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公務員的待遇如何

2016-08-13 14:15:57

  現如今在中國公務員是最穩定的工作,很多人都為瞭這個鐵飯碗努力的復習功課,望有朝一日能進入體制裡面,當然這也跟工資和福利有關。那麼在古代的大臣,官員以及地方衙門,他們都是吃著皇糧,領著俸祿,這都是所謂的古代官員工資。那麼古代公務員的待遇如何?下面中國小編將為大傢說說古代官員的待遇。  

  漢朝:公務員靠賞賜

  在漢代,官做得越大,所得賞賜便越多,很多時候得到的賞賜性補貼超過正式工資,官員僅靠賞賜便能致富。如漢武帝時期酷吏張湯,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清廉官員。《漢書·張湯傳》記載,元鼎二年十一月(公元前116年12月),因遭構陷,時任相當於今中央監察部部長的禦史大夫張湯冤獄自殺,死後清查,其“傢產不過五百金,皆所在,得奉賜,無它贏”。

  當時的1金為1萬錢,張湯所任最高職位禦史大夫月俸4萬錢,“五百金”的傢產僅靠死工資的話,不吃不喝也要積攢10年。張湯生前不腐敗,這些錢財大部分都是靠賞賜得來的。

  但是一些小角色,也就是基層“幹部”,基本是接觸不到朝廷賞賜的,怎麼辦呢?得想辦法發揮“幹部”的優勢吧,得想辦法搞錢。東漢,當年最普通的“鬥食”級“公務員”,月俸僅“十一斛”,相當於1100錢,而當時一個打工仔(雇工)月工資都有1000錢。因工資少,一些下級官員便向老百姓伸手,弄點補貼,這大概就是腐敗的源頭瞭吧。

  南北朝:公務員沒工資 地方官“油水”多

  這裡主要說的是北魏時期。北魏創建之初,制訂瞭許多奇怪的制度,官吏無俸就是其中之一。究其原因,大概北魏是馬背民族,為鼓勵大傢拼殺,不設俸祿,以戰利品自給,這在戰爭時期還行,在和平年代弊端就顯而易見瞭。官員們上有老下有小,那時老婆沒工作,孩子好幾個,皇帝吃飽瞭,不管手下人死活。當然,官員們不會眼睜睜餓死,既然沒有俸祿,那麼貪污受賄、巧取豪奪就成瞭理所應當的事情,甚至一些地方官員需要靠地方豪強來供養。

  在南朝,公開收禮則是地方“公務員”工資補貼的又一重要渠道。南朝“迎新送故之法”規定,地方官員調進調出都得送禮,“餉饋皆百姓出”。“迎新送故”的數額,似乎沒有統一規定,富裕的地方可能多送,窮地則少送。以相當於今市縣一把手的郡縣太守“迎新”禮金來說,有的數百萬錢,有的幾十萬,最少的也有20萬錢。“迎新”禮金又叫“見資”、“行資”,應該比還資更豐厚,南朝齊東昏侯蕭寶卷時,名叫曹虎的官員出任雍州刺史,“得見錢五千萬”。

  所以,不少京官都希望出任地方官,希望多得外快和補貼。有的皇帝還把地方官的任命當作一種福利送給寵臣好官。如梁武帝時,揚州刺史府長史蕭介比較清貧,梁武帝親自給吏部尚書何敬容打招呼:“蕭介清貧,可以處一郡。”

  唐宋時期:公務員有消費券

  唐代“公務員”的收入相對穩定,除瞭基本工資(祿米)、職田之外,還有以現金形式發放的“俸料錢”:月俸錢、食料、雜用等。月俸錢,就是每月官員俸祿的現金部分;食料用於工作餐和個人生活,有點類似現代餐費補助;雜用則用於自備工作所需物品。

  唐宋“公務員”不僅收入穩定,收入也高,特別是宋代“公務員”,還有更多的補貼,名目多多。雖然也曾因邊境開戰、財政緊張而減薪;但正常情況下宋代“公務員”的福利還是令人羨慕的。宋代“公務員”除瞭加俸、職田外,賞賜也是少不瞭的,另還有“公使錢”、可以支配的有價證券等。公使錢相當於現代的接待費,實際也都被官員之間用來下館子、買禮品消費瞭。證券有驛券(免費乘用交通工具)、館券(免費住宿)、倉券等,這些券和現代各種消費券基本無異。

  明清時期:公務員俸祿最少

  到瞭明清,政府奉行“薄俸”制度。比較起來,明代“公務員”的工資是中國歷代最低的。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制定的工資標準,相當於今中央政治局委員的正一品大員,俸祿僅900石;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提高瞭標準,正一品為1000石。至於普通“公務員”,其俸祿就更低瞭,相當於副科級的從八品為65石,後加至70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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