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左都禦史是什麼官職?左都禦史有什麼職責和權利?
今天小編就給大傢帶來清朝左都禦史是什麼官職?希望能對大傢有所幫助。
東北被大金政權控制後皇太極稱帝,清朝兩百多年的歷史畫卷自此徐徐展開。清朝整體上沿用瞭明朝的政治制度,監察制度正屬於其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設立瞭都察院。起初,由新置的官職承政和左右參政共同擔任都察院的中樞。
自從1644年清軍入關並定都北京後,由左都禦史替代承政的位置,參政改為左副都禦史,並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實行。

從這個時候開始,左都禦史得以掌管監察與考核全國無論大小的官員,並被賦予瞭稽查內務府事務、參與朝廷政議、監督親王貝勒與參與審理重大案件的權力。
左都禦史的權力和地位在清朝都比以往來得高。明代時期左都禦史的官位為正二品,而據清史記載,左都禦史由起初的滿人為一品官階、漢人為二品官階到雍正年間滿漢兩人皆升至從一品的官階,僅次於正一品的太師、太傅和太保等職位。由此觀之,左都禦史一職真的是位高權重。

都察院作為最高監察機關,它的主要職責自然是監察百官,糾正官員的弊失,舉報官員的不法行為。左都禦史在任職時擁有一個獨有的權力,即聽說瞭傳聞便可以舉報官員。盡管這類舉報可能不能反映出真實的情況,但也不會追加問責。
清代的密折制度規定,四品官階以上者才有權利上密折,左都禦史擁有的另一個權力便是能夠密奏上折。

這兩項權力使得左都禦史能夠更自由地糾正與舉報官員,使官員對他們的畏懼更深瞭幾分。同時,這樣的措施也有利於皇帝掌握多方的情報,有利於控制地方官員,加強君主集權,因此左都禦史也受到皇帝的重視。
以乾隆時期的名官劉墉為例。他曾兩次擔任都察院左都禦史的職位,在著名的國泰案中,對推動案情的調查發揮瞭重要的作用。

乾隆四十七年,時任左都禦史的劉墉受皇帝指示前往調查山東巡撫國泰。國泰是乾隆帝皇妃的伯父,且與前大學士的弟弟佈政使於易簡沆瀣一氣,與和珅結為黨羽,可謂關系網深厚。但劉墉卻能夠排除萬難查清事實,最終使國泰伏法自盡,受到乾隆優厚的獎賞。
國泰案的水出石落自然離不開劉墉自身的能力優異的作用,但能力的發揮還需左都禦史的身份為保障,使他推動調查的順利進行,避免黨羽的打擊與報復。

同時,左都禦史的另一重要職責就是主持監督官員的考核。監督考核分為兩個方面,其一是對考場紀律的監督,無論是鄉試或是殿試,都察院都會派出官員監察考場,維持考試的公平性。還有一項職能便是監察官吏考核。
清朝規定對官員的考核為以三年為一段期間,對這段時間裡的成果進行考核,考核的結果關系到官員的升遷。而在這場考核中吏部主持瞭具體事務的安排與進行,都察院對此進行監督。

左都禦史也能夠參與司法監督。如參加具有能夠擬定條例的九卿定議與九卿會審。其中,九卿定議隻允許通政司、大理寺、六部、都察院的從一品官職以上官員參與,左都禦史在裡面主要起著監督的作用,發生錯誤時有權指出並加以改正,對司法活動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左都禦史也是清流中首領之一。清流,是不畏權貴,敢於直言上諫的一類群體,在同治後逐漸形成一股強有力的勢力,在晚清慈禧時期勢力達到頂峰。

一旦清流的利益遭受打擊,他們往往集體上書諫言,諫書數量多且持續時間長,直至達到他們預想的目的。這股力量在晚清的政治舞臺上扮演瞭重要的角色,許多位高權重的官員,如李鴻章等,也對之感到畏懼。
雖然明朝位卑卻權重的情況在清朝有些許改變,但監察制度內部也同樣設置瞭權力的制約,使得左都禦史有所約束。

根據清代監察法的規定,監察禦史雖然也隸屬於都察院中的一員,但是每一位禦史都有非常大的監察自主權,可以自行監察百官,這其中就包括瞭都察院的禦史。
因此,一旦有禦史犯錯,盡管是官位高出監察禦史好幾個級別的左都禦史,監察禦史也同樣有權利上奏彈劾。並且奏折封章密合,不必層層上報,直接送達禦前。縱觀整個政治舞臺,左都禦史作為都察院的長官擁有著較大的權力,對清朝監察制度的有序運轉起瞭關鍵的作用,有利於封建王朝政權的鞏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