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時期為什麼會出現百姓殺嬰的現象 說到底還是漢武帝的錯
西漢百姓為什麼殺嬰,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瞭解,給大傢一個參考。
在漢朝初期,劉邦為瞭增加人口,推出瞭類似單身稅的政策,所以百姓隻能早早的就要把孩子們給嫁出去。到瞭西漢中期,因為在土地稅收方面給予瞭很多優惠政策,導致國庫裡的錢已經快不夠用瞭。加上漢武帝對匈奴勤兵黷武,所以稅收重點成瞭人頭稅,生的多交的稅就多,在這樣的情況下,西漢百姓出現瞭殺嬰的情況,因為大傢實在是要交不起錢瞭。而且在西漢年間,生出一個健康孩子的概率也並不是很高,所以百姓一般也不忍心殺孩子,但高額的賦稅隻能讓他們對現實低頭。

西漢政權是建立在秦末農民起義勝利的基礎上的,西漢統治者為瞭鞏固自己的統治,所以在賦稅政策上作出瞭比較大的讓步,其中最明顯的體現在西漢對的土地稅上面,由秦朝的“三分取其二”降低到十五稅一,後改為三十稅一,文景時期曾有十數年免田賦。”期望以此來緩解此前激烈的階級矛盾。
西漢政府減輕土地稅,必定影響到政府的財政收入,而為瞭彌補在土地稅上的損失,所以在人口稅方面對百姓的壓力就顯得特別的沉重。西漢的人口稅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口賦,一種是算賦;口賦是針對孩童征收的稅收,算賦是成年人繳納的賦稅,一般口賦從七歲開始繳納,截止十四歲,此後就是繳納算賦。土地稅對於無地者而言,可以不用繳納賦稅,但是人口稅則與之不同,即便你是赤貧之身,仍然要繳納稅金。
漢武帝執政的一段時期,將七歲征口賦提前至三歲,同時在數量上又有所增加,所以導致當時很多人一出生就面臨要交口賦的壓力,這對貧苦農民而言,顯然是一個非常沉重的擔子,以至於很多人在孩子剛出生就將其殺死,以逃避重稅。在西漢生孩子你至少要面對以下的問題:

其一,超高的死亡率
在《漢書外戚傳》中記載:婦人免乳大故,十死一生。由此,可見在古代生孩子的風險有多高。在民國時期就有這樣的數據:在1936和1938年,中原十八省嬰兒的死亡率分別是百分之十五點六和百分之十六點八,其中綏遠省竟高達百分之四十三。這是幾十年前的數據,更何況兩千多年前的西漢。醫療的落後,在當時是無法克服的困難!
其二,逃稅殺嬰
殘酷的封建剝削使百姓不堪壓力,選擇殺死自己的孩子。在古代納稅的重要依據就是看你傢有幾口人,稱為人口稅。誰傢的人口多,納的稅就多。這種人口稅的壓力,到瞭漢武帝時期達到瞭高峰。雄才大略、窮兵黷武的漢武帝為瞭打匈奴就把這些軍隊的支出轉移到瞭百姓身上。衛青、霍去病在前方威名赫赫之時,不知道在漢朝普通的百姓中間有多少人親手殺掉瞭自己的孩子,為的就是逃避那二十三錢的人口稅。前方的大勝與後方的殘忍殺子,這些對比中畫面我不敢想象!

這種人口稅,從之前的二十錢到現在的二十三錢,征稅年齡也從七歲提前到瞭三歲!《漢書貢禹傳》記載: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故民重困,至於生子輒殺。在《後漢書》中同樣有記載:小民困貧,多不養子,彪嚴為其制,與殺人同罪。從這些記載中可以看出,在那個時期殺子之盛。
其三,封建迷信
在那個愚昧落後的年代,即使你逃過瞭前兩劫,有時也並不安全。在《史記》中記載:傢產子,必先占吉兇,後乃有之。生孩子看吉兇,這在古代也是嬰兒不得不面對的一個生死考驗。“武威多妖忌,凡二月、五月產子,及與父母同生日著,悉數殺之”,類似這樣的記載我們在《後漢書》不難發現。在現在的非洲某些部落還有這種情況,比如他們會殺掉第一個孩子;會殺掉先長上牙的孩子,認為這不吉利等等。

總之,醫療的落後、封建迷信以及帝王的個人因素都是人口增長緩慢的重要原因。醫療和迷信是時代的局限性,與人為沒有太大的關系,但賦稅等帝王的人為原因就讓人很不舒服瞭。畢竟,相比於文景時期,武帝時期的百姓真是太不易瞭!
所以,西漢雖然在土地稅方面給百姓減輕瞭壓力,但是卻加重瞭人口稅的負擔,百姓的生活仍然是比較悲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