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1 15:01:43
商鞅戰國時期政治傢、改革傢、思想傢,法傢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那麼商鞅有什麼功績?商鞅的結局是怎麼樣的?下面就由小編來為大傢解答解答。
商鞅年輕時喜歡刑名法術之學,受李悝、吳起的影響很大。他向屍佼學習雜傢學說,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說:“商鞅年輕有才,可以擔任國相治理國傢”,又對魏惠王說:“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6] ”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采納。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惠王不采納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會采納殺他之言,所以並沒有立即離開魏國。
公元 前359年,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商鞅針鋒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語出《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瞭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瞭輿論準備。
秦孝公於公元 前356年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在秦國國內實行第一次變法 。其主要內容有:改革戶籍制度實行什伍連坐法、明令軍法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建立廿等爵制 、嚴懲私鬥、獎勵耕織重農抑商、改法為律制定秦律、推行小傢庭制等改革方略。
咸陽(今陜西省咸陽市東北)位於關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臨渭河,順渭河而下可直入黃河,終南山與渭河之間可直通函谷關。為便於向函谷關以東發展,秦孝公於公元 前350年命商鞅征調士卒,按照魯國、衛國的國都規模修築冀闕宮廷,營造新都,並於次年將國都從櫟陽(今陜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遷至咸陽,同時命商鞅在秦國國內進行第二次變法。其主要內容有:開阡陌封疆,廢井田,制轅田,允許俗地私有及買賣、推行縣制、初為賦、統一度量衡、燔詩書而明法令,塞私門之請,禁遊宦之民、執行分戶令禁止百姓父子兄弟同居一室 等改革方略。
公元 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陜西省華縣)。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結果商鞅失敗戰亡。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君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傢。商鞅雖然被害,但新法並未被廢除。
商鞅被秦惠文王殺死也是在情理之中,商鞅的勢力已經危害到秦惠文王瞭,使得秦惠文王想方設法也要殺掉商鞅,用來穩固自己的統治。所以商鞅的死也隻能算是權利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