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22:44:57
人一出生就淪陷瞭,淪陷在瞭各種各樣的規則當中,情場的、職場的、商場的、官場的……面對生命的幻境,每個人在清醒的時候都想掙脫,每用力掙紮一下,反而 是陷得越深!無形的,有形的,看得見的,看不見的,盡是規則!人一生下來就淪陷瞭,淪陷在瞭各種各樣的規則之下!然,規則是雙向的,就看我們處在規則的哪一層。
一起來體驗一下規則的風暴吧!
xdash的大作,原文:在規則內犯規
現代物理學裡有一個概念,叫做熵(entropy),大致是指體系的混亂程度。人們發現,自然界發 生的一切自動的過程,都會遵循熵增原理,即在沒有外力作用下,任何一個過程的發展都會使體系的熵增大,有序性降低。自然狀態下的發展演變,實際就是體系逐 漸走向混亂無序的過程。
春秋代序,時代更迭,人類社會歷經數個階段,由蠻荒走向文明,若非一系列政治經濟文化規則的制定和道德體系的約 束,想必此刻已近佛教六道輪回中的修 羅界,弱肉強食,傾軋爭奪,此消彼長,你死我活。
人類自誕生之日起便掌控於自然的規則中,同時也開辟 瞭屬於自己的規則。大至政策法律法規、對外經貿條例,小至數學運算法則、考場嚴禁作弊。規則的制 定,讓人們得以在同一起點平等地競爭與合作,在相對有限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實現價值化,戴著鐐銬翩翩起舞。
規則在規范個體行為方面具有優 勢,自然在其他方面會存在劣勢,那就是限制瞭存在的可能性。據說斯蒂芬·霍金曾經試圖尋找一條被他稱為“時序保護猜想 (chronology protection conjecture)”的物理規則,以駁斥和禁止時間旅行的可能性。所幸這項工作後來太監瞭,於是大話西遊依舊經典,Star Trek 屹立不倒,科幻愛好者仍能天馬行空地YY。
同時,聰明人則學會瞭在規則內犯規。既非明目張膽地打破前人恪守的秩序,同時又開創瞭 有利於自己的條件。其他人除瞭吹胡子幹瞪眼,完全不能奈何。
在規則內犯規,大致有如下三種類型:
一是利用規則漏洞,投 機倒把,達到目的。
市場經濟的自發性,大抵屬於此種。奸猾的商販鉆法律條文的漏洞、開惡劣 風氣之先河,往往使消費者暗吃啞巴虧,又查證無門。吳曉波的《激蕩三十年》,生動揭示瞭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企業經歷的一系列躁動和不安,許多後來崛起的知名 企業,都曾有過暗流湧動的黑箱往事。牛根生毫不諱言創辦蒙牛期間采用的種種非常規的野蠻生長手段。俞敏洪如今在回顧新東方成立之初滿大街貼小廣告遭捕時, 也將遞煙陪酒喝到出血的潛規則,講得慷慨激昂,義正言辭。
上午逛學校附近的廟會,期間抱著“走進科學百科探秘”的心情斥巨資2元進入一間 號稱內有雙頭人、陰陽人等奇人奇事的山寨窩棚圍觀。進去之後發現雙頭人、陰陽人什麼的倒是的確存在,隻是跟窩棚外面的劣質PS廣告圖大相徑庭。裡面那些, 原來隻是泡在福爾馬林裡的人類死胎。所謂雙頭人,陰陽人,不過雙胞胎,龍鳳胎而已。
類似的還有國外早期的比較廣告、股票代理人挪用客戶資 金、淘寶網店刷信譽等。凡此種種,大抵屬為人不齒。當然也不排除巧妙地利用規則,典型的應用是 NBA裡的犯規戰術。一方非惡意犯規,隻為爭取控球權或是搶下僅剩的幾秒關鍵時間。
此種類型的另一個有趣代表是巧妙利用遊戲中的BUG。 BUG者,程序漏洞是也。程序員不經意的一個疏忽,可能造成用戶無法估量的損失,但也可能帶來 意外彩蛋。例如在時下流行的DotA中,使用屠夫藏身隱蔽樹叢施放暗鉤,有可能將對手鉤入四面環樹的死胡同裡卡住。如果對手既沒帶吃樹又沒法傳送,那很有 可能會一直在裡面默默杯具著,直到整場比賽結束,這才算打完醬油。
對於電子遊戲玩傢,S/L大法或許更為熟悉。在遊戲重要節點前預先 Save,一旦壯烈,立即Load,如此反復,直至破關。玩傢本身並沒有采用金手 指等改變遊戲自身編碼和運行方式的手段,隻是借助瞭系統選單裡最基本的功能,然而卻起到瞭魂鬥羅“上上下下左右左右BA”的秘籍效果。
順便 提一句,利用秘籍進行遊戲不能算是利用規則漏洞。秘籍通常是開發者在遊戲制作和測試階段用於調試的手段,在遊戲封裝發佈後部分保留,以供玩傢娛 樂,屬於“正當的非正當手段”。
二是在既有規則基礎上,另辟蹊徑,尋求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