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囚犯被判死刑之後 為什麼不早早的選擇自殺
還不知道:古代死刑犯為什麼不自殺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傢帶來詳細介紹,接著往下看吧~
在中國古代,處理犯人罪行還是很殘酷的,一般人犯瞭錯,輕則就是棍棒,重則便是生不如死的折磨瞭,當然瞭,在古代有一種刑法叫做凌遲之死。犯瞭錯的人一般不會直接處死,會將犯人不斷的折磨,有相關文獻記載,當時,一般處以凌遲之死的人,身體要被割3000刀,就像割肉一般,非常的殘酷和血腥。特別是到瞭明朝,朱元璋在位期間,中國的刑法制度是非常的完善瞭,當時不管是犯瞭什麼錯,都有相應的制度來作為懲罰,不僅如此,很多的人還是非常好奇,既然這麼受折磨,為什麼當時如果被判處瞭死刑,為何不早早的自殺呢?自殺總比哪些受人的折磨要強吧!其實,每個人都不傻,關鍵是當時沒有可行性。具體的原因就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其實吧,在當時那種受盡折磨的環境下,真的是叫人生不如死的,真的想早點做個瞭斷,也有很多人想著自殺來結束生命。但是,真的很難。退一萬步講,哪怕自己可以活動,在當時也沒有相應的工具可以讓你自殺,
刀,槍,各種鋒利的物品?統統都是沒有的。

首先,當時的煩人一般都是被戴著手銬腳鏈,同時,還有枷鎖等,可以說整個人都被控制的死死的,是動彈不得。
看到這裡,肯定有人會說瞭,這些外力的死都不行,如果咬舌自盡總算是可以瞭吧!或者是撞墻。撞死也比這樣受盡折磨的強啊。在這裡,小編隻能說你電視劇看多瞭。可能很多人都在電視上看到多,一些犯人受不瞭勞役之苦便咬舌自盡。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做法還是很難得,畢竟,咬色自盡成功率很低,原理是通過咬斷舌頭使血液倒流,從而窒息死亡。

與此同時,大傢不要忘瞭,在牢中,有專門看守犯人的人,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保障犯人不能死,如果犯人沒有的懲罰沒有執行到位便死瞭,這些看管犯人的人也是要受連帶責任。
看到這裡,大傢是不是覺得在當時,想死也是一件非常難得事情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