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是中國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世襲奴隸制王朝,是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後的朝代。周亦為“華夏”一詞的創造者與最初指代。周朝分為“西周”與“東周”,其中東周時期又稱“春秋戰國”,分為“春秋”及“戰國”兩部分。此後,秦漢開始成為具有從中央到地方的統一政府的大一統國傢。史書常將西周和東周合稱為兩周。
那麼,周朝的政治制度對中國歷史有什麼影響?
周朝的政治制度是宗法制和分封制。
這種制度確立於夏朝,發展於商朝,完備於周朝,影響於後來的各封建王朝。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稱天子,稱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宗。諸侯的其它兒子被分封為卿大夫。卿大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宗。從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因此貴族的嫡長子總是不同等級的大宗(宗子)。大宗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
後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漸建立瞭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