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薑一生“三次出嫁”,卻成瞭春秋時期婚姻制度的犧牲品
跟著小編一起探尋歷史上真實的宣薑。
一生“三次出嫁”的宣薑,是倍受後人批評和指責的女性。
《詩經》中與宣薑相關的“刺詩”竟然多達十一首。不光在數量上碾壓瞭”群芳”,而且從內容上來看,更是極盡諷刺之能事。
其結果是不言而喻的,《詩經》裡的這種輿論導向,對後世造成瞭深遠的影響,不僅讓宣薑的“不貞”之名被人們口口相傳,也讓後人認定瞭宣薑的“不貞”之實。
可在筆者看來,是《詩經》為宣薑貼上瞭“不貞”的標簽,是造謠的“始作俑者”。
筆者認為,《詩經》中這一系列“刺詩”的作者,對於“宣薑事件”有臆斷的成分,他們沒有經過考證就妄下瞭定論。因為,在中國古代的男權社會,很多儒傢擁護者會對“有美色”的女性進行批判,他們的偏見出於某種政治目的,他們的說辭是為瞭鞏固封建統治。
反觀《史記》、《左傳》,它們的作者對宣薑的記敘是相對中立的,是沒有褒貶之意的。
那麼,為什麼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宣薑究竟做瞭什麼?
就讓我們撥開迷霧,從史實出發,來看看宣薑所處的時代背景,並分析一下她所經歷的“悲劇”。
罪魁禍首是春秋時期的婚姻制度——烝婚制
首先,讓我們嘗試著還原一下,宣薑第一次結婚的情形:“衛宣公烝於夷薑”。即齊國本來的計劃是把女兒薑氏嫁給衛國的太子,結果被太子他爹——衛宣公,在半路截胡。
後人評價宣薑“不貞”時,首當其沖的理由就是一女侍二夫,而這二夫竟然還是父子關系,“國人疾之,而不可道也”。
筆者認為,以這個理由而推出的結論,是站不住腳的。理由有如下四點:
一、“宣薑事件”實際上是烝婚。奴隸社會中的烝婚,是一種合法的婚姻形式,是符合當時社會婚姻觀和價值觀的。舉行“烝婚”時,整個婚禮的過程是公開的,而且伴隨著“烝婚”,還要舉行一系列盛大而隆重的祭祀儀式。這與現代人的“結婚典禮”相類似,由此可見,這種行為是被當時的人們所祝福和認可的。
二、“宣薑事件”不是“私通”。相對嚴謹的《史記》、《左傳》二書,它們並沒有把“烝婚”和“私通”兩個概念混為一談。這兩本書的作者對“私通”這類“不正之事”,皆是持有批判態度的。也就是說,如果真是 “私通”事件,那這兩本書必然會對此詳細記錄,並加以評論,以此來警示後人。可在描述“宣薑事件”時,它們都用瞭“烝”這個詞,說明它們認為宣薑這個事,是合理的。
三、從宣薑“烝婚”事件的結果來看,也是合理合法的。宣薑之後成為“夫人”,其子成為“公”,他們不僅在衛國地位崇高,而且具有合法的繼承權。在當時的人們眼裡,這種“烝婚”在貴族之間是十分常見的,其實一點也不新鮮。
四、從中國古代婚姻史的角度看,“烝婚”是原始群婚制的遺留。這種制度是“奢侈品”,隻有貴族才可以享有。在社會從母權制向父權制轉變的過程中,“烝婚”是一個階段性的產物,它的合法性不應該以後人的道德觀念加以否定。
所以筆者認為,在那個以男權為主導的社會背景下,宣薑身為女子,隻不過是“被動”的進行瞭一場合理合法的政治婚姻。宣薑不該被指責,也不該被污蔑。
可笑的道德綁架——“宜以死拒”
後世有人評價宣薑被衛宣公半路截娶的事件,說她“宜以死拒”。可在筆者看來,這樣的觀點是十分可笑的。
其實,在瞭解當時的時代背景之後,我們就會發現,這種“截娶”不僅是合理合法的,更是被宣薑的祖國——齊國,所認可的。而評價宣薑的行為,說她是“忍辱負重,忠君愛國”,才更為恰當。
