽戰心驚,“道德”、“人情冷暖”等這類存在,在和平年代就顯得尤為重要瞭。秦始皇忽略瞭這一點,依舊認為統一天下以後的人間還是“競於力氣”的存在,這個“競於力氣”的情況其實已經漸漸發生轉變瞭,社會在安定中會漸漸轉變為“競於道德”。所以,過於冰冷,並且過於利用人之“利己心”的法傢思想,就相形見絀瞭。

同時,法傢之嚴刑峻法實在是不適合剛剛從戰亂泥潭中脫身的國傢進行休養生息,百姓本來就要在戰亂後對傢園進行恢復建設,這時秦朝依舊嚴刑峻法,這無疑給百姓壓上瞭沉重的負擔,和戰爭時期的生活沒什麼兩樣。關鍵是戰爭已經結束瞭,為什麼還要和戰爭時期一樣為“生死”擔憂?如此想來,秦始皇統一天下後依舊維系嚴刑峻法,觸怒百姓是遲早的事情,最後秦朝的“短命”也印證瞭秦朝之敗也在法傢。

3、一個學說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準,不同的社會環境,需要不同的意識形態
法傢思想無疑是春秋戰國時期諸子百傢思想中優秀的思想之一,秦始皇在該思想的指導下創建瞭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壯舉。但是,一個思想再好,再優秀,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準,任何觀點要成立,都隻能在特定的環境和范圍下才能成立,法傢思想也是如此。秦始皇是戰亂時期的勝利者,他勝在瞭打江山上,卻敗在瞭“治”江山上。可見,法傢思想雖然適合在亂世中用來“打江山”,但是卻並不適合在和平年代“治江山”,因此,我們也能說秦朝“成也法傢,敗也法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