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將第一次結婚的男女被稱為結發夫妻 古代二婚又稱作什麼
對古人二婚很感興趣的小夥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傢參考。
古代往往把雙方都是第一次結婚的男女,稱之為“結發夫妻”。“結發”一語,到底有著怎樣的文化內涵呢?

在中國古代婚禮中,“結發”和“結髻”是先後出現的兩個重要儀式,兩者都是以新婚男女的頭發作為結婚、結合的信物。 上古原始社會的“結發”婚儀,已不可尋考。據古書記載,“結發”婚儀在階級社會已經受買賣婚姻的影響。《曲禮》雲:“女子許嫁,纓。”“纓”是一種絲繩。女子許配人傢以後,用“纓”來束發,以表示她有瞭對象。到成婚時,由新郎親手解下“纓”,這就是“主人入,親脫婦之纓”(《儀禮·士昏禮》)。漢唐詩歌中,描寫此種情狀的句子不少,如“結發為君妻,席不暖君床”(唐·杜甫《新婚別》)。 到瞭唐代中、後期,“結發”由婚前系纓、成婚時脫纓,變成新婚男女各剪下一綹頭發,綰在一起作為信物。

唐代女子晁采與情人私定終身,寫瞭一首《子夜歌》:“儂既剪雲鬢,郎亦分絲發。覓向無人處,綰作同心結。”詩中所述的剪發、綰發,就是“合髻”的儀式。 此後,“合髻”婚儀一度風行,到明、清仍未絕跡。 在《紅樓夢》中,多姑娘與賈璉雖說品位低劣,但仍屬一種情人關系,“海誓山盟,難分難舍,此後遂成相契”,便是證明。多姑娘贈發給賈璉,表示一種願與之結“百年之好”的欲望,一種對賈璉的依賴與逢迎,這是無疑的;賈璉是否回贈青絲,書中沒有說,但可推測他不會這樣做,他不過是玩弄而已,特定場景中的沖動,終屬“濫淫”的范疇。《金瓶梅》中,提到“露水夫妻”(第十二回)一詞,並用生動的語言加以詮釋:“他是真材實料,正經夫妻。你我都是趁來的露水兒,能有多大湯水兒,比他的腳趾頭兒也比不的。”(第七十六回)所謂“露水夫妻”,指的是男女之間臨時性的短暫結合,如露水一般,太陽一出就消失瞭。正如曹操在《短歌行》中所寫:“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老作傢汪曾祺寫過一篇《露水》的小說,寫的是兩個在輪船上賣藝的男女,他們都有過傢庭,因窮困和其它原因,都成瞭孤身,他們在賣藝和生活中互相同情、互相幫助,情深意篤,但不幸男的患瞭絞腸痧,死瞭。“女的給他刨瞭一個墳,把男的葬瞭。她給他戴瞭孝,在墳頭燒錢化紙”。她在墳前大哭:“我和你是露水夫妻,原也不想一篙子紮到底。可你就這麼走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