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魏恭帝拓跋廓有何政治舉措貢獻

2016-08-13 13:12:55

  西魏恭帝二年正月壬午日(555年2月7日),梁主蕭嵒改元大定。五月丙午日日(7月1日),梁陳霸先迎立貞陽侯蕭淵明入建康即皇帝位,改元天成。以晉安王為皇太子,陳霸先為侍中。十月,梁貞陽侯蕭淵明遜位,出就藩邸。十月己酉日(初二,11月1日),晉安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紹泰。以蕭淵明為司徒,封建安公。遣使告齊雲:“僧辯陰圖篡逆,故誅之,仍請稱臣於齊,永為藩國。”

  經濟

  西魏恭帝時期在進行改革的同時,並沒有完全拋棄過去封建王朝有關恢復生產、安定人民生活的好的作法。如天子親五銖錢耕籍田、下勸農詔、災年開倉濟貧以及各種類型的蠲賑、罷苑弛禁等等。其中的一條重要措施,就是均田制及其相關制度的頒行。

  農業

  均田制的施行,可能自西魏初即開始,但正式頒行,大約是在西魏恭帝時期。《隨書·食貨志》稱:“太祖作相,創制六官”。緊接著就記載均田、租調、榷鹽諸法。掌握這些政令實施的長官如“載師”、“司均”、“司倉”、“司賦”、“司役”、“掌鹽”等,為“六官”(天、地、春、夏、秋、冬)中“地官”下屬。而史載宇文泰直至廢帝三年才自任“太師”、“大塚宰”、“初行周禮,定六官。”因而其各部職掌及有關制度的正式頒行,大致當在此時。

  西魏恭帝時期的均田制,參照瞭北魏制度,也有一些創新。其主要內容有:有室(已婚丁男)者授田120畝,未婚丁男授田100畝;租調量為有室者每年納租5斛,絹10匹,綿8兩,未婚者納半數;凡民18—64歲皆納賦,每年具體所征又視年成而定:畝收4釜(fǔ,音斧,容器。一釜合6.4鬥,一說合10鬥)為上年,全賦;畝收3釜為中年,半賦;畝收2釜為下年,征1/10;官吏俸祿的發放比例,與征賦額相同。百姓服役年齡為18—59歲,豐年服役1月,中年20天,下年10天;凡征發徭役,傢出1人,不得超過。此外,對各種情況下的免賦、免役,也作瞭具體規定。由於以上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實施,均田制的頒行,西魏北周的經濟發展得比較快。農業方面,除瞭關中地區較快地得到瞭恢復以外,隨著益州、荊州及關東地區的產糧區相繼並入北周版圖,寺院經濟的鏟除,農業勞動人口、耕地面積猛增,農業基礎更為雄厚。屯田規模也擴大瞭。大統(535年—551年)初年,西魏為滿足戰爭需要,“欲大置屯田”,任命薛善為司農少卿,管理同州夏陽縣(今陜西韓城南)二十屯。

  手工業

  西魏恭帝時期的手工業也得到瞭一定的發展,“冬官”之下,設有工部、匠師、司金、司水、司玉、司皮、司色、司織等大小50多個部門,較之北魏,分工更為詳盡。

  一些官手工場,規模巨大,如夏陽諸山的鐵冶,營造軍器,擁有工匠8000人;一些工藝品,也達到瞭相當高的水平。西魏文帝時造的“仙人”、“水芝”二欹器,精巧絕倫,令人嘆為觀止。此外,北周的鹽業十分興盛,有海鹽、池鹽、井鹽,還有制成虎形,以供祭祀和接待賓客之用的“形鹽”和作藥用的“飴鹽”。政府壟斷鹽業,凡百姓取用,都要征稅。 西魏恭帝時期,由於戰爭較頻繁,對整個社會生產影響較大,修宮室、築長城等土木工程,給人民帶來的徭役還是相當深重;官吏聚斂、貪污之事也時有發生;周武帝滅齊後,有窮兵黷武的苗頭出現。然而,無論如何,從大的方面看,西魏北周緊緊抓住瞭長期以來影響中國北方地區經濟發展的關鍵,即豪強、僧侶地方隱占土地、戶口,與國傢爭奪勞動力;編戶的逃亡失散和奴婢雜戶的存在這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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