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4 17:00:55
一年很快過去,雖然陳明多次勸我回到他的身邊,但都被我拒絕瞭。面對他“不回去,就把醜事揭出來”和“找人毀瞭你”的威脅,我沒有畏懼,卻增加瞭對他的鄙視。
今年6月份,我去陳明給我買的房子裡取自己的東西,沒想到拿鑰匙開門時,發現鎖已經換過瞭。我打電話給陳明,問他為什麼要換鎖,陳明說,既然我已經不是他的女人,就沒有資格住他的房子。當得知他和另一個女人就在屋裡時,我竟無法克制自己的憤怒,瘋狂地拿起石頭砸向鐵門……
陳明很快就開門出來,一把揪住我的頭發說,再敢胡鬧,就找人修理我。我當時已經失去瞭理智,忍著揪發的疼痛,對陳明拳打腳踢。他很快打行動電話叫來幾個小青年,把我暴打一頓後,拖到大街上揚長而去。
本來,我回去隻想把自己的東西拿走,然後把房產證和鑰匙留到屋子裡還給陳明,沒想到他竟然這麼絕情。被他包瞭6年,過瞭6年沒有人格的生活,我不能這麼便宜他。
考慮到和李川結婚需要一筆錢,我想把房子賣掉,再租一間大點的房子,然後把自己的婚事好好辦辦。可等我賣房子的時候,才知道我手中的房產手續都變成瞭廢紙。
陳明早在我之前,就透過熟人,以房產手續丟失為名,重新辦理瞭房產證,並變更瞭房主的名字。突然間知道瞭這樣的事情真相,我整個人都快要瘋掉瞭,不停地坐在馬路邊狂笑,嚇得過往行人都四處躲避……
李川把我扶回傢後,說:“趙惠,你該清醒瞭,房子本來就不是你的,即使陳明真把房子送給你,我也不會和你去住的,住在這套用青春和肉體換來的房子裡,你難道想一輩子活在恥辱的陰影裡嗎?我不想,我有男人的自尊,當初愛上你,並不是圖你有錢有房子,是因為你的心地善良,你記住,隻要我們真心相愛,將來一定會用自己的雙手,買下一套好房子的。”
昏昏沉沉地想瞭一夜,當第二天清晨看到太陽出來的時候,我終於想通瞭。我開始慶幸,青春之放縱雖然生命中有6年沒有見到陽光,但最終還是逃出瞭心靈的牢籠,我是幸運的,即使錯過在青春之放縱裡的我和他,但是我還是慶幸遇到瞭他,一個愛我的男人,他就是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