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1 23:08:52
宋美齡在1948年末、1949年初赴美求援失敗時,也匆忙地在美國處理自己的私產,讓她的外甥孔令侃幫助掌管。
當時孔傢購置一處房產價值150萬美圓。
有資料稱:孔宋兩傢(孔祥熙和宋子文為主)40年代利用美援物質和他們的特殊途徑在美搞投機倒把,被美國財政部查出偷稅幾千萬美圓,告到總統杜魯門處。美國中央情報局和美國財政部聯合清查,初步認為,在美來歷不明的非法財產居然達到 20億美圓以上,據說要凍結在美非法財產和在美銀行保險庫裡來歷不明的古玩、字畫、珠寶、黃金,補清偷稅金額和罰款。但是終於不瞭瞭之,成為疑案。
對於以上資料可以做如下分析:(1)應該把國民黨政府的資產跟所謂“四大傢族”的個人私產區分開來,不能混為一談;(2)1949年對於孔宋兩傢在美國財產的調查,至今說法不一,真相未明。
(5)宋美齡後半生的主要收入從哪裡來?
蔣介石去世(1975年4月5日)以前,每兩三個月就會給宋美齡一筆津貼。蔣經國上臺後也如此。1983年10月,應蔣經國邀請返臺,發表《我將再起》長文,頻頻活動協助蔣經國安撫黨內元老及軍方人士,化解革新阻力,終致開放黨禁。
1988年1月蔣經國逝世,曾參與安排後事,並撤銷戒嚴令。後退出政壇,隱居臺北士林官邸。
蔣經國去世(1988年)後宋美齡和李登輝見面時,就提出要求:“你知道,經國在時,‘總統府’每月都給我一筆經費,現在經國去世瞭,不知道你是否還會給我這筆經費?”畢竟宋美齡依法應享有去職“總統”遺孀的待遇。對宋美齡的要求,李登輝一般都能滿足她的願望。
(6)在美定居後的巨額支出靠誰?
臺灣《時報周刊》報道,宋美齡在美國定居之初,她本人名下已經沒有什麼財產瞭。看來這符合實際情況。因她此後的生活依附於姐夫孔傢,她不再管錢財。
那麼此後這些年她都是靠什麼生活的?每年大約需要多少錢呢?
宋美齡在1972年《中美聯合公報》發表後,覺得在維護臺美的關系方面她已無事可作,便把精力轉移到經營實業。在美國投資於石油、天然氣產業。1984年中,美國合眾國際社一則電訊報導說:“蔣夫人宋美齡女士投資五百萬美元,與德克薩斯州菲利浦石油公司簽訂契約,在新墨西哥州附近合作采勘石油天然氣……”。
事後證明,這是孔令傑以姨媽的名義,“以廣招徠”大生意而為。何況孔、宋本就是一傢。專心致力於商場,也是宋美齡被迫退出政治領域的無奈選擇。
1975年4月蔣介石去世,半年後,宋美齡到美國養病。之後又幾度到美國滯留。宋美齡第一次(1975)離臺赴美,住進紐約長島蝗蟲谷的孔傢舊宅。光是行李就分三年、三個架次的飛機才運完;第二次離開臺灣時(1991年),行李有97箱。
至於蝗蟲谷住宅為一座兩層樓建築,外加一層閣樓,於1998年拍賣,共售得300萬美元,約合1億臺幣。但事後買傢卻對外表示,他們真正看上的是宅內的書畫古董;據保守估計,光是那些書畫古董的價值就超過售價。另外,老夫人晚年所住曼哈頓的紐約寓所,亦為孔傢所有。
蔣介石去世後,臺灣當局在1978年5月發佈瞭“卸任總統禮遇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卸任總統”的配偶除可應邀參加大典外,還可享有交通工具(汽車)2輛及司機2名;處理事項人員3人或4人及相應的事務費;臺灣內外醫療包括私人醫生與健康檢查所需的一切費用,以及視實際情況由“國安局”提供安全警衛。“總統府”根據這些規定,2003年編列瞭416萬元的預算。值得註意的是,按規定,宋美齡無論在臺灣還是在海外,所有醫療費用完全由臺灣當局支付,都為實報實銷,無上限(不封頂)。她雖然人在美國,2003年去世前臺灣“總統府”派駐美國的醫療人員,每人每月的薪水至少有5萬元,再加上節假日獎金,每年6人至少得600萬元。所以為瞭照顧宋美齡,一年支出至少1000萬元新臺幣(合人民幣250萬元)。
不過,也有傳聞說,宋美齡在美國生活依靠的並不全是臺灣方面提供的開支,還有蔣傢當年的“秘密資金”雲雲。
香港《明報月刊》2003年12月《特大號》上曾經就宋美齡病逝發表過一個題為《宋美齡跨世紀的情愛》的專輯,其中寫道:
“蔣介石夫人宋美齡以106歲高壽於夢中辭世,多年來一直照顧著姨母宋美齡的孔令儀(孔祥熙女)在接受記者訪問說,宋美齡1991年來到紐約後,十二年隻問過她一次:‘錢夠用嗎?’孔令儀答:‘放心,夠用的。’此後宋美齡就再不問錢的事瞭,而身後亦隻留下12萬美圓在銀行。宋美齡生前並沒有遺言,沒交托後事,也從不立遺囑,跟孔祥熙和宋靄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