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完兜著走是什麼意思?

2016-09-06 20:00:41

  吃不瞭,兜著走”,原是方言俗語,流傳開後,它的原意人們有意或無意地淡忘瞭,反倒是它帶著警告、威脅語氣或玩話的引申義,為大傢所熟知,其意即指:

  “出瞭問題,(你)要承擔一切後果”或“有你不錯看 ,從此你就讓我慢慢磨吧”。

  根據《唐六典》卷四記載,隻要是長期參加朝會的官員,“朝食”是要按照品級的高低來制定標準的,例如四至五品官員的標準工作餐是七盤菜肴,酒一升半,羊肉 三分,兩升細米,面二升三合,還有其他若幹;六至九品官員的標準是五盤菜肴,面一升一合,白米二升,油三勺等。大傢根據自己的品級聚在一起,由侍役舉案 (托盤)分配菜肴。

  因為實行的是分餐制,自己吃不完或者不喜歡吃的食物可以自行帶走。《因話錄》卷三中就記載,在貞元初年,洛陽物價 飛漲,一般傢庭舍不得好東西。河南府兵曹庚倬因為有一頓免費午餐可以享用,每次都要省下一份帶回傢給自傢的姐姐品嘗。起初,同事們大多都嘲笑他寒酸,但是 後來同事們瞭解這件事之後,就對他贊賞有加瞭。

  幹部食堂制度在明朝時,因為朱元璋要節省開支, 曾經取消過。明朝人餘繼登《典故紀聞》卷五中記載稱“洪武間,朝參官皆賜食”,但到瞭“至(洪武)廿八年十月,以供給為難,始罷之”。國傢財政就已經緊 張到連官員的一頓“工作餐”也管不起的地步瞭。幸虧到瞭朱棣上臺之後,幹部食堂制度又得到瞭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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