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兩國交戰為何不斬來使 如果斬瞭來使會怎麼樣
兩國交戰為何不斬來使,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瞭解,給大傢一個參考。
戰爭,它殘酷無情,在戰場上,每一條人命的逝去都是一個傢庭無法愈合的傷痛。就像是那句話說的,死亡並不隻是死瞭一萬人那樣,而是一個人死瞭一萬次。但人類隻要生活發展就一直會有戰爭,很難相信的是,在這樣殘酷的戰爭之中卻有一個溫和的規則。那就是兩國交兵,不斬來使。意思就是,在兩軍戰爭期間,雙方有互相寫上的代表傳達信息的時候,不能夠對敵軍的來使斬殺。這個規定從古到今都在使用,任何交戰方都要遵守,那麼斬瞭會有什麼後果呢?

這個規定興起於在打仗都要重視禮儀的春秋時期,公元前596年的時候,楚國派出申舟去齊國,然而楚莊王卻說不要從宋國過去。宋國的華元知道後覺得這是一種侮辱,於是將申舟殺瞭。這下就惹怒楚莊王瞭,他帶著大軍包圍瞭宋國國都九個月。宋國又沒有人支援,晉國隻好讓一個叫解楊的人去告訴宋國不要投降守住。一不小心,解楊被楚國逮住瞭,楚莊王就讓解楊跟宋國說晉國不再提供援軍,好讓宋國斷絕希望。

結果解楊這一夥子表面上答應瞭,到瞭城墻下邊就改口說讓宋國堅持。楚莊王氣得要殺看他,解楊隻是說,我答應你隻是為瞭完成使命,使命完成瞭死瞭也沒事。楚莊王一聽就覺得算瞭,還打算退兵,但是申舟的父親卻說瞭,我的兒子也是不惜用性命來完成使命啊。楚莊王隻好繼續打,宋國看楚國不願意走,也撐不下去瞭。於是華元親自去楚軍,悄咪咪的劫持人傢的統帥,提出要求說,宋國已經到瞭舉國犧牲的地步瞭,如果你們願意退出三十裡,我們就聽瞭。

這樣雙方都好的行為,楚國也願意,之後退軍三十裡。雙方就此簽訂瞭協議不再互相期滿,華元則成為人質去楚國居住。這一交戰規則就被稱為兩國交兵,不斬來使。而在近代戰爭之中,日內瓦公約也提出瞭世界各國都不能虐待俘虜,也不能對無抵抗的人進行射殺。其中還有一條是,不允許殺害雙方的談判人員,這跟不斬來使也是一個性質。這樣做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就是給自己留一個條後路,名聲也會比較好。

而也有人是不這樣做的,像漢初的耿恭。他這個人有勇有謀,在保衛邊疆的時候也是多次擊退匈奴。而他斬來使是在被匈奴包圍的時候,那個時候他為瞭贏,竟然騙取匈奴人進城談判,然後再派人殺瞭使者。這一行為是為瞭提高漢軍的軍心,雖然說結果贏瞭,但耿恭的名聲就變差瞭。他這樣的行為實際上就是小人的行為,相比其他的戰術陰謀更加的小人。

而古人不斬來使除瞭留後路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這個瞭,斬瞭來使,即使是正義的一方,也會處於理虧的一方。這樣一個自古以來的規則,所以很多人都不會去破壞。這一次,你斬瞭別人的來使,在往後處於極其勢弱,想要投降的時候。難保你方的來使不會被對方斬瞭,而且人傢鑒於之前的行為,未必還願意同盟或者是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