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生產、生活的長期實踐中,觀察到瞭自然的陰與陽,以及水、火、木、金、土五種現象或五種材料。慢慢地,衍生出瞭兩類相反相成、五類雜合相濟的“類名”。這說明人們在原始宗教的籠罩中已經萌生二元對立、多元統一的觀念,顯露原始的唯物思想和辯證思想苗頭。從西周開始,逐步開始對陰陽、五行的自覺歸納和理性闡述,而史伯就是一位承上啟下的重要人物。
周幽王二年(公元前七八〇年),涇水、渭水、洛水(與河南洛水同名)流域發生大地震。史伯說:“夫天地之氣,不失其序;若過其序,民亂之也。陽伏而不能出,陰迫而不能烝,於是有地震。今三川實震,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陽失而在陰,川源必塞。”烝,升。鎮陰,被陰鎮住。史伯認為,天地有陰陽二氣,要有序、調合;而秩序被打亂,陰氣壓迫陽氣,使陽氣伏在下面不能上來,才發生瞭地震。我們不能要求史伯以今天的科學解釋地震,他在“上帝”即神還是主流觀念的時代,以陰陽來說明,已經非常瞭不起。今人論述古代陰陽思想,無不首先引用史伯這段話加以說明。
史伯——先秦聖人
史伯之後,陰陽觀念有瞭進一步發展。如《老子》說“萬物負陰而抱陽”,明確陰陽的矛盾勢力是事物本身所固有。如《易傳》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明確陰陽交替乃宇宙根本規律。
鄭伯友向史伯討教逃難之策,大約是在“三川竭,岐山崩”之後七年。史伯在議論王朝之弊時說瞭一大段哲理性極強的話,簡要節錄如下:“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還說:“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史伯認為,世間百物是由土、金、木、水、火五行相雜而成。這顯然是與神創論相對立的唯物思想。而且,不難體味五行在史伯那裡已不僅僅是五種具體的資料,它們已是五種具有事物根本性質的元素。
關於史伯的陰陽五行思想,文字材料很少,但可以看出,他已超越古人最初的人文自覺,開始上升為一種理性的智慧。
三、提出和實生物的哲人
“和”的觀念同樣產生很早,其含義由音樂之和,到人際關系之和,到國傢政事之和,逐步深化。而第一個對“和”進行理論提升,使之成為事物之本和天地法則的人,是史伯。史伯是中國思想史、哲學史上具有裡程碑意義的大傢。
上引史伯哲理性的話譯成現代漢語,大意是:“和”確能生成萬物,“同”就不能增益,而隻能止步不前。用一物勻適地融入另一物叫作“和”,因此而能豐富、發展,並使萬物不脫離“和”的統一。如果用相同的東西補充相同的東西,那麼這種東西完瞭就什麼都沒有瞭……隻有一種聲音,單調得沒辦法聽;隻有一種物品,單調得沒辦法看(沒有文彩);隻有一種口味,單調得令人生厭;隻有一種事物,單調得無話可說。
史伯——先秦聖人
史伯已經認識到事物的本質和根本法則就是“和”,即二元乃至多元的對立統一。事物的不斷生成,不斷豐富,不斷發展,也就是“和”的不斷展現,矛盾對立統一規律的不斷展現。這既是客觀世界的自在過程,又是人的主觀世界的能動過程。
從人的認識和實踐來說,一方面要尊重客觀世界自然的“和”,不能從根本上加以人為的破壞,一方面要創造各種各樣、方方面面的“和”。最簡單的事例,土加土,還是土,水加水,還是水,隻有量的增加,沒有質的變化;土加水,則成泥,便可壘墻築屋,再加火燒,則成各種陶器及磚瓦,便可方便生活、美化生活。總之,人要認識“和”的本質,運用“和”的法則。
史伯正是以“和”的思想為指導,給鄭伯友分析王朝之弊的,指出周幽王的要害是“去和而取同”。史伯用大量的事實說明,周幽王拋棄光明正大,喜好鬼鬼祟祟和邪惡的讒言;討厭賢明正直的忠臣,而親近愚頑智昏和無知鄙陋的小人。斷言不出三年周必亡。
二百多年後,齊國思想傢、政治傢晏嬰對齊景公講的和同之別(《左傳·昭公二十年》),與史伯所言完全一致。可以想見,晏嬰是在看到相關記載之後接受瞭史伯的思想和觀點。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論語·子路》),也是這一思想的延續。而孔子之孫子思,糅合瞭孔子的中庸思想,作瞭更高的理論闡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禮記·中庸》)今之眾多學者認為,“和”是中華傳統文化思想的核心內容,非虛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