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要說的劉安並不是淮南王那個劉安,而是劉安《三國演義》中那個獵戶劉安。這個劉安三國演義裡隻不過是一個小插件,不過卻能插入人的內心,久久不能忘記。
相當年,劉備去打袁術,被呂佈端瞭老巢,劉備又逃跑瞭,再一次丟下傢眷逃跑。
三國演義第十九回事這麼描寫的,劉備的軍隊在小沛被呂佈的部將高順擊潰,劉備棄傢小逃難,路遇孫乾,二人尋小路到許都投曹操。一日,到一傢投宿,其傢一少年出拜,問姓名,乃是獵戶劉安。劉安聽說是豫州牧到來,想尋找野味進食,一時不能得,便殺瞭妻子給劉備吃。劉備問:這是什麼肉,劉安說:是狼肉。劉備不疑心,便飽食一頓。劉備知道真相後,“不勝傷感,灑淚上馬”,後來他把這件事說與曹操聽,曹操竟然命孫乾以金百兩去賜給劉安。
這是《三國演義》編造的一個故事,目的是為瞭說明劉備的得人心,老百姓不惜殺掉親人讓他吃一頓好飯。但實際上,史書上並沒有記載這樣的事情,劉備也沒有說過這樣的話。演義編這樣一個故事,是用來說明全書的“尊劉抑曹”的傾向的。
但是這個小故事卻能給我們一點思考,
劉安這種無心肝的人,在三國裡恐怕是首屈一指。他對於劉備的態度,倒有點近乎易牙對齊桓公的諂媚拍馬屁拍得響叮當瞭。
按演義原文“當下劉安聞豫州牧至,欲尋野味供食,一時不能得”。沒有野味,想必什麼青菜蘿卜什麼的還是有一點的,難道是怕劉皇叔吃不慣粗茶淡飯?非得找點肉來給劉備吃?還非得用自己老婆的肉?最後還騙劉備說“乃狼肉也”。如此沒心沒肺之人,當真世間少有。
話說回來,也許這種現象在當時人看來很正常,也未可知。
試想,劉備和曹操在親歷或者聽說這件事之後,竟然都沒有作出什麼特別的反應,相反的,劉備的態度是感激涕零,曹操的態度則是以金贈之。看來那時人們的價值觀還真跟現很不一樣。果然他倆都是當梟雄的料。
對此,毛宗崗如是評曰:“劉安得此金,又可娶一妻矣,但恐無人肯嫁之耳。何也?恐其又把作野味請客也。”妙論。
雖然毛先生的說法很有道理,發生在當時的兄弟 裡沒有互聯網傳播,隻要我遷居到另一個地方改名換姓,就不怕沒人肯嫁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