因為,春秋時期的貴族婚姻,實際上是兩個傢族之間的婚姻。筆者認為,宣薑的婚姻帶有明確的政治意味。宣薑隻要對對方傢族——衛國的男子,負責就可以。而這個男子無論是父親還是兒子,都是無所謂的,是可以“烝”或“報”的。畢竟,宣薑有著更為沉重的使命,那就是,需要使兩國的婚姻關系不斷的延續,以此來保證兩個傢族之間的政治利益。
試想,如果你是年輕貌美的宣薑,你的父親要把你嫁給一個門當戶對的貴公子,你雖然不情願,但是你的心裡可能也會有一絲的期待吧:“他究竟是什麼人?”“他待我好不好?”你也會希望,在洞房花燭、蓋頭被掀起的那一刻,看到的是一個相貌堂堂、氣宇軒昂的男人。
可是命運是不公平的,一切無法如你所願。
宣薑的命運是:在出嫁半路,被一個長得像“癩蛤蟆”一樣的佝僂老翁截住,並且成為瞭他的妻子,而這個老頭本來應該是宣薑未來的公公。
在前面說過,“衛宣公烝於夷薑”的做法在當時是合乎“禮”的。可如果這個時候的宣薑采取後人的建議“以死拒”,不僅不符合禮法,還會使齊國和衛國之間產生矛盾。所以,宣薑沒有意識,也沒有任何理由去“以死拒”。
實際上,宣薑是一個忠於自己國傢的女子,她明白自己的婚姻有政治目的。她把個人審美和好惡拋在一邊,坦然的接受瞭她的命運——被衛宣公霸占。因為她知道,齊國的利益大於她自身的利益。
其實,不僅如此,宣薑一生“三次出嫁”。在衛宣公去世後,宣薑又被迫嫁給瞭衛宣公的另一個兒子昭伯。她從昭伯的母親變成瞭昭伯的妻子,從兩個兒子(壽、朔)的母親變成瞭他們的嫂子……
以今日的倫理觀念來看,自從宣薑到瞭衛國,她就被迫處於極端混亂的關系之中。
惡之根、悲之花,卻結出善之果
宣薑的前半生是個悲劇。但是她卻勇敢的活瞭下來,並且一直沒有放棄希望。
在宣薑的悉心教導下,兩個兒子都先後當上瞭衛國的國君,即衛戴公和衛文公,且後人對他們的評價都很高。
宣薑的兩個女兒,一位是中國第一位愛國女詩人——許穆夫人;另一位遠嫁宋國,在衛國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竭盡全力的進行動員工作,不遺餘力的請求宋國救援衛國,是她,成功拯救瞭衛國。
試想,如果宣薑真的是一個“不貞”之人,怎會教導出如此優秀的兒女?
所以在筆者看來,宣薑隻是一個不能隨意支配自己前半生命運的女子而已。
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道德準則不斷的變化。像《史記》、《左傳》這樣嚴謹的著作,它們的作者針對“宣薑事件”的敘述都語焉不詳,是因為他們不敢妄下定論;反觀,像《詩經》這樣東拼西湊的文學作品,它就敢把宣薑定性成“不貞”之人。
筆者認為,《詩經》不僅脫離瞭春秋時期的社會現實,而且還盲目的用儒傢禮教來約束、指責宣薑,這是極其不公平的。其實,宣薑是一個男權社會下的犧牲品,活生生的被儒傢衛道士釘在瞭恥辱柱上。
讀完《詩經》的儒傢衛道士評價“宣薑事件”——“這是一首大膽揭露貴族統治階級內部荒亂無恥的諷刺詩”。多麼可笑!
在筆者看來,他們說宣薑“不貞”,卻不說她為何“不貞”;他們說詩中欲“刺荒亂無恥”,卻不說究竟是何種“荒亂無恥之事”。
看看罷!衛道士們滿足瞭自己的“口腹之欲”,實現瞭自己的“階級復仇”,而他們成功瞭。
他們成功的把一個可哀可憫的女性,踩在瞭腳下。
錯並不在宣薑,錯在那個原始的時代;
惡也不在宣薑,惡在那以訛傳訛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