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7 23:18:53
現代社會把紋身視為一種時髦。紋身也稱為刺青,而紋身文化在外國更為普及。那麼你知道紋身起源於什麼時候?古代人怎麼紋紋身的嗎?下面中國就為大傢一一詳述。
刺字乃商周時期五刑之一的墨刑
“刺字”源自商、周時期的五刑墨、劓、剕、宮、大辟。墨刑,秦漢時期稱為黥刑。其方法是在受刑者的面額上刺字,並染上黑色,所以刺字也被稱為刺面、黥面、墨面。
對犯人施以刺字這種刑罰,最早的記載始於五代時期,曾任後晉盧龍節度使的大軍閥劉仁恭強迫其管轄區域內的男子不論是貧富貴賤,一律要在臉上刺“定霸州”三個字,文人則是在手臂上刺“一心事主”這四個字。遼太宗耶律德光滅瞭後晉,把俘獲的後晉漢人的臉上刺上“奉敕不殺”四個大字,然後放他們走,作為一種羞辱性的方式報復漢人。
宋代將五代的刺字和中唐以來杖責流配的刑罰結合起來,稱為“刺配”,刑罰的力度也加重瞭。北宋時期,朝廷又實行瞭折杖法,以杖刑代替瞭原來的笞、杖、徒、流四種刑罰的執行,但同時又沿用和發展瞭後晉以來的刺字刑罰,作為對死刑的一種寬大。刺字和杖刑、流配結合起來,三種處罰於一身,是一種僅次於死刑的重刑。
宋朝的刺配按照罪行的輕重而不同,分為刺配本州、鄰州、五百裡、一千裡、兩千裡、三千裡及沙門島等不同的等級,刺字分為大刺和小刺。凡是犯重罪的,就把字刺得很大,稱為“大刺”,而且根據不同的罪行,所刺的形狀也不盡相同。宋朝曾經規定:凡是犯強盜罪在其耳後刺以環形,凡是處徒刑、流刑的則刺方形,處杖刑的則刺圓形,三犯杖刑移於面,直徑不超過五分。後來又規定,凡是強盜抵死特貨命之人,在額頭上要刺“強盜”二字,餘下的字分刺在兩頰。所刺的內容除選配某州(府)牢城外,也有把其犯罪事由等刺於臉上的。南宋後期仍執行類似做法,強盜免死,額刺免斬,面刺雙旗,作為終身洗刷不去的恥辱標志而永遠保留。
《水滸傳》中林沖楊志宋江都為“黥餘之人”
在古典小說《水滸傳》裡,曾經寫到過臉上刺字的情節。豹子頭林沖是《水滸傳》中第一個被在臉上刺字然後發配的人,當時,林沖的好友陸謙賣友求榮,要求押解林沖的公差董超、薛霸在路上下毒手害死林沖,然後“必揭取林沖臉上金印回來做表證”。在犯人的臉上刺字除瞭表示羞辱,使人望面識之,而且犯人的臉上一旦刺上字就無法掩蓋其身份,隱匿逃跑也是十分困難的。因為臉上的刺字,有利於知情人進行識別舉報和官府的緝拿。林沖在火燒草料場後,受到通緝,無奈之下被逼投奔梁山,他一入梁山腳下“旱地忽律”朱貴的酒店就被認出來瞭,原因正如朱貴所說的那樣:“你(指林沖)的臉上文著金印,如何耍賴得過?”青面獸楊志也是被刺字的人,花和尚魯智深第一次見到楊志,問他是什麼人,楊志一報出自己的姓名,魯智深就說道:“你不是在東京殺瞭破落戶牛二的?”楊志詼諧地說道:“你不見俺臉上金印?”金印就是刺瞭字的,一刺字身份便是鐵定的瞭。
在臉上刺字是對犯人難以磨滅的羞辱,這種刑罰對犯人的精神和心理都是一種巨大的打擊與無情的摧殘。在《水滸傳》裡,豹子頭林沖就慨嘆道:“誰想今日被高俅這賊坑陷瞭我這一場,文瞭面(指刺瞭字),直斷送到這裡,閃得我有傢難奔,有國難投。”及時雨宋江也在被刺字後無比絕望地寫瞭反詩:“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報怨仇,血染潯陽江口。”後來,宋江總是非常自卑地自稱是“黥餘之人”,也就是被刺字之人。
宋代蕃人弓箭手刺“蕃兵”陜西士兵刺“義勇”
其實,在宋朝的時候,除瞭給犯人的臉上刺字,當時招募的士兵也都必須刺字。士兵一般是在其臉上以小字刺上軍隊的番號,作為一種辨別的標識。宋神宗在位的時候,河北蕃人弓箭手應征入伍,就在其左耳前刺瞭“蕃兵”二字。也有的士兵是把字刺在手背或手臂上的,宋仁宗在位時,在陜西招募的士兵就在手背上刺瞭“義勇”二字,宋欽宗在位時,在陜西招募士兵則隻是在手臂上刺“義勇”二字。南宋時期,招募的士兵仍在其額頭上刺上軍隊的番號,在手臂上刺上其姓名,這樣做的目的就如《宋史》中所說,是把“獷暴之民收隸尺籍”,使他們在國傢軍隊的有力控制之下,“雖有桀驁恣肆而無所施於其間”,也就是說,是讓那些桀驁不馴的人在軍隊中乖乖聽話。由於宋朝的士兵也和犯人一樣,要刺上帶有侮辱性質的字,而有些士兵本來就是刺字發配的犯人,所以,宋朝往往將士兵和刺字的犯人合稱為“配軍”,辱罵時就直接稱其“賊配軍”。在《水滸傳》中,太尉高俅對八十萬禁軍教頭王進就是開口閉口稱其“賊配軍”。顯然,這是一種蔑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