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是中國古代官名。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輔佐皇帝總理百政的官員。可以說,丞相那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職位瞭,但是,中國歷史上的丞相的下場好像都並不怎麼好,有好幾個都死得極其慘烈。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歷史上死的最慘的丞相。
要論中國歷史上死的最慘的丞相,商鞅李斯位列前茅。
商鞅——歷史上被五馬分屍的丞相
戰國時期政治傢、改革傢、思想傢,法傢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梁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可以說,沒有商鞅秦國在戰國時期是達不到六國之首的。是商鞅將秦國脫變成為當時最強大的國傢。那麼,商鞅為什麼會落個五馬分屍、滅族的悲劇呢?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駟即位,即秦惠王。
孝公死後,商鞅失去瞭政治上最大的靠山,公子虔等人告發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見他未帶憑證,告以商君之法,留宿無憑證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國去,但魏國因他曾生擒公子卬,拒絕他入境。
商鞅回秦後被迫潛回封邑商,發動邑兵攻打鄭縣(今陜西省華縣)。秦惠文君派兵攻打,結果商鞅失敗戰亡。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秦惠文君同時下令誅滅商鞅全族。商鞅雖然被害,但新法並未被廢除。
關於商鞅被五馬分屍的原因
新上位的惠文王在還是太子的時候跟商鞅有重大矛盾,當時,商鞅將阻撓變法的太子的兩位老師以“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替他受罰”為由,竟將太子的兩個師傅處以割鼻、刺字的刑罰。再加上,商鞅以法治國,他變法的一個核心內容是集權,削弱原來貴族階層的權力,而強化王權。商鞅的變法,這種集權符合瞭秦王的利益,卻動搖瞭貴族王權的勢力,得罪瞭不少王孫貴族。
所以,秦孝公之死使商鞅失去瞭生存的理由。於是,這個時候,守舊派雖然無力改變大局,但對於扳倒商鞅卻是足夠,商鞅被車裂最終而死。改革派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從來不討好。
李斯——歷史上被腰斬的丞相
李斯(約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李氏,名斯,字通古。戰國末期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人。秦代著名的政治傢、文學傢和書法傢。《史記》中有一句關於李斯被殺的文字記載:"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咸陽市。"
“五刑”,是指對罪犯所實施的五種刑罰。“五刑”究竟包括哪些內容,歷朝歷代都有所不同。先秦的五刑是指墨、劓、剕、宮、大辟;《北魏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北齊律》的五刑是鞭、杖、耐、流、死,《北周律》的五刑是死、流、徒、鞭、杖。從《隋律》起,才將五刑定為笞、杖、徒、流、死,並一直延續到清朝。
從"五刑"的演變過程來看,這種慘絕人寰的刑罰,隨著**的不斷進步,正在一步步向著較文明、較人道的方向發展,呈現出逐步減輕身體摧殘程度的趨勢。
可李斯沒有那麼幸運的生在隋朝以後,也隻有在秦朝束手待斃的份瞭。秦朝的五刑雖然比先秦時期有所進步,但從《大秦律》中仍能感覺到這種肉刑與死刑並用的刑罰的極端殘忍。其法為:"先黥、劓、斬左右趾,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
關於李斯被腰斬的原因
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初,由於趙高的構陷,李斯入獄。在趙高的授意下,獄卒天天嚴刑逼供,直打得李斯皮開肉綻,體無完膚;李斯實在受不住,隻得招瞭假供。他之所以不自殺,是因為自思有雄辯之才,又是秦王朝的有功之臣;而且,自己也的確沒有謀反,說不定通過上書二世就會赦免他。
可是天真的李斯哪裡知道,進諫之路已完全為趙高一黨把持,申訴書全落人瞭趙高手中。恣意妄為的趙高輕蔑地將書撕個粉碎:“囚犯還有資格上書!”為瞭堵住李斯曲嘴。他派自己的親信扮成禦史(監察官)、謁者(官名,為國君掌管傳達)、侍中(官名,秦時設五人,往來殿內、東廂奏事),輪番提審。若李斯以實情相對,則施行拷打,直到李斯堅持假供不再改口為止。
後來二世真的派人來審訊他,李斯以為還是和以前一樣,就仍以假口供對之。胡亥看到口供後,以為李斯真想謀反,對趙高感恩戴德:“如果不是愛卿,朕幾乎被丞相出賣瞭!”