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發頭條歡迎您
發發頭條>曆史>古人是如何養老的?古代的養老問題有哪些解決方式?

古人是如何養老的?古代的養老問題有哪些解決方式?

時間:2019-12-30 15:14:13 來源:網絡投稿   編輯:曆史

古人又是如何養老的?是很多人要的問題?下面小編就為大傢帶來詳細解答。

近些年來,人口老齡化的現象日趨嚴重,於是越來越多關於老人晚年生活的問題開始被擺在電視機前被討論。

子女應該如何孝順,空巢老人應該如何自處,國傢又應該出臺什麼樣的制度避免孤獨老人晚年的淒慘生活。

社會的進步,一部分體現在制度福利的完善,泱泱中華,孝道傳世,那麼在古代,沒有養老金,養老保險的情況下,古人又是如何養老的呢?

/什麼是孝?

瞭解古人如何養老之前,我們首先要明白,中國傳統思想中,孝是什麼?

《論語》在學而篇與為政篇中曾提及孔子與弟子關於孝之間的問答。

子遊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

總結而論,孔子認為的孝不是“贍養”,而是“色養”,即讓父母在身心層面都要豐足。

畢竟就連傢畜都有最基本的物質條件,如果有人覺得讓父母衣食無憂就是孝,那豈非大錯特錯?

所以孔子又說:色難。現代的子女很多連陪伴父母,幫父母辦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都做不到,更遑論長時間在父母面前不發脾氣,保持和顏悅色的態度瞭。

那麼,在古代,子女又是如何孝敬父母的呢?

/子女的贍養

百善孝為先,生子養老是中國延續至今的一種傳統和思想,也是歷朝政府所倡導的。

如果有子嗣對自己的父母不孝,不僅會讓鄰裡瞧不起,名聲大臭,還會違反法令,遭到地方官府的罪責。

所以,一般來說,普通民眾的養老都是靠著自己的兒孫,如果兒孫爭氣,那就享福,如果兒孫窮苦,那也隻能跟著窮苦。

《禮記·王制》曰:“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

在周代,官方規定要求:傢中5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細糧;60歲以上的老人,要給他們吃肉;對70歲以上的老人,要在他們的飯食中增加副食;對80歲以上的老人,要讓他們吃些珍饈美味;對90歲以上老人,如果有需要,就得在床前伺候飲食瞭。

的確,古代傢庭在生活條件遠不如現代優渥,但在服侍老人陪伴父母這一點上,古人做得的確好很多。

這也是現代人值得學習的地方。

/官府的保護措施和福利

在古代,高壽是吉祥的象征,如果有人的壽命到達瞭八九十歲以上,當地官府還會上報中央,而皇帝則會獎勵當地官員。

所以在古代,高壽的老人不僅有當地政府養、國傢養,就連地方鄉紳地主都會樂意出錢養。

從周代開始,初具規模的官方福利制度就開始出現,名為‘三王養老之制’。

這一制度規定瞭50歲以上的為老人。而為讓子孫更好地贍養老人,周代實行有老人的傢庭可減免徭役的政策。

如果傢中有80歲以上的老人,則兒孫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歲老人,則全傢都可以不服徭役。

《禮記》:“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傢不從政。”

到瞭漢代,源於“以孝治天下”的治國理念和文帝“賓禮長老”的惠民政風,官方對待養老問題也更加重視。

《文帝紀》養老令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飽……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鬥。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疋,絮三斤。尊老愛老,蔚然成風。”

文帝為人恭儉仁愛,在位期間多有善政,朝廷的尊老政策也更為惠厚,而《漢書·武帝紀》中則記載,武帝詔要求不得將受賜者召集會聚在一起統一散發,縣鄉基層幹部要親自送賜品上門,以示敬重。

同時,漢朝律法中也出現瞭中國最早的“老年人保護法”,即《王杖詔令冊》。它規定瞭70歲以上老人應該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

漢律規定70歲以上老人即使觸犯刑律,隻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訴,即“雖有罪,不加刑焉”。

而不贍養老者,對父母、祖父母等長輩不敬者,意圖殺父母或祖父母者,毆傷長輩者,都要處以棄市之刑。

棄市,是在人眾集聚的鬧市,對犯人執行死刑。

《禮記》:“刑人於市,與眾棄之。”

王杖是漢朝對老人發放的“老年證”,80歲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一種叫“鳩杖”的實用物,以示地位的象征。

唐代繼承瞭漢代給老人“賜杖”、“免稅”等諸多做法,這一點在近期熱播劇長安十二時辰中就有體現。

而據《唐大詔令集》記載,唐太宗於“即位赦”中有提出以下法令。

“八十以上各賜米二石,綿帛五段;百歲以上各賜米四石,綿帛十段;仍加版授,以旌尚齒。”

