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制度:揭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的關系

2016-08-21 18:47:15

西周是夏商西周之後的最後一個朝代,西周建立後,在政治上采用分封制。即古書中所說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礎則是宗法。是“分封親戚、以藩屏周”的政策,把他的同姓宗親和功臣謀士分封各地,建立諸侯國。在禮樂上,規定瞭典章制度和禮儀制度。那麼,你知道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的關系嗎?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這三者之間有何關系?揭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三者的關系。

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三者間的關系

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間相輔相成,共同維護瞭西周政局的穩定。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為表裡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過血緣宗族關系來分配政治權力,維護政治聯系的政治制度。嫡長制繼承制是宗法制的最大特點,並且,按照血緣關系的親疏,形成瞭“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這樣的宗法等級。
因而,宗法制是維系分封制的血緣紐帶,也是鞏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證瞭分封制的順利推行和穩定實施。

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貴族,建立諸侯國,其目的是“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受封諸侯在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可以在自己領地裡進行再分封,可以設置官員、建立軍隊和征派賦稅,同時受封諸侯必須絕對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對周天子定期進行朝貢,並提供軍賦和力役。因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礎之上的,也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體現,兩者缺一不可。

禮樂制:是西周文化的主構架,周禮強調要尊崇上天和先祖,同時規定瞭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上下的尊卑關系,不得有所逾越,周禮有吉禮(祭祀禮)、兇禮(喪葬禮)、賓禮(交際禮)、軍禮(征戰禮)、嘉禮(吉慶禮)。
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從人事到祭祀,從日常生活到政治活動,都有與其身份相合適的禮儀規范。樂是輔從於禮的,樂以音樂節奏的藝術美,讓等級規范、形式森嚴的“禮”具有瞭征服人心的感染力。西周禮樂制作為一種通過禮儀和藝術表現出來的外在文化,本身就體現瞭分封制、宗法制的內涵。
本質上說,西周的禮樂制是保證分封制、宗法制穩定推行的工具,《禮記》中的所謂“禮不下庶人”,《荀子》中的所謂“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就指出瞭禮樂制在維系分封制、宗法制方面的重大作用。

總之,這三者之間是緊密聯系的。分封制是按照宗法制的原則進行的;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它是根據血緣關系的親疏遠近來決定繼承權力的制度。分封制和宗法制使得周王確立瞭權威,擴大瞭周朝控制的疆域,同時也密切瞭周王室和諸侯之間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聯系,使周迅速發展成為幅員廣闊,對周邊民族影響比較大的國傢。
禮樂制度是宗法等級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具體表現。分封制、宗法制和禮樂制度都是統治階級用來維護社會秩序,鞏固其統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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