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1 20:42:59
一、古
古琴文化源遠流長。我國古籍中許多關於古琴起源和發展的記載,考古工作者不斷發現的地下埋藏的春秋戰國秦漢時期古琴實物和全國各地博物館收藏的至今尚能用於演奏的千多年前的唐宋古琴,雄辯地證明我國古琴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形制最完善的弦樂器。我國古代琴學專著《太古遺音》、《上古琴論》都認為是伏羲始制琴,而漢代桓譚《新論》、許慎《說文解字》則認為是神農,還有說是黃帝、堯、舜作琴,這些記載雖然有歧義,但都有一定依據。因為一切事物都是從無到有,由簡到繁,由粗樸到精致的,古琴也是如此。我國先民由野蠻進入文明的人文鼻祖伏羲創制簡單的弦琴,其後繼者逐步完善是合乎歷史邏輯的。根據《尚書》、《詩經》、《禮記》,古琴至少有三千多年的歷史,是可斷言的。
三千多年來,歷代文人對古琴傾註瞭無量才智與心血,創造瞭無比豐富的琴歌、琴曲、琴譜、琴藝、琴論、琴器、琴道,形成瞭一套博大精深的琴學文化系統。這個系統為世界貢獻瞭華夏幾千年傑出人物思想感情、精神風貌的三千多首古琴曲以及與之相關的大量論述和詩篇,貢獻瞭世界上最早的音樂理論專著《樂記》,最早的樂律數學《管子·地員篇》;管子提出“三分損益法”比希臘畢達哥拉斯大約早150年;貢獻瞭世界第一部琴史專著朱長文《琴史》;貢獻瞭世界最古老琴譜南北朝梁代丘明《碣石調·幽蘭》;貢獻瞭世界上最早的十二平均律,朱載育1584年算出,比1691年德國魏克邁斯特早107年。這些古琴文化史實有力地駁斥瞭西方某些“學者”“中國音樂源於西方”的偏見;充分說明中華文化的早發性和領先性。我國古琴是世界先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對全人類精神文化寶貴財富的偉大貢獻。
二、深
古琴之深有兩方面涵義。一是深厚的文化內涵,二是深遠的藝術意境。現先說第一點:古琴文化內涵博大精深,與中國五千年的歷史、政治、教育、倫理、哲學、美學、文學、藝術等等有著密切的關系,承載瞭豐富深厚的文化內涵。中國現存最早的典籍《尚書》中的《堯典》、《舜典》、《益稷》等篇章中明確記載瞭堯舜時代琴瑟及其理論形態——音律在國傢大事和人民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尚書·益稷》記載舜帝說“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以考察國傢治亂,這裡所謂“五聲”,就是古琴一至五弦所發出的宮商角徵羽五聲,六律,就是古琴樂律(六律六呂)的簡稱,而六律之首的黃鐘,亦即古琴上由八十一絲制成的第一弦(黃鐘宮聲)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以黃鐘為基準,按照“三分損益法”,可以產生五聲、二變、十二律(即六律、六呂)。故說黃鐘為樂律的根本;又《尚書·堯典》稱“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反映瞭中國在遠古時代通過觀察天象制定歷、律(即歷法和樂律),並且以樂律的標準音來統一社會生活中處處遇到的度量衡。關於歷律以後再說,現先講同律度量衡,古琴第一弦(黃鐘宮)絲數為9的乘方(81),而竹管黃鐘的長度則是9寸(徑三分),為什麼黃鐘及宮音之數都是9,據宋代蔡沈《律呂新書》說:“天地之數始於一,終於十,其一、三、五、七、九為陽,九者陽之成也。黃鐘者陽聲之始,陽氣之動也,故數為九。”以黃鐘定度量衡之法為度:黃鐘之管長九寸,分作九十段,每段為一分,按十遞進為寸、尺、引。
至於樂律和歷法,我國古代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和樂音一均(八度)分為十二律緊密聯系。黃帝命伶倫伐竹制為十二律管埋地以候十二月之氣,葭灰實管口,某月氣至則灰飛管空,稱為律中。《國語》載:“伶州鳩曰:琴瑟尚宮……以遂八風,於是氣無滯陰,亦無散陽,陰陽次序,風雨時至,嘉生繁祉,人民和利,物備而樂成,上下不疲,故曰樂正。……律所以立均出度也。……成於十二,天之道也。”《禮記》《呂氏春秋》具體說明十二月氣候合十二律如下:
月份: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候氣律名:太族、夾鐘、姑洗、仲呂、蕤賓、林鐘、夷則、南呂、無射、應鐘、黃鐘 大呂 。
古人記月份,寫文章常不寫數字某月,而寫律名,如歐陽修《秋聲賦》“夷則為七月之律”,中國過去以農立國,十二律表明季節氣候變化、農事生產應作何種活動,古代司農與授時官員使用律名比數字月份更普遍。由此可見,使用十二律的古琴與古代人民生產生活無處不緊相聯系。除上述制度文化外,古琴還與數千年來文人精神文化血肉相連。“士無故不撤琴瑟”,琴的音樂神聖高雅、坦蕩超逸,古人用它抒發情感,寄托理想,琴遠遠超越瞭音樂的意義,成為中國文化和理想人格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