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8:00:25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愛的總是有恃無恐”,這句話放在愛情裡顯得總是可悲又可恨。那些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有些癡情的人就算是永遠也得不到也不想放棄,終其一生到死都在遺憾。其實有一些不是太愛,而是自尊心在作祟,自以為很愛,隻是因為的不到而不死心而已。接下來,跟小編一起去瞭解一下,那些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的逆反心理吧!
一:“稀缺原則”: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同義就是“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有時候,我們會過高地猜想 那些得不到的東西的價值。
“稀缺原則”(Scarcity Principle)是由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心理學教授羅伯特·B·西奧迪尼提出的,意即當某件事物非常稀缺、難以獲得的時候,人們會覺得這件事物更有價值,更想要獲得它。“稀缺原則”原本被用於解釋商業促銷行為,比如用“孤品”、“限量版”、“VIP專屬特權”等標語來吸引客戶購買。
羅伯特·B·西奧迪尼認為,稀缺原則是透過人的“反阻礙”(Reactance)心理在起作用。比如,當父母命令孩子不許吃一樣東西的時候,反而會激發孩子去吃這樣東西;當青春期的少年被禁止吸煙喝酒時,反而會激起對吸煙喝酒的興趣。Cialdini說,這是因為沒有人希望被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或者自由受到約束。因此,當人們覺得自己會錯過或者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事物時,就會奮起反抗,更努力地去追求。
關於“稀缺原則”在浪漫吸引力中的作用,還有一種表現叫做“閉店效應”(closing time effect),即“酒吧打烊前的女孩最不錯看 ”。2010年,研究者發現,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會在酒吧臨近打烊時覺得異性更有吸引力,而這一現象與酒精濃度的變化無關。他們分析說,這可能和稀缺原則有關:隨著酒吧快要打烊,機會變得越來越少,因此他人會顯得格外具有吸引力。
因此,當這個人、這份感情對你來說不是輕易就能得到的時候,你總會覺得它彌足珍貴,更想得到。父母的反對,現實的阻隔(比如兩人異地、對方已有傢室),經濟條件或身份地位的懸殊等,都可能會使你美化這段感情,更想要去爭取。
二:你需要透過他人來證明自己。
在本質上,我們都需要感到自己是有吸引力的,對他人來說是重要和特別的。但有的人足夠強大,他們可以透過自身確認這一點,有的人卻是低自尊的,總覺得“我不值得被愛”,“我無法擁有婚姻”,“我沒有經營一段健康、快樂的長期關系的能力”。
因此,這樣的你可能無法接受一段太“容易”的關系,也很難信任他人——當對方表現出欣賞和進一步發展的興趣時,你會不相信有人會無條件地對自己付出愛與關心,更不知道該如何面對:“Ta為什麼要對我這麼好?” 這使你感到慌亂、猶豫,甚至逃走。
相反,你會把自我價值、對自己的看法和他人聯系在一起,使你更渴望得到那個不愛你、不欣賞你、對你冷漠的人。你在潛意識中,也許並非是因為愛Ta而追求Ta,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而是把追逐對方的過程當成瞭一種證明自身價值的手段,因為如果成功瞭,就說明你贏得瞭一件很難得到的東西:“因為Ta那麼好,所以如果追求Ta成功,那麼我也是好的。”
三:對承諾的恐懼:
你並不想深刻地走進Ta的生活。
有時候,我們選擇那些“不可能”的人,隻是因為我們不想把自己置於有很多“可能”的境地。
如果你的約會對象是單身,並且你們的互動很不哩水,那麼你就會面臨很多可能:進入一段穩定的關系,彼此承諾,進入婚姻,等等。
因此,你隻是給沒有準備好的自己找瞭一個借口。在你看來,沒有未來是最安全的狀態,因為沒有希望,就永遠不會失望;而一旦你有瞭期待,就要應對期待落空的風險。當你選擇迷戀一個不可能的Ta時,實際上是讓自己待在這個安全地帶裡。
對承諾的恐懼,往往是過往經歷的後遺癥。你可以想一想,我為什麼明明渴望愛,卻又害怕承諾?是因為從來不曾對人打開心扉,還是因為曾經愛過又被傷害,所以不想再次受傷?對這個問題的思考也許會對你當下的境況有所啟發。
四: 你愛的隻是想象中的Ta。
“得不到”這件事本身,就決定瞭你們之間存在著距離,你無法真的走進Ta的生活。有時候,當你死心塌地地“愛”著一個人時,你愛的也許並不是真實的Ta,而是自己在頭腦中制造出的幻象——你把自己對完美愛人的幻想投射到瞭對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