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1 00:00:52
漢朝是歷史上一個統一的封建王朝,作為一個獨立的王朝,漢朝所建立的官職制度是怎麼樣的呢?他們的官員等級劃分又是怎麼樣的呢?下面由小編來為大傢講解講解。
一,三公制度,宰相的職權由三公行使,三公是指丞相,禦史大夫,太尉,幫助皇帝處理政務,參與政府的行政決策,執行。
官職最大的是丞相,凡有重要的政事,往往是由皇帝派遣丞相來主持,在召集百官集議,商議的結果由丞相告知與皇帝,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商議決策。
禦史大夫 禦史大夫主要是行使副丞相的職權,為丞相的助理,對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動進行監察,三公中地位最低。
太尉是朝中僅次於丞相的官職,專門掌管軍事,地位和丞相相同,為最高的武官職位。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祿勛,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九個機構,有資格參加朝議
三,郡國 漢朝在地方實行郡國並行的制度,郡國同級
四,西域都護府 西域都護府與郡國同級,掌管西域各國
五,漢朝在郡治下設縣,大縣(擁有萬戶以上)設縣令,小縣(萬戶以下)設縣長,都是一縣的最高長官。與縣同一個級別的地方行政機構還有道,國,邑。國是侯國屬於諸王的封地;邑是王族女性的封地;境內有少數民族居住的稱為道。
漢朝透過完整的官職和機構統治著民眾,使得管理更加方便,讓王朝變得更加穩固,讓統治著更加方便的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盡自己該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