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1 18:47:15
西周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三者間的關系
宗法制、分封制與禮樂制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間相輔相成,共同維護瞭西周政局的穩定。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給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貴族,建立諸侯國,其目的是“封建親戚,以藩屏周”,受封諸侯在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可以在自己領地裡進行再分封,可以設置官員、建立軍隊和征派賦稅,同時受封諸侯必須絕對服從周天子的命令,對周天子定期進行朝貢,並提供軍賦和力役。因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礎之上的,也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體現,兩者缺一不可。
禮樂制:是西周文化的主構架,周禮強調要尊崇上天和先祖,同時規定瞭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間上下的尊卑關系,不得有所逾越,周禮有吉禮(祭祀禮)、兇禮(喪葬禮)、賓禮(交際禮)、軍禮(征戰禮)、嘉禮(吉慶禮)。
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從人事到祭祀,從日常生活到政治活動,都有與其身份相合適的禮儀規范。樂是輔從於禮的,樂以音樂節奏的藝術美,讓等級規范、形式森嚴的“禮”具有瞭征服人心的感染力。西周禮樂制作為一種通過禮儀和藝術表現出來的外在文化,本身就體現瞭分封制、宗法制的內涵。
本質上說,西周的禮樂制是保證分封制、宗法制穩定推行的工具,《禮記》中的所謂“禮不下庶人”,《荀子》中的所謂“士以上則必以禮樂節之”,就指出瞭禮樂制在維系分封制、宗法制方面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