不知是不是有意洗脫弒兄殺弟辱父的人生污點,太宗在位期間大力推行孝道,曾出外巡27次,每次都要頒佈養老詔敕,“賜高年帛”、“賜高年栗帛有差”、“賜高年尤加優恤”等,以示對於長者的尊重。

具體賞賜多少,並沒有特別的規矩,不過再少也可供老人享用1個月,多則半年,甚至一年,賞賜種類繁多,主要以糧食、生活用品、紡織品等為主。

為瞭防止老人老無所養的現象,唐代律法還規定:父母在,不遠遊,不能存私房錢,不能分傢,不能讓老人獨自生活,否則要被治罪。

此外,唐朝還出現瞭歷史上最早的老年護工。

據唐令“補給侍丁”制度記載,對80歲以上的老人,朝廷會為他安排一個護工,90歲以上的安排兩個,百歲以上的安排5個,而且,官方安排的這些護工可以免除服徭役。

在沒有完善監護舉報措施的唐代,這樣的福利無疑會極大程度上增加瞭護工的積極性,也讓老者不至於遭受這些護工的怠慢。

回想起現今各地敬老院頻頻爆發的護工欺凌現象,我們在譴責懲戒這種做法的同時,也是不是該考慮這種服務型工作是否存在與付出不匹配的待遇。

/鰥寡孤獨的養老問題

上述所說的都是有後代贍養的老人,那麼鰥寡孤獨的老人又該怎麼辦?

其實古代也是有敬老院這種社會福利贍養機構的。

最早的官辦敬老院是在南北朝時期,當時的南朝梁武帝蕭衍創立瞭首個救濟贍養機構“孤獨園”,主要是收養孤兒及無人贍養的老人,並且還為老人料理後事。

到瞭唐朝,這樣的養老機構已被推廣,在武則天時代,唐朝還開設瞭主收貧、病、孤、疾者的“悲田養病院”。唐肅宗在長安和洛陽分別建瞭“普救病坊”,用於照顧無人贍養的老人。

明朝的養濟院有著收養孤兒,養老並且負責喪葬的的機構,清朝則沿用瞭明朝的機構。

但真正讓“敬老院”這種養老方式流行起來的是宋朝。

北宋初年即開設名為“福田院”的養老機構,後來又開設瞭“居養院”,南宋則叫“養濟院”等,將孤寡不能養活自己的老人登記備案,由國傢贍養他們。雖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質的養老院。

而且,在宋徽宗時期,老人的年齡標準是50歲,使養老的人群范圍得到瞭極大的擴展,成為歷史上老人的黃金時期。

同時,民間養老院在此時也普遍興起。比如與南宋對峙的金國興中府,就有位叫劉廂使的漢族人,遣散傢中奴婢,拿出全部財產興建“孤老院”。

洪邁《夷堅甲志·劉廂使妻》:“男女二人,奴婢數輩,一日盡散其奴婢從良.竭傢貲建孤老院,緣事未就。”

此外,歷代國傢對於鰥寡孤獨廢疾不能自存之人也存在救濟福利。

在元朝,這些老人每月可以領取一定數量的糧食、柴薪、衣物等基本生活用品,享受官方醫療,官方負責喪葬。

而在明朝時期,官府會在物質方面給予一定的保障。

洪武十九年(1386)六月,太祖:“詔有司存問高年。貧民年八十以上,月給米五鬥,酒三鬥,肉五斤;九十以上,歲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產者罷給米。”

除此之外,老人還能在精神上獲得特殊關愛。

明代中期,對老人的尊重,達到瞭一個新的高度:百歲以上的老人,國傢要給他定制華美的壽裝,給予極大的國傢獎勵和榮譽。在全社會樹立一種尊老、愛老、養老的風尚和氛圍。

至於清政府,雖然後期出瞭一窩子糟心事,但從順治開始,整體的老年社會福利也還是不錯的。

“詔:軍民70以上者,許一丁侍養,軍民80以上者,賞絹一匹,棉花十斤,米一石,肉十斤;90以上, 加倍給予。”

其實,無論古今,想要更好地贍養老人養老無非是考慮三個問題:子女的孝順,官方保護救濟性質的制度法令,以及老年人自身的身心健康問題。

制度上,現在國傢基於老齡化的現象,除瞭開放生育措施,也在加大養老的資金投入,但越來越繁忙的工作和生活,卻讓子女無法兩頭顧及,這也是時下社會焦慮的部分來源。

從“年少遠遊不歸傢”到“子欲養而親不待”,新時代的空巢現象我們該如何解決,我們又該如何做到“色養”,一切也許要從學會關懷開始。

閱讀全文
熱